王守仁
【介绍】:
明代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曾创办阳明书院,学者称阳明先生。余姚(今浙江余姚)人。曾任兵部主事,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免职,不久复官。后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少数民族反明武装,得到统治者的赏识,封新建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卒谥文成公。他的著作,编为《王文成公全书》,其哲学著作有《传习录》和《大学问》等。
王守仁继承和发展了陆九渊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的主观唯心主义学说,用以对抗程朱理学。认为“心”是宇宙的本体,万物的本原。说“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王文成公全书》卷六)指出“心”是无所不包的,整个宇宙万物都存在于“心”中,“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同上,卷四)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有的一切都说成是“心”派生的,没有“心”也就没有世界,也就没有一切。为说明“心外无物”,又提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这就颠倒了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事物,说成是“心之所发”,“意之所在”,这就夸大和歪曲了意识的作用,认为意识是产生物质的,这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我论。还强调“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同上,卷三)。反对朱熹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认为“心即理”,“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同上,卷二)。主张“心明便是天理”。所谓“天理”,就是先验的封建道德。否认“心”外有“理”,“理”存在于“心”,“心”是根本的。在认识论上,提出“致良知”的学说。认为“良知”是“心”的本质,是先天固有的,一切事物都包括在“良知”之中。这种天生的“良知”,就是不学自能的封建道德品质。人们的认识,就是“良知”的自我认识。要用这种反求内心的修养方法,达到所谓“万物一体”的境界。在他看来,“良知者,心之本体”(同上),认为“良知”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根源。他提出“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同上,卷三)还认为“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同上,卷二)“良知”是一种天赋的封建道德,“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入子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同上,卷一)在“知”与“行”的关系上,主张“知行合一”,认为“知”就是“行”,“行”就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同上)把“知”和“行”合而为一,混淆“知”“行”的界限,否认“知”“行”的对立统一关系。同时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同上)就是说,“知”是根本的。“知”是“行”的来源,“行”是“知”的结果;“知”是“行”的开始,“行”是“知”的完成,强调“知行合一”的目的,就是要克服“人欲”或私心。他说:“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同上,卷三)宣扬“知行合一”的宗旨,就是使不符合封建主义“天理”的“人欲”去掉。主张“存天理,去人欲”,把封建道德说成是“天理”,要求去掉欲望,进行内心的道德修养,以达到“天理”。认为“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此心存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同上,卷一)只要去尽“人欲”,纯是“天理”,才是“圣人”。在教育思想上,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主张“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以达到“自然日长日化”。他的学说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在当时和以后曾发生很大的影响,还传到日本。阳明学对日本也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