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年,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明确家庭教育内容、引导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家庭教育从“家事”升级为“国事”,爸爸妈妈们要“依法带娃”啦!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在我国,先有“养不教,父之过”,然后才有“教不严,师之惰”。但是关于家庭教育,由于历史、文化和现实的原因,一直处于有要求、难落实的尴尬状态。
同时,随着人口流动加快,离婚率上升,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增多,网络时代信息繁杂,父母“教无能”“教无力”的现象突出,导致青少年心理状况堪忧,甚至各类犯罪频发。很多父母把“育儿”等同于“育分”,一味追求孩子的学科补习,课余时间把孩子往培训班一送了之......
“双减”政令把孩子送还给了家长,也送来了新的课题:在属于家庭的时间里,如何管、怎样教?“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既关乎每个家庭,也关乎每所学校。
01
家长视角:立法焦点指向家庭教育的责任与科学性
焦点1:家庭教育的总体要求
焦点2:父母(监护人)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承担责任
· 行为红线
· 法律什么时候介入
焦点3:父母(监护人)还有什么义务?
02校长视角:国家导向下,学校要承担什么?
主动对接,让“法”的行动立竿见影
如果说,政策出台解决了“可以做”的问题,行动的跟进才能实现“做到了”。基于家庭教育的现状,从“知道”到“做到”之间的那“一公里”,需要学校主动对接。
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家长普遍的问题,比如“怎么样去了解孩子的学习”“怎么帮助孩子学习”“如何管理孩子的手机”“如何改善亲子关系”,开展讲座,或者家长沙龙。
菜单式课程能为家长个性定制,各取所需。很多问题是阶段性的,伴随孩子的成长节律,有条件的学校应建设校本化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贯穿整个学段,力求科学性、完整性。
教育的本质是一种服务,教育方针要求“教育服务于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主动服务也是“行为世范,德高为师”的写照。除了邀请家长“走进学校”,学校也应该放下身段,主动“走进家庭”。
评价激励,让“法”的效果迁移放大
最好的教育是激励。问题学生的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长。家庭教育的成败往往就在家长身上。说白了,焦点就在于如何转化问题家长。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仅要有一份真心,还要有三分等待。
学校不妨对有关家长进行分类,重点关注,过程关心,注重对他们孩子的关注。特别留心他们取得的哪怕微小进步,大张旗鼓地表彰,比如评选“月度家长”“最佳进步学子”,利用升旗仪式、学生大会让他们闪亮登场,这样的激励不亚于精神的原子弹,会让他们自觉固化良好的行为,直至形成习惯。
当然,学校也无需一味的顺从讨好家长。对于一些行为失当的家长,不妨先诫勉谈话,同时进行过程记录,如果一直屡教不改、甚至为所欲为,也要当机立断,寻求执法部门的介入。
03教师视角:家长无权不管,教师仍需转变
作为学校的血液、细胞,老师需要怎样转变?尽管法律正在要求家长要更多承担起儿童教育主体的责任,但要实现“家长在教育长途中共同参与解决问题”的愿景,还有一段路要走。
启迪理性,所有指导均应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
家长往往以感性经验、社会流行观念作为家庭教育信条,家庭教育的理性化、科学化水平亟待提高。
教师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要遵循家庭教育规律、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道德发展规律、学习规律等,熟知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相关理论,启迪家长以理性精神看待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国家、社会、家庭等综合视角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彰显个性,兼顾每个家庭的独特性,做到因家施教
不要介意给服务对象一些个性化的帮助,当老师的,要习惯于当雷锋。
教师要针对个性化的家庭教育状况和诉求,充分掌握不同家庭教育实际情况,有的放矢,不断跟踪与反馈,分阶段、分类别地给予个性化指导。进行家庭教育问题诊断前,教师应尽量对家庭进行深入了解、访谈、记录,确定主要问题,通过与家长面对面的交流、互动,提出个性化解决方案。
自觉反思,具备反省意识,深刻认识不足
自觉反思思维应贯穿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具有自觉反思意识与能力的教师,才能不断地成长与进步,才能克服主观与偏见,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教师应始终意识到,并非每一个全心全意的教育行动,都能稳稳俘获好评。城市学校家长群体多元的价值取向,需要在学情调研的基础上,去尊重家庭需求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量体裁衣。
超越创新,在动态的管理中创造与生成
家校关系不会永远是四平八稳的关系,教师应该有一个动态管理的意识,善于在动态的变化中掌稳舵。
教师需要认真总结、吸收传统的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大胆实验、努力更新,用灵活的智慧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超越创新要求教师不拘泥于定式与经验,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当作一种充满学问和想象力的智慧活动,理解家庭与生命成长的本质,理解推陈出新是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接纳不同家庭文化的意义,因势利导,在改变与学习中建构意义,创造性地开发出各种实践活动模式。
共建共享,依靠教师、家长和社区,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开发多方资源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众多领域,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事实上,在全社会,有众多的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可以有效开发和利用。家长群体中蕴含无穷的教育潜能,确立共建共享意识,旨在唤醒多方教育意识,调动多方积极性,以便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工作生态格局。
04社会视角:社会公共系统应该如何升级?
提高家长教育胜任力,不只是家务事、校务事,而是要成为整个社会的“全民事”。
加强政策宣传,严格监督和管理
家庭教育政策对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让更多的政策对象知晓、了解相关政策,才能使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
当然,也要对促进法中的责、权、利有严格监督和管理,对违法的家长要敢于动真格,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地方政府要敢于亮剑,对于不法牟利的培训机构要一票否决,否则,再好的法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培养家庭教育专门人才
长远来看,家庭教育要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需要专门人才,而目前我国高校中家庭教育专业还是空白。急需在师范类、职业类院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为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大学培养专门师资。
强化社区、社会相关机构的家庭教育责任意识
家庭教育是全社会都应当尽责的工作。一方面,儿童成长的环境和资源需要全社会提供;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支持服务体系,需要政策调控机制、专业支持机制、社区参与机制、传播媒介规范机制等。
在家庭教育支持的内容与形式上关照家庭需求
从政府视角来看,建立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目标可能是已经建立了多少个指导中心,建立了多少家长学校,出台了多少政策。但是从家长视角来看,衡量的标准是支持服务体系是否为家长所知所用,真正起到了作用。如果政策有了,机构建立了,但是家长并不了解,也没有对家庭教育起到支持的作用,这些机构就形同虚设。
此外,在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系统时,也要关照家庭的个性化需求,避免因为不适用而形成家庭教育资源使用上的不公平。
提高家长从网络获取家庭教育支持的能力
网络尤其是近几年自媒体的发展,使网络成为家长获取家庭教育信息与知识的重要来源,成为家庭教育支持的重要形式,而且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形式。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一是网络中的劣质甚至错误信息,可能导致部分不善于甄别信息来源、对错的家长走入误区。二是要加强网络互动功能的使用与开发,只限于浏览获取的信息,缺乏对家长的积极引导。应当加强网络互动功能,提高家长的信息选择能力,满足家长的个性化需求。
总之,家庭教育社会支持服务网络的建立,需要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鼓励多种形式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支持与服务要贴近家庭和家长,设置半径一公里的家庭教育服务圈,引进先进的社会治理手段和第三方管理机构,加大评估与监管力度,确保支持与服务网络功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