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默戒文言文翻译|注释|道理
文言文
邻之人有鸡夜鸣,恶其不祥,烹之。越数日,一鸡旦而不鸣,又烹之。已而谓予曰:“吾家之鸡或夜鸣,或旦而不鸣,其不祥奈何?”予告之曰:“夫鸡鸣能不祥于人欤?其自为不祥而已。或夜鸣,鸣之非其时也;旦而不鸣,不鸣非其时也,则自为不祥而取烹也,人何与焉?若夫时然后鸣,则人将赖汝以时夜也,孰从而烹之乎?”又思曰:“人之言默,何以异此?未可言而言,与可言而不言,皆足取祸也。故书之以为言默戒。”
翻译
邻人有一只鸡在夜里打鸣,厌恶它不吉祥,便把它烹吃了。过了几天,另一只鸡天亮了却不打鸣,便又把它烹吃了。过后(他)对我说:“我家的鸡有的夜里打鸣,有的早晨却不打鸣,对这种不吉祥怎么办?”我告诉他说:“鸡打鸣能对人不吉祥吗?只不过它们自作不吉祥罢了。有的夜里打鸣,鸣得不是时候;早晨不打鸣,不打鸣也不是时候,那是它们自己不吉祥而导致被烹吃的,同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它们按时打鸣,那么人将依靠它们报晓,谁还会烹吃它们呢?”我又想到:人的发言与沉默和这件事有什么不同呢?不应发言而发言,同应当发言而不发言,都足以招来灾祸啊。所以写下来作为发言和沉默的告诫。
注释
①时夜:司夜,指打鸣报晓。时,掌管。
②或:有的。
③取:招致。
④书:写。
⑤恶(wù):厌恶。
⑥祥:吉祥
⑦欤(yú):文言助词,相当于“吗”,表示疑问、感叹、反诘等语气。
⑧足:足够,足以。
⑨故书之以为言默戒:所以写下来作为发言和沉默的告诫。
道理
说话做事要适宜,无论发言还是沉默都要在对的时间和地点,不然只会害了自己。 该说不说和不该说而说,都会招致灾祸。
作者简介
杨时(1053—1135)字中立,号龟山,祖籍弘农华阴(今陕西华阴东),南剑西镛州龙池团(今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北宋哲学家、文学家、官吏。熙宁九年进士,历官浏阳、余杭、萧山知县,荆州教授、工部侍郎、以龙图阁直学士专事著述讲学。先后学于程颢、程颐,同游酢、吕大临、谢良佐并称程门四大弟子。又与罗从彦、李侗并称为“南剑三先生”。晚年隐居龟山,学者称龟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