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古史
世界上古史是研究人类社会最初两个阶段,即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的历史。世界上古史阐述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形成、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过程,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论及古代世界各国的经济史、政治史和文化史,介绍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政治斗争的历史经验。它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古史所叙述的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第一个发展阶段,是一切民族在其最初发展阶段上出现的第一个社会经济形态。这一阶段的历史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它不仅说明人类和人类社会的起源问题,阐述人类社会关系的最初形态,而且说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问题,以及人类知识、科学、宗教和艺术等最初萌芽的情形。正如恩格斯所说:“这个‘太古时代’在一切情况下,对未来的世代来说,总还是一个有趣的时代,因为它建立了全部以后更高的发展的基础,因为它以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为出发点,并且以克服将来联合起来的人们永远不会再遇到的那些困难为内容。”(《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一五五页)人是从古猿的进化系统中分化出来的,从猿到人经历了漫长而艰苦的历程。在这个过渡阶段中,存在着“过渡期间的生物”,即恩格斯称之为的“正在形成中的人”。人类学家、考古学家在亚洲、欧洲和非洲一些地方发现的许多腊玛古猿化石,被认为是从猿到人的过渡生物或正在形成中的人。它大约开始于一千四百万年以前。经过几百万年乃至千万年的劳动,大约于三百万年以前,正在形成中的人开始变成完全形成的人。出现了人类,就开始了原始社会的历史。在漫长的原始时代,人类本身仍在继续发展,由早期猿人(能人)、晚期猿人(直立人),至早期智人(古人)、晚期智人(现代人);使用和制造生产工具,由旧石器经中石器发展到新石器时代;经济生活从采集现成的天然生产物为主,发展到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及原始手工业;社会发展经历了血缘家族和氏族公社(包括母系、父系)两个阶段;与此相适应的婚姻形态从血缘家族进化为族外婚、对偶婚,发展到一夫一妻制。上述诸方面的发展过程,构成了原始社会史的基本内容。在原始社会里,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只有用集体的力量才能同自然界进行斗争,得以生存。这就决定了原始社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当时,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分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助的,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没有国家。到这个时代末期,金属工具的广泛制造和使用,引起原始社会深刻的革命性变革。它促使农业、畜牧业、手工业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商品交换活动进一步发展,促使劳动分工进一步精细和社会分化进一步加剧。特别是在经济上出现了剩余劳动和剩余劳动产品,由此导致剥削成为可能。于是,私有制、阶级出现了,原始公社制走向解体,国家开始发生,人类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奴隶制时代。
人类迈入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制社会,世界各地在时间上不尽一致。大约在公元前四千年代后半期至三千年代初,西亚的两河流域和北非的尼罗河流域最早进入奴隶制社会;大约在公元前三千年代末,在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中国的黄河流域和爱琴海的克里特岛,出现了第一批奴隶制国家。由于经济、政治发展的差异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各个地区奴隶制社会的终结也是不平衡的。大体说来,公元后的几个世纪里,上古大部分奴隶制国家相继进入封建制社会。奴隶制社会生产关系,是一种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它的基本特征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占有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奴隶。奴隶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牲畜,遭受到残酷剥削和压迫。这是奴隶制度区别于其他剥削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在奴隶制社会里,除了占主导地位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外,也存在着处于次要地位的自由民之间的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公社制残余以及在一定发展阶段成长起来的封建因素。这些关系和因素在不同的国家表现的不一样,有的强些,有的弱些,时间或长或短。因此,在奴隶制社会里,除了奴隶与奴隶主两大阶级矛盾外,还存在着自由民之间的矛盾,即平民与贵族、贫者与富者、非特权者与特权者、小土地所有制与大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但是,除在一定历史时期,特别在奴隶制社会的初期,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主要矛盾外,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支配着自由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处于次要地位的生产关系对主导的生产关系,次要矛盾对主要矛盾也会给以影响。在奴隶制时代,正是各个对立阶级之间的斗争及其体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矛盾运动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
奴隶制社会是人类历史的必经阶段,古代世界各国都经历了这个历史阶段。恩格斯指出:“奴隶制是古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雇佣劳动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73页)恩格斯还指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出现的奴隶制只是零散现象,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后,奴隶制才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本质的组成部分。恩格斯对社会形态发展程序的概括,对奴隶制发展的两种形态的划分,对于我们认识奴隶制社会的发展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不同,奴隶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表现出种种诸如在奴隶制的发展程度(成熟和不够成熟)、生产目的(生产生活资料的或生产商品)等方面的差异。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主导作用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状况,有的发展早些,表现明显些;有的则晚些和不甚明显。这些奴隶制社会中所固有的特殊性,使得奴隶制社会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和特点,但历史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其本质也是共同的。奴隶制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进步。奴隶制度“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交换的扩大和古代文化的繁荣创造了条件。(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第一五二页)但是,它是建立在阶级对立的基础上的。奴隶制下各种奴役形式严重地束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到奴隶制社会后期,奴隶制生产关系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巨大障碍,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奴隶制国家在人民群众革命斗争打击下最终被摧毁了,奴隶制社会被封建制社会所代替。学习世界上古史可参阅:刘家和主编的《世界上古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古代史》(人民出版社1983年)、《世界上古史纲》编写组的《世界上古史纲》(人民出版社1979年上册,1981年下册)、林志纯主编的《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