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黑格尔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黑格尔
乔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Friedrich Hegel,1770—1831)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和美学的集大成者。他出身于德国符腾堡公国的一个官员家庭,十八岁入图宾根大学神学院读书,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后担任过家庭教师,以后又执教于耶拿大学、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他以毕生精力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其主要著作有其在世时出版的《精神现象学》、 《大逻辑》、 《哲学全书》, 《法哲学原理》及死后由其学生编辑整理出版的《历史哲学》、 《宗教哲学》、 《哲学史讲演录》和《美学》等。
黑格尔对西方哲学尤其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精华批判地加以吸收,如他从客观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说出发,批判了康德把思维与存在割裂开来,宣扬“物自体”不可知的学说,认为物自体只不过是“思想的产物”, “或思想纯粹的抽象作用之不断地进行的产物”,就连整个世界历史也只是“绝对理念”矛盾发展与转化的历史。基此他创建了空前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这一哲学体系本身存在美学框架与方法的巨大矛盾:一方面由于当时德国资产阶级既想革命却又怯懦妥协造成了明显的保守性,它适应了普鲁士政权的需要而被尊奉为“国家哲学”;另一方面在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三段式”体系外壳中,黑格尔全面地、有意识地运用了本质上是革命的辩证法。对于他能把辩证法思想应用于自然、社会历史和哲学的研究,恩格斯曾予以高度评价: “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对其辩证法“合理内核”的批判吸取与革命改造,创立了唯物辩证法。黑格尔哲学堪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之一。
在美学方面,黑格尔集西方美学理论之大成,把德国古典美学推向最高峰。他的美学思想理论主要见于《精神现象学》和《美学》等著作中。尤其是在《美学》三卷书中,他创建了完整、系统的美学思想体系。黑格尔的美学是其整个哲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把整个世界的本原归之于非物质的“绝对理念”,认为它是辩证发展着的。他的哲学就是论证“绝对理念”如何按照“正” (肯定)、 “反”(否定)、 “合” (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辩证发展的哲学,探讨的是理念、精神转化为物质、存在,并由此再回复于理念、精神的过程。他把这一发展过程分为三大阶段,即“逻辑阶段”、 “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在逻辑阶段, “绝对理念”只是以一种抽象的、纯粹的概念形式向另一纯粹概念推演转化;在自然阶段, “绝对理念”以感性形式“外在化”为物质或自然界;在精神阶段, “绝对理念”摆脱了它在自然阶段中的那种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物质形式而回复到精神自身。精神阶段是自然阶段和逻辑阶段的统一,也是“绝对理念”达到自觉地认识自己、实现自己的过程。这一过程又包括“主观精神”、 “客观精神”与“绝对精神”三个漫长而复杂的发展阶段,而绝对精神阶段是“绝对理念”发展的最高阶段,它又是通过艺术、宗教、哲学三种形式(或三个阶段)达到了绝对的自由和无限。黑格尔的全部哲学也分为与“逻辑阶段”、 “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相适应的三部分,即“逻辑学”、 “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黑格尔视美学为研究艺术的哲学,属于“精神哲学”的范围。由于在他看来, “绝对精神”是经过艺术、宗教、哲学这三个由低到高的发展阶段才最终实现了认识自己、回复自己的全部目的,所以他以能否充分地使“绝对理念”完成自我认识为根据,认定哲学高于宗教,宗教又高于艺术。艺术只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低级阶段。因为在艺术中,绝对精神既不象在哲学中那样以最适合于精神自身的概念形式来认识自己,也不象在宗教中那样以表象的形式来认识自己,它只是以直观的感性的形象形式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由此,黑格尔在《美学》第一卷中提出了其美学理论的核心命题: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的全部艺术美学主张都是由这一核心命题生发开来的,并且与他的哲学体系是一致的,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部分。
对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解释为: “这个概念里有两重因素:首先是一种内容、目的、意蕴,其次是表现,即这种内容的现实与存在。第三,这两方面是相互融贯的,外在的特殊的因素显现为内在因素的表现。”在这里,所谓“理念”就是美或艺术的内容、意蕴,具有概念的普遍性和无限性,所谓“感性显现”则是指作为理念的客观性相的具体可感的外在表现形式,它具有特殊性和有限性。美正是这二者的统一。黑格尔根据辩证统一原则来阐述美的本质,即“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而艺术美就是理念通过感性形式得到了显现的艺术形象,是“理念或说心灵性的意蕴与感性形式的统一体”。艺术是在有限的感性形象中去显现无限的普遍真理,它应是理性与感性、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客观与主观的辩证统一。他还根据显现理念的完满程度来区分美的形态及其品级。他认为理念显现在自然中就成为自然美,显现在艺术中则成为艺术美。由于黑格尔把美的本质与“自然人化”同人的社会化的历史发展联系起来,主张“自由是理念的本性”,美本身是“无限的, 自由的”,强调美与人的心灵、精神的自由的联系,而“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的那种美的反映”,不能完满的显现理念,所以自然美低于艺术美。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艺术形象是经过“清洗”并“灌注了生气”的心灵化的东西,理念显现为个别性相,它“为自己而存在”,能够充分地“观照自己,认识自己,思考自己”,从而达到一种和悦的静穆境界,这才是艺术的最高理想。据此,黑格尔认为只有在艺术领域才有真正的美,而且只有艺术美才是美学的唯一对象。由此联系到他关于人总是在自己所创造的对象性世界中观照和创造自身的观点,不难看出他那把艺术美与现实人的对象化实践相联系的实践美学倾向。
值得重视的还有黑格尔把人视作艺术的最主要对象,认为塑造理想的人物性格(即典型性格)是“理想艺术的真正中心”,是“绝对理念”在艺术中得以显现的极重要方面,它也可使艺术美得到最完满的体现。他要求理想性格须有丰富性、鲜明性和坚定性等特征,要注重个性化,强调在“这一个”中表现普遍性。他强调把人物与环境条件(所谓“一般世界情况”和“情境”等)联系起来,在矛盾冲突中去刻划性格。这种典型理论在黑格尔艺术美学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还专题论述了艺术家的问题,探讨了想象、天才和灵感等对于艺术创作的意义。他注重艺术的独创性,表现出对艺术审美规律的深刻理解。
基于“绝对理念”辩证发展这一核心思想,黑格尔从逻辑观点与历史观点相统一的角度探讨了人类的艺术发展史。虽未跳出历史唯心主义窠臼,但却也体现着他那种“宏伟的历史观。”
他认为艺术也是随理念自身的发展而发展的,在理念发展的三大阶段,艺术也相应地表现为三种历史类型,即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在分析这三种艺术类型时,黑格尔赋予构成自己美学基础的“崇高”、 “美”、 “丑”三个范畴以历史性内涵。以东方古建筑为典型代表的象征艺术,只是以物质体积符号来象征精神内容的某些方面,前者压倒了后者,它并非美的艺术,而是崇高的艺术;以古希腊雕塑为典型代表的古典艺术,达到了精神内容与物质形式的完满统一,是最理想的美的艺术;而以西方近代绘画、音乐和诗歌为代表的浪漫艺术,则是主观的精神内容压倒了物质形式,使理念“退回到精神自身”,基本上是丑的艺术。他进而得出了“现时代的一般情况是不利于艺术的”结论,预言艺术将被比之更高的宗教和哲学所取代。他看到了资本主义制度与艺术没落的因果关系,但却作了玄虚的歪曲解释。他把艺术的发展归结为理念的精神内容与物质形式斗争的结果,从根本上说是荒谬的。另外,他还根据感性材料显现理念的功能差异,对各种具体艺术门类的基本特征和品级作了区分,得出了最高的是诗,最低的是建筑等结论,也表现出明显的片面性。
黑格尔的美学理论在西方美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其后的许多西方美学家、艺术理论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他的影响。尽管他的美学存在着“头足倒置”的深刻矛盾,其辩证法也不彻底,加之生硬地追求唯心主义三段式体系的完整,而多有玄虚、偏颇之处,而且其阶级局限性也造成了一系列不可克服的缺陷,但它所体现的总结以往全部美学成果的整体观和历史主义,强烈的现实感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精神,以及使美学真正成为一门历史科学的“划时代的作用”,使之在整体上堪称是马克思主义美学产生之前的最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