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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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相

【生卒】:1474—1544

【介绍】:

明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文学家。字子衡,号浚川。仪封(今河南兰考)人。曾任湖广按察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南京兵部尚书等职。在任官期间,敢于同宦官刘瑾、廖鹏等进行斗争,屡被贬职。对宰相严嵩玩弄权术,贿赂公行,上疏予以抨击。他的著作,编为《王氏家藏集》和《内台集》,其中主要哲学著作有《慎言》、《雅述》、《太极辩》、《横渠理气辩》等。

王廷相在哲学思想上,注重实际,反对宋明理学。提出天地万物都是“气”产生的。说“天内外皆气,地中亦气,物虚实皆气,通极上下,造化之实体也”(《慎言·道体》)。认为“气”是唯一绝对的物质实体,万物的本原。在天地未形成以前,惟有太空,太空即太虚,充满着“元气”。在他看来,“气”“乃太虚固有之物”,“气不离虚,虚不离气”(《雅述》上篇)。“气”与“虚”不可分离,绝对空虚是不存在的。“气”是无限的,它“无所始,无所终”。“气有聚散,无灭息”(《慎言·道体》)。这是他的物质不灭思想。他认为“气”是无始无终,它可以“聚”或“散”,但其本身是不能消灭,也不能创造的。在“理”与“气”的关系上,提出“理”皆出于“气”,无悬空独立之“理”,“气游于虚者也,理生于气者也。气虽有散,仍在两间,不能灭也,故曰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横渠理气辩》)批驳了朱熹关于“未有天地,毕竟是先有此理”和“气根于理”的思想。指出“元气之上无物、无道、无理。”(《雅述》上篇)离开“气”的“理”,是有名无实,根本不存在的。认为“理”是属于“气”的,脱离“气”而“理”是没有的。“理根于气,不能独存”(《横渠理气辩》)指出“气根于理而生”的观点,是“支离颠倒”。还提出“气化”的辩证法思想。认为阴阳二气的交感作用,化生万物。他说:“是故太虚真阳之气感于太虚真阴之气,一化而为日、星、雷、电,一化而为月、云、雨、露,则水火之种具矣。”(《慎言·道体》)“气”有阴阳,有阴阳就有天地万物及其规律的变化,“气有偏盛,逐为物主”(《内台集·答何柏斋造化论》。同时又提出“常”与“变”的思想,说“天地之间,一气生生,而常,而变。”(《雅述》上篇)“时有之者,变也,非常也。”(《慎言·乾运》)认为生生不息的“气”,有“常”有“变”。反对理学家所谓“道一而不变”、“惟理独不朽”的形而上学观点。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原则。认为“神者在内之灵,见闻者在外之资。物理不见不闻,虽圣哲亦不能索而知之。”(《雅述》上篇)指出人的认识,必须通过感觉器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才能产生认识。对于“物理”不见不闻,就是“圣哲”也不得而知。还主张认识就是“见闻”和“思虑”的结合,“见闻”越广博,“思虑”越精深,“博于外而尤精于内,讨诸理而尤达于事。”(《慎言·潜心》)並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认为只有从实践中得到的认识,才是“真知”,这是对古代认识论的重大发展。但由于阶级的局限,仍然不能完全摆脱唯心主义的束缚。认为“道义者,心之天理也。”“天理充满,无少亏欠”(同上)。还宣扬“孔子之道与太虚同量,与天地同体”(《雅述》上篇),说明理学对他的影响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