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笔法
文艺审美分类创造·笔法
书法美学术语,专指写字时点、划、转折之用笔方法,与史学中用以称谓史笔的术语比如“《春秋》笔法”有别。
笔法是历代书家根据创作实践总结出的执笔、运笔时指、 掌、腕、肘的生理动作和毛笔相配合、相适应的方法。从广义上说,笔法包括执笔中的指法、掌法、腕法;狭义地说,即指用笔时的执、使、转、用,亦即落笔时的轻、重、提、按、转、折等的运笔技法。
历来有关笔法的论述颇多,但所指亦各不同。比如,清冯武《书法正传·纂言上》载有“笔法十门”所述内容为:啮镞、阴阳、君臣、向背、偏枯孤露、五指玲珑、停笔迟涩、通气、顾答。是以论述结构与章法为主,不专论运笔。
唐颜真卿有《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包括:平谓横、直谓纵、均谓间、密谓际、锋谓末、力谓骨体、轻谓曲折、决谓牵掣、补谓不足、损谓有余、巧谓布置、称谓大小。以分析笔划与笔意为主,亦非专论笔法者。
较为明确剖析笔法者当以唐初孙过庭《书谱·序》中所云: “执为长短浅深,使为纵横牵掣,转为钩环盘纡,用为点划向背”。即是说“执”指执笔, “使”指运笔,“转”指行笔时的转折呼应,“用”指点划的结构安排。此说为对笔法之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