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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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改制

北魏拓跋族政权在孝文帝时期实行的政治改革。鲜卑拓跋部的祖先最初在大兴安岭一带过着游牧生活,后逐步南迁,进入中原地区。在周围先进民族的影响下,发展很快。公元386年拓跋珪建立北魏王朝,439年拓跋焘统一了黄河流域。但当时奴隶在生产中还占有很大比重;基层政权组织实行宗主督护制,豪强大族独霸一方;赋税征敛采取“九品混通”办法,将民户依贫富分九等收取,官吏避强侵弱,流弊严重;胡汉之间的民族隔阂甚深,社会矛盾尖锐,孝文帝即位后的最初九年间,仅关东地区就发生九次农民起义。形势催迫北魏统治者必须改革。改革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改革(484-486)实际上由孝文帝祖母冯太后主持,主要改革政治、经济制度。其一,颁行俸禄制,根据政绩确定地方守宰的任期,由政府定期按官员品阶分等发给俸禄,严惩贪赃枉法者。其二,实行均田制,按户授田,土地分露田与桑田(麻田)两类,露田定期还授,桑田作为世业。其三,废除宗主督护,建立三家。居民五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里,设一里长;五里为党,设一党长。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田亩,征发租调力役。其四,废除九品混通法,推行定额租调制。一夫一妇的小农家庭,每年交纳户调帛一匹,租粟二石,十五岁以上未婚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都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麻乡以布代帛。490年,冯太后死,孝文帝亲政。493年,他把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迁到洛阳,开始了第二期改革。着重改易鲜卑旧习俗,推行汉化政策:改胡服为汉服;朝廷上只用汉语,禁用鲜卑语;迁至洛阳的鲜卑人一律以洛阳为籍贯,死后不得归葬代北;改鲜卑姓为汉姓,并仿汉俗以姓氏定门第,促使鲜卑贵族门阀化;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士族通婚联姻;按照魏晋南朝制度,改定官制。这些措施遭到拓跋贵族保守派的抵制,496年,孝文帝镇压了太子拓跋恂、贵族元老穆泰等人的反抗活动,扫清改革道路上的障碍。孝文帝改革促进了北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加速了鲜卑拓跋部的封建化,推动了我国古代的民族融合过程。主要史料可读《魏书》卷七《高祖纪》、卷五三《李冲传》。对这场大改革的评价,一向誉多毁少,范文澜、翦伯赞、郭沫若诸家通史,都予以肯定,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下册第七章第二节于孝文帝之历史作用论述颇详。陈汉玉《也谈北魏孝文帝的改革》、薛登《北魏改革再探论》(分见《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四期、1984年第二期)则肯定拓跋焘、冯太后的改革,而认为孝文帝亲政后的措施是倡礼复古、扶植门阀,不足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