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白发苍苍的“童生”》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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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白发苍苍的“童生”》赏析

白发苍苍的“童生”

【点睛之笔】

童试也被称为称童子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经典解读】

县试在各县内进行,由知县进行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的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入由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人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钦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是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可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都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刚入学的生员。

生员在获得“入学”的资格之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入官学基本上仅仅是一种形式,并没有人对其传授知识。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出色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是一种荣誉。

有很多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也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