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关于跳槽后被辞退补偿怎么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关于经济赔偿金的月度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为,依据劳动者在离职前的十二个自然月内所领取的应发工资总额的平均值来确定,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的基准范围包含了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诸如差旅补贴、独生子女津贴以及安家费这类非员工常规工资范畴内的福利款项并不属于工资总金额,它们将不会被纳入到经济补偿金的计量范围之内;另外需要关注的一点是,虽然经济补偿金的月度工资以劳动者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础,但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金设定了“底线”和“上限”的双重规定;其中,“底线”意味着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上限”则规定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同时,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对于那些工资收入相对较低的劳动者而言,即使他们已经拥有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也无法通过简单地乘以工作年限(工龄)和月度工资的方式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