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一
诚实守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和标志。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级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警自立,树立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诚信形象,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临床0801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先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谨遵医学生誓言,学好医学基本技能,把小事做好,立志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
先从考试不作弊做起,做一个有自律的人:无论是大小型考试,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实实在在,真正学习知识。
先从实现承诺做起,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借同学或朋友的钱物要及时归还,办理助学贷款手续的同学按合同书还清贷款,不拖欠学费,不恶意欺骗,永远受人尊敬。
先从诚实待人做起,做一个人们信得过的人:在班级里与同学团结友善,不隐瞒不欺骗,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学生,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形成积极上进的良好氛围。
形成做一个诚信的人做起,做一个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的人:“百事诚为先”,若已承诺,则必行动,真心真意对待身边的亲朋好友,为以后成就事业铺就宽阔道路。
让我们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青年,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为创建文明和谐的临床0801班不懈努力!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二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20xx年11月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三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20xx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 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xx】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通知第七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四
“诚信立本”是做人的最基本准则,只有诚实守信方能写就大写的“人”。作为一名诚信的高中学生,面对中国教育已融入世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走向新课程实践的形势下,考试“诚信”是势之所必至,理之所必然。考试不仅仅是考查学业的好坏,更是对做人的品格、意志好坏的严肃考验。有着良好的办学成果和优良的学风、校风的我们,将践行“今天,母校是我们的自豪;明天,我们是母校的骄傲”的誓言。特此面对考试,我们以我们的人格、荣誉,郑重承诺:
(1)准时参加考试,不迟到、不中途退出考场。
(2)对号入座,坐成一条直线。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考号、考生座位号,不在答案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3)保持考场肃静。进入考场安静,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打手势、做暗号等。
(4)不携带和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比如手机等通讯工具,不传抄答案、不交换试卷。
(5)独立思考,沉着考试,“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偷看、不抄袭。
(6)提问先举手,得到监考老师允许后,向监考老师提问有关试卷的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或试卷分发错误等问题。
(7)珍惜考试时间,注意答题技巧,先简后繁,有把握的基础题先做,集中思想,一步一步解决疑难题目。
(8)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考试期间不趴在桌上,不睡觉。
(9)不扰乱考场,不撕毁考号标记,不撕毁试卷,不带试卷、统一的草稿纸出考场。
(10)正确对待分数。考试只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目的,现实和未来的社会需要的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综合素质人才,考试是新的动力起点和源泉。
以上是我对作弊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宣战,请家长、老师见证、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
承诺人:
20xx年4月16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五
本公司系重庆渝康建设(集团)安泰佳苑项目劳务分包公司,根据我公司与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约定,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定支付我公司20xx年春节前劳务费共计万元(大写: )。其中1、8号楼钢筋班组劳务费万元;2号楼钢筋班组劳务费万元;1、8号楼木工班组劳务费万元;2号楼木工班组劳务费万元;1、2、8号楼砼工及杂工班组劳务费 万元;1、2、8号楼特种作业人员工资 万元;劳务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工资 万元。 以上均我公司代领并同时由我公司发放本项目所有工人工资。(本公司全称:xx,开户行:xx卡。)
我公司承诺,按时将20xx年春节前本项目的工人工资全部付清,绝不拖欠。并承诺在20xx春节前我公司民工绝不闹事。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因为工资未付闹事或上访,均与重庆渝康建设(集团)安泰佳苑项目部及本项目建设方无任何关系,由我公司承担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六
20xx年国家和本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 本人自愿参加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班级:
考生姓名: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七
我是报考参加20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 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八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前二十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水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
四、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出场,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五、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旁窥、互打暗号、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
七、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九、对违反考生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同时依据《舒城中学学生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生守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排除外界干扰,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二、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诚信学生。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
三、在考试过程中尊重监考老师,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
四、弘扬诚信与正义,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勇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五、“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
考生(签名):
诚信经营承诺书简写十篇九
为维护太原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太原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太原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太原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七)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一)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