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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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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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一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集会、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1、加强学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加强协作。

2、执行大型活动申请报备制度,全班性校内活动由年级组长审批,年段性校内活动由年级主任审批,全校性校内活动由校级领导审批并上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外或跨乡镇大型活动上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

3、活动负责人必须在每次活动前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进行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生病、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二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三

1、 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 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四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五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成立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活动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分工等必须书面形式提前送到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批和留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六

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

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

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

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

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

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

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

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

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

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领导、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

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4)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进行活动总结。

8.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

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学部校长呈报总校、通报相关家长。

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9.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能不动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动用。

如确需要乘坐车船,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1)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2)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

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11.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

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也不组织学生参与,个别确需在校生参加的,须经校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七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学校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一些大型的素质教育活动,事先必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再向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观摩电影、公益劳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演出等活动,组织者事先向校领导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交通工具、活动安全、活动管理、旅行社的服务和信誉等作严格的考察,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并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

3.每次活动都要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增强学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5.外出活动用车须选用区教育保障中心批准的车辆。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牌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6.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八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九

1.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

1.应勘察活动地点、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2.应统一着装、统一识别标志,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防止蚊虫叮咬、植物刺伤。

3.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

4.选择天气气候较好的季节,春、夏季出游应注意防雨、防雷电。

5.适当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2.学生优先。

3.就地抢救。

4.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一)遇到地震时的应及措施

1.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禁止乱跑拥向出口。在室内时应选择坚固的建筑物或就地蹲、趴在桌椅下或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里,同时要避开窗户、吊灯、电扇等物。

2.如在室外、野外,应迅速离开各种大树、桥梁和建筑物或危险物。

(二)遇到龙卷风时的应急措施

1.如在室内,应迅速离开门、窗和外围墙壁,蹲伏在坚固的家具和室内隔断墙边,注意保护头部。

2.在室外遇到龙卷风时,如距离较远,应迅速向龙卷风前进的相反方向或侧向移动躲避;发现龙卷风已到达眼前。应就地找低洼地伏于地面,闭上双眼,用双手双臂保持头部,防止被飞来物砸伤,并要远离大树和危旧房屋。

3.龙卷风来临时,最好的办法是就地卧倒,站立或奔跑是最危险的。

4.乘坐汽车时遇到龙卷风,应下车躲避,不要留在车上。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十

1.计算机室是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重要场所,要作好防火、防雷、防盗、防静电等处理,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2.教师须经过初级或以上的计算机培训才能使用计算机室;使用计算机室前,必须先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再由负责人统一安排使用。

3.任课教师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各软件系统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如因教学需要而改动计算机软硬件的设置或安装、删除软件的,须与负责人协调,并作出相应处理,若不能协调则报网管中心。

4.学生的座位由任课教师安排,做到计算机编号与学生相对应;使用时,注意设备的运作情况,如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负责人,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使用结束时,任课教师要在学生离开前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同时应整理好所有设备,关闭电源、锁好门窗,作好相关的使用登记方可离开。

6.每月对计算机室的软硬件系统进行维修和保养,每学期对网络及电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如需外借计算机室的软、硬件,须向负责人申请,经同意并作好登记后方能借出。

8.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及进食;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清洁,寒暑假前要彻底清洁一次,并对计算机设备作好防尘处理(如盖防尘罩等)。

1.学生进入电脑室要轻声慢步,按编位就座,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室内安静。

2.注意室内卫生,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

3.爱护室内设备,严禁携带永久性磁铁进入计算机室;不允许随意改变设备配置,轻敲键盘,开机、关机及其它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员处理。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意损坏,须照价赔偿。

5.未经老师或管理员同意,不能触动电器开关,不得随意取软磁盘及开启打印机。

6.非本室磁盘,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或使用。

7.未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玩电脑游戏及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

8.用机完毕后,应按规程关机,整理桌面,填写使用登记表,经老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

因责任人(或学生)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学生)负责赔偿损失,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集体活动安全常识篇十一

(一)集会、会操、军训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等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学校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处理标准

1、发生事故后,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2、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学生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应如此。

3、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陪护。

(四)体育运动与艺术表演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艺术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的毅力,提高学生艺术审美水平,组织学生开展、参加文体比赛、表演等活动,如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文体教学活动和表演活动等。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活动场所相对集中。

2、剧烈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对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容易发生诸如摔伤、撞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运动会、文艺汇演的组织形式与大型集会活动类同,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体活动的特点外,同时具有大型集会的一般特点,应与之结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时,要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运动员身体损伤、骚乱、火灾、拥挤踩踏、中暑、舞台坍塌等事故做出预测,要求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制定出应对措施。

4、在组织校外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活动时,应事先与当地交通、公安、消防、医疗及电力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

5、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入场和退场的顺序,要给每个班规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

6、对活动中使用的花环、花束、气球、乐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标牌、旗帜、横幅等道具都要认真考虑,在设计上考虑学生的年龄,要轻便、易拿、防火,尽量没有尖锐的棱角。对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活动中使用的有关器械要进行认真检查。

7、要准备洁净卫生的食品、材料。夏天天气炎热注意防暑降温,冬季注意防寒保温,在场所、人员集中的地方活动最好不要带雨伞。

8、活动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9、为保障学生权益,不得要求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庆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