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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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一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位在许多方面均有建树的通才。他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苦,他仍然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买书和看书。他可以为了省钱买书而不吃荤食,他可以为了早日归坏所借书籍而挑灯夜读,他在艰苦的学徒生活中仍然挤出闲暇时间努力读书,学习知识。他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更加让我坚信书是无价之宝,是最大的快乐。

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从10岁起辍学,12岁便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于1726年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这使我们年轻人早日意识到潜心事业、节俭生活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做到这些,尽管难以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这位世界伟人给自己提出的高要求而惊叹。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都能称之为“圣人”了。虽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只有努力做了,才有做好的希望。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学习富兰克林,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养成良好习惯后再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大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无穷无尽的诱惑,在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它美德就容易多了。

富兰克林喜欢交朋友,他谦虚谨慎,勤恳真诚的品格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体现了较强的社交能力。他与许多朋友都保持了终身联系,这点让我十分钦佩。交一个朋友容易,但经营一份友谊却很难,唯有真心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真心回报。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二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再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三

富兰克林生于1720__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看这本书之前,对富兰克林的了解只限于中学物理课本。

看了前言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完,因为被他太多的经历和特质所吸引。

那是一个时代,人们以科学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的时代。以人的学识和品格作为标准的时代。

而生在这个时代的富兰克林,即使因为家庭因素辍学学习印刷技术,当了很多年工人。仍然靠着自己的勤奋,智慧,还有人格魅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

这不是一本完整的自传,于我而言却是完美的。少了很多刻意的修饰,只是朴实的叙述,评论,还有教诲。他甚至没来得及写完便长辞于世。留下的,是读者无限的感动,感慨,还有反省……

在学习静电的课上,我和同学们分享了富兰克林的十三中美德。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学习富兰克林不一定是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实际上,从富兰克林的自传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及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幸福,我相信这就是富兰克林及美国精神的核心吧。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多读书,读好书,不仅能从中增长丰富的知识,而且又能提高写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获得努力的方向、生活的目标和成功的信心。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四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又看完了一本名人传记《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对富兰克林了解的很少,知道以前书上介绍过他做雷电的实验,以为是个大发明家,看到书的介绍,才知道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又以为他是个总统,但是介绍上却只字未提,原来没有做过总统。对富兰克林的了解确实很少。看完了他的传记,发现富兰克林是一个极有影响的人物。

富兰克林是辍学在家,和父亲学习皂烛业,后来对这个行业不感兴趣,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学习印刷业,在当时印刷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富兰克林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做出很大成绩,学到很多技能,并且指导别人从事印刷。

富兰克林极爱阅读,印刷业刚好满足了他阅读的欲望,他有机会阅读到大量的书籍,后来发现富兰克林非常忙,他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非常奇怪,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来看书,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可能是由于他是一个勤奋的人吧。富兰克林的是非常勤奋和节俭的。

富兰克林非常善于辩论,而且喜欢辩论,后来富兰克林发现辩论其实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时,就渐渐收敛了,但是他却能说服各方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很大,成了一个外交家。

富兰克林非常节俭,而且勤奋,而且也倡导节俭,勤奋。积极影响他的朋友,和在一起工作的人,提倡素食。

富兰克林热心公益事业,使得他的声望,影响力非常高,在他的倡导下,才有了图书馆的概念,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朋友们阅读和交流。他组织财力物力建学校,医院,改善街道,路灯等等。

富兰克林是个发明家,书中说,只有爱迪生可以和他比,但是书中对他的发明介绍很少,他的发明都没有去申请专利,都和生活关系很密切,比如壁炉,路灯设计呀,可能最有影响力的是在雷电中引出电荷来,这个应该是很厉害的,当时的一些科学家还不以为然呢。他会做了很多实验,有很多人来参观,想想那时侯一定会有很多人佩服他,还有人跟他学,他发现人家也不是块科学家的料,居然有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富兰克林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商人),让那个人做实验到街头去挣钱,呵呵,是不是和街头喷火的艺术家是同源呀。这个想法居然让那个人生活富足。居然是想法改变生活呀。

富兰克林还领导过军队,承担防御任务,借枪借炮,训练队伍,搞得还有声有色的。

富兰克林是个商人,因为他是搞印刷起家的呀,但是他是以为很厉害的商人,因为他的影响力很大,又在政界混,这样的商人还了得。

那时候富兰克林还承担印钞的任务,真是厉害,其实后来对证券,税收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

富兰克林支持宗教的发展,但又不陷于教派的纷争之中。

富兰克林还发行报纸,这当然和他的印刷有关,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文章。

从富兰克林本人及其相关人和事上,我学到了许多。

首先,他有着对一件事的执著与专注。在富兰克林16岁时,曾坚持改写《旁观者》的第三卷,用以练就文章的语法和章法。但当时的他正在当学徒,白天要做工活,只有晚上或早上上班之前去做这些练习。所以一星期天,他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抽出时间。我由此联想到现在的我们:做一件事总是三分钟热情,没有执着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双休日更是在电脑前度过,哪里还有一门心思做有用和有益的事。

再次,我还学到了与人交流的技巧:不要固执己见,不要用生硬的词语,更不要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别人。“我风圈善良的聪明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常引起人的反感,更容易使人产生抵触的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是在教诲别人,讲话时分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是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富兰克林这样说。

另外,还从他和他的朋友的身上了在公共生活的常规。当富兰克林再次回到到费城时,暂时是在凯谋的印刷铺。有一次,他们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笔生意,尽管凯谋当时是老板,但是议员们对富兰克林以礼相待,对凯谋却很冷淡,甚至可以说是反感。原因就在于凯谋的脾气很古怪,他不懂在公共生活的常规。他常常粗鲁的驳斥人们一致公认的观点,而且衣冠不整,极为邋遢,狂热的坚持某些宗教信条,而且有些无赖气。试想,在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上流阶层,文雅是他们的通行证,怎能容忍这么鄙俗的人呢?

当然,我从富兰克林身上学到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三点,还有贫穷但不失信、乐于助人、正直真诚、热爱工作、安贫若素……我若一一相近的列出并以例证,那就不是一两千字能说完的。总之,富兰克林身上有许多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此列数一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需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摆放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之时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

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无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些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诈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

8、正义:不得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的倾向了,尽量克服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要力求清洁。

11、平静:接触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指那些琐事、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富兰克林的美好品性靠齐,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五

读完《威尼斯的小艇》这篇课文后,我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威尼斯这座水上城市。

这篇课文通过向我们介绍威尼斯小艇的模样,船夫驾驶小艇的高超技术以及小艇在威尼斯的重要性,展示了着名水上城市威尼斯特有的风光。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六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七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想换一本书来写读后感,不是不喜欢,而是这本书超出我能力范围太多了……你要是问我:“唉,你觉得《时间简史》里哪种理论最有意思?”就好比问一头大猩猩:“唉,你觉得我手机里哪个游戏比较好玩?”回答你的必然只有满脸大写的懵。

其实我在看完第一章之后,就已经深有感触了,不是震惊,不是佩服,是疑惑。原因有二:一方面在我在怀疑自己和霍金大大同为人类,为什么他懂那么多,我简直如白痴,到底是不是发育的时候少长了名叫大脑的东西;另一方面在怀疑到底是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渊远流长,我没有悟得其中真谛,还是我空活了十几年可能学了一门假汉语,才导致明明每一个文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难如外星文。

如果写到这里还拿不出来点干货,就会让我虽然已经较明显的凑字数显得更加明显。好吧,在《时间简史》中,头脑超人的霍金大大的文风却走的是低调的亲民路线,他力图以咱们凡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宇宙爆炸和重生等高深理论,一点都没有知识分子的傲娇气质,用的比喻和借代的事物都是身边平凡之物,将高端的物理学降下神坛,飞入寻常百姓家,这点令我大为佩服,但随即发现还是读不懂……但它还是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我对物理学、宇宙以及时间本身的观念。

书中第三章《膨胀的宇宙》,讲的是宇宙从微量的原子迅速膨胀到爆炸,然后万有引力再把同种物质吸引到一起,然后再炸、再吸、再炸……我们今天的宇宙就是被炸了成千上万次形成的(心疼宇宙一秒)。因为宇宙是炸一次大一次的,所以我们亲爱的宇宙在被虐的同时,无限扩张着自己的疆土,到今天现在甚至下一秒都是,突然觉得《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这句形容人类真的好贴切,苏轼他老人家也真是意外地有远见呢!

作为一个用尽自己一生一世也要将唯物主义供养的人,我从小到现在却一直痴心妄想着回到过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时间旅行。《时间简史》既给我一份打击,又给了一份希望,打击是因为根据爱因斯坦e=m的公式,越接近光速的物体质量会越大,所需推动它的能量就越大,你的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就是无限大。所以你的时光机还没完成预热,发动机就因为燃料不足而熄火了。所以在排除神奇外星老司机开ufo带我飞的可能后,就只剩通过虫洞一条路了,这也是现在阶段唯一可能的情况了。排除虫洞中那大到不可思议的引力的影响,不确定性还有两点:一是虫洞连接的是另一平行宇宙还只是受引力弯曲的同一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你旅行后看到的将是另一个世界的你或以前的你;二是通过虫洞旅行,那么“这位空间旅行者可以利用相对于地球静止的虫洞,作为从事件a到事件b的捷径,而后通过一个运动的虫洞返回,并且在他出发之前回到地球”,那么你会在旅行前看到已经回来的你、一分钟后的你、五十九秒后的你、五十八秒后的你、五十七……理论上可能存在无限个你同台竞演,场面乱到飞起。虫洞旅行虽然感觉各种不靠谱,但起码还是给时间旅行一点希望的吧。

《时间简史》让我看到了比言情小说更虐的文字,在让我对物理的认识更进一步的同时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无止境。我们现在学习的知识根本不值得骄傲,努力学习吧,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八

自古以来描写母爱的诗篇屡见不鲜,如《游子吟》中千古流芳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然而描写父爱的诗句却少之又少。也许是因为父爱的含蓄让人用言语无法勾画出来吧。朱自清的《背影》用朴素而细腻的文字呈现出了这样一个平凡父亲的形象和这样一份含蓄却深刻的父爱。

文章构思巧妙,以父亲一个常见却易被忽略的小细节承载父爱这样一个大的主题。从小的出口喷薄出的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通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展现出来。父亲对儿子关心怜爱,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体现在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无数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文章中,我仿佛看到了父亲眼角的皱,额头的额纹和鬓发的白发。让我时常感受到父亲逐渐弯曲的背腰,眼睛的老花,记忆的衰退,岁月不饶人,他变老了。拟心自问,父亲的苍老有没有我们的原因呢。答案不言而喻。从小到大,父亲扮演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这让我们有了这样一个思维定式:作为父亲应该呵护我们。于是当父亲为我们做事时,我们总是心安理得地认为他在尽自己的责任,却忘了他的奉献。当父亲的唠叨让我们听得不耐烦时,我们总是说:“你烦不烦,又没让你管!”却忘了他对我们的不离不弃。父亲不会说花言巧语,他只是在默默地用自己的血一点一滴浇灌我们的心田。

我们一直在向父亲索取,而父亲对我们的要求却全是为了帮助我们走好自己的路。也许你会发现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对父母的依赖也越来越少,每天放学回到家中再也不主动与父母说话交谈,永远都是他们关切的问你在学校过得好不好,你却从不关心他们每天上班顺利与否,心情如何。也许认真观察后我们就会发现,父母没有表面上那么坚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烦恼。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学会体谅,学会懂得父母的爱,学会感恩与回报。也许我们还不能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回报,但我们可以在他们下班后为他们倒杯茶,不与他们顶嘴,这就够了。

文章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眷恋。父爱,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父爱是人生命深处的根,而这根上的花、果乃至心情无疑是最美丽的,它不但滴露着奋进者青春年华的光与影,更流溢着人世间纯净美丽的人伦情感美。有谁能忘却这人世间的真爱呢?

而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九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十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十一

当我决定要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中途放下,想要放弃继续阅读。幸好,我还是坚持下来了。

《百年孤独》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七代人,这实在是一个太复杂的过程,太多人的一生在这本书中终结,终结他们孤独的一生。

孤独,人们都说诗人是孤独的,他沉浸在自身的世界里。孤独与寂寞是不一样的,孤独的人有一颗充盈的心,他的世界充盈得不需要任何人陪伴,他的世界有他一个人已足够丰富。而寂寞的人有的是一颗空虚的心,他急切渴望有人在身边,他害怕一个人。纪伯伦说过:孤独是精神活动的密友。布恩地亚家族的成员,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孤独的堡垒中,不需要别人的关注,构建起密不透风的围墙,进行着自己的精神活动。

不过《百年孤独》中的孤独似乎正如前言中所说,是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在这个家族之间,我无法感受到亲人之间心心相印的感情。每个人都习惯了活在自己的孤独世界里,用自己的方式隔离了外面的一切。没有信任和了解,亲密和沟通的世界注定是孤独的。

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觉得最奇怪的是雷蓓卡,一位吃泥土和墙上石灰的寡妇。一个吃泥土来排遣自己的孤独的人,这是她寻找的摆脱命运的办法吗?

书中有很多无法正常想象的情节,就比如奥雷良诺上校一次又一次面对死亡,但是每一次他都还是活了下来,一种幸运让生命继续。还有他的十七个模样、不同类型、肤色各异的儿子,但他们都取了奥雷良诺这个名字,并且都带着落落寡合的孤独神情,“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

作者的内心或许是希望人们能团结起来,用一种和谐、温情的气氛去感染自身,将孤独的心释放,不要再被自认为在自己世界就会安全的孤独想法束缚。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

最后,作者没有为马贡多和布恩地亚家族规划一个令人欣慰的结局,相反却让他们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就用这句《百年孤独》中的话结局,这种孤独真是悲哀的沉默,无言的冷漠。

但愿我们不孤独。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十二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十三

“这原本是没有时间流过的故事。在那与世隔绝的村子,翠翠和她的爷爷为人渡船过日,

十七年来一向如此。

有一天,这女孩碰上了城里的男子,俩人交换了生命的约誓。

男子离去时依依不舍的凝视。翠翠说等他一辈子……”

这是沈从文《边城》的诺贝尔提名。多次读边城,仍会被其中秀丽的风景,朴素的人家,纯真的爱情所打动。

秀丽的风景

文章一开头便展示了边城之美,边城之美不在壮阔,美在清晰自然。依山的筑城茶峒,临水的码头,湾泊的小篷船,轻柔的山风,望眼无尽的翠竹,一幅幅景融合在一起,如诗如画的展现了边城的优美意境。边城是混着泥土气息,是边城人民与自然和谐的相处。读起独有的湘西风景,脑海里呈现:灵动清澈河水能望见底凌乱的碎石,微风从竹林穿过,带来竹的清香;薄纱似的的雾霭笼罩夜色里……柔美而宁静。这是钢精水泥板的城市永远塑造不出来的,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再望一眼那薄暮中的边城,心便会静了下来。与壮阔的河山不同,边城的美是朴素宁静的。边城里也有喧闹,但与城市里的车鸣不同,那是湘西的水声、拉船声、牛角声与山歌声,是悦耳的音乐。当城市里的人疲惫时,停下来,望一望边城,那里便是天堂。

朴素的人家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就是在这样一个纯朴而美丽的地方,孕育出了淳朴赤诚的边城人民。《边城》里的人情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外祖父与一个过渡人为过渡钱而争执时,人与人之间真切善良的交往也都印于眼前了。端午节,所有的人围到岸边,早早的观看;而年轻小伙则在鼓声的节拍中向前奋划,四周一片吆喝助威……而龙舟竞赛的方式和捉鸭子的可爱场面,也不禁令人浮想联翩了。这便是湘西人民的独特的端午风俗,独有的人情美了,因为在这里它没有等级的观念,它只是质朴的世界中一个没有被污染的角落罢了。纯朴自然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在嬉笑声中便展现无余了。

纯真的爱情

翠翠和二老相识于五月端午,他们初次见面的场景,让人忍俊不禁。而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兄弟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用最淳朴的方式表达爱意。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于是他决然出走,却最终意外为身亡。

文章最后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给人看似可以想象的结局,却又掩不住其中悲伤。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故事已经结束,然而边城里那些单纯而善良的人,不被污染的宁静的村庄,碧溪的渡船上,依然有一个清寂的身影,她依然在执着地守望……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十四

读完《雷雨》,此时正是夜阑人静的时候。

关上台灯、闭眼,眼前似乎还是出现一幕幕叫人不知感慨还是感动的情景。

一切源于情又止于情。第一代的恩怨债孽却由第二代继续承受。倘使当初周朴园没有为了名利狠心抛下鲁侍萍和鲁大海,周萍和四凤这段不该来的爱情也就不会来,瀿漪和周萍的这段疯狂而又心酸的感情也不会存在。而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

四凤,侍萍,周萍,周冲,他们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啊!本来应该是一段很美好的爱情,却在最后被套上了乱伦的枷锁,本来应该是一段很亲密的母女情,却为了两段不该来的爱情而处在了痛苦的深渊。一切的美好啊,为什么终归支离破碎?不该死的死了,不该疯的疯了,旧社会,令人心酸的下层人的命运,何故如此?旧社会的黑暗,上层人士的腐朽终究导致了无数悲剧的发生。

我依然在想,不仅仅是旧社会,即便是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依然在发生。也许现在会比旧社会光明的多,可是仍有那么多的人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处事横行霸道,任意妄为?犯法了,他们的钱可以买通律师,买通法官,然后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拍拍屁股走人,还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委屈相,扔下真正的受害者捶足捣胸,哭尽人间的不公。这样的人他们的心难道就不会滴血吗?而这样的人也终究会遭到报应的吧!呵,命运,如何的作弄了这世间的人,一切的人与事仿佛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又想到了鲁大海,这个个性鲜明,决不向黑暗的上层势力低头的青年人。他意气风发,爱憎分明,对于一切的不平,他敢于挑战,坚定的意志和一直坚守的原则,也让他对上层人士嗤之以鼻。他不甘于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下层人民的一贯作风,更不屑于鲁贵那种奉承拍马,狐假虎威的神奇,他愿意为自己以及其他所有矿工的公平挑战周朴园,他要为自己和其他人赢得他们应有的回报,他憎恶黑暗,也敢于挑战黑暗,这样的年轻人正是旧社会所有懂得反抗的人的真实写照。他们顽强,他们坚持,在所有人都在无际的黑暗中迷失了方向,朝更加黑暗的深渊走去的时候,只有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找寻光明的所在。

……

一阵雷鸣,惊醒了多少懵懂的旧社会人民;一夜雷雨,淹没了多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痕迹。

人生总归如此,像书像画亦像戏,读一部《雷雨》,仿佛尝尽了人间千番种.种,读尽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辛酸血泪,想想现今,我们也算得幸福的了吧!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报告篇十五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