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范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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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范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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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五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切实加强对食药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内的食药安全负总责,全面加强本区域内的食药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分段监管为主的方式,把食安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每一个饭、超市、企业食堂都责任明确到人。

  3、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春节”、“元宵节”、“五一”、“十一”、暑期、“两会”、“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特殊时段不出现一起重大食药安全事故。

  二、加强日常监督

  1、完善好三级化网格的日常监管,遇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

  2、定时定期到食品药品经营商户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药品进入人们的生活。并把每次巡察情况记录在案,并要求各业主建立进销货台账,如出现问题,可及时追根溯源,杜绝发生此种情况。

  3、对无证经营者,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通过沟通,讲解使经营者认识到办理证照的重要性,自觉办理相关证件,对蝉联办理者,将依法填写案件移交单,由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并将组织食品经营者、餐饮负责人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磁器口街道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磁器口辖区的食品安全。

  20xx年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思路是:提高综合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要有新突破。

  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的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工作。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治本,保证继续整治的违法行为不反复,在探索治本的长效机制方面要有新的突破。由街道牵头,每月组织对我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察,以促进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严格市场准入,全街道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要获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强证后监管。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时予以查处取缔。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大力推进工商部门监督管理、食品经营单位责任管理、社区协助管理的“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和健全社区义务监督站的制度建设,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任和食品安全员的联络、培训工作,强化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构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网络。

  4、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制度,强调信息资源共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有效传递。对发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失信行为,抽查不合格信息,要坚决予以通报。

  5、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健全磁器口街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健全街道、社区应急救援网络和有关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推进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二是要加强广大群众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参与程度。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的调查工作,收集群众对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与意见,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3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社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动争创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不遗余力的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不遗余力的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认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使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关心食品安全的优良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行“多员合一”,明确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

  三、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查清底数,主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放心店、连锁店等实行每月一次巡查,对餐饮店、代销店、农资店等进行每季一次巡查。主动开展节日巡查。

  五、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和传递,及时向街道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及动态信息。

  六、根据街道食安办的考核细则,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其他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食安委及街道食安办布置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4

  根据省市县“六个走在前列”、“四个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县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果园自身实际,现就违章广告、户外经营的整治工作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东八线以及果园大道沿线的违章户外广告、墙体广告、门店招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所有户外立式广告全部取缔,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集镇户外经营进行劝导,对违章严重的废品店、修车店、水果店进行重点整治,确保镇容秩序井然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员:略

  成员单位:综治办、生态办、城管队、派出所、工商所、月形山社区、双河村。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组

  (1)责任单位:双河村、月形山社区、城管中队

  (2)责任单位对存在各违章广告、户外经营的当事人上门做工作,发放整改通知,全面通知到位。(时间:7月29日—8月1日)

  2、证据保全组

  (1)责任单位:综治办

  (2)责任单位负责与媒体记者沟通协调,对外宣传;同时对拆除前后进行拍照,建立相关台账;对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全程摄像,进行证据保全。

  3、拆除行动组(行动时间:8月5日)

  (1)责任单位:综治办、城管中队15人、民工队(民工5人,机械、货车各1台)

  (2)责任单位负责拆除沿线各违章广告,城管中队负责警戒并指导民工队开展工作。

  4、群众工作组

  (1)责任单位:综治办、月行山社区、双河村

  (2)责任单位对沿线各违章经营户在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时上门进一步做相关思想工作。

  5、行动保障组

  (1)责任单位:派出所(6人)、工商所2人

  (2)责任单位对沿线各违章经营户在阻碍行动或暴力抗法时进行劝阻警告或强制执法。

  6、后勤保障组

  (1)责任单位:月形山社区、双河村

  (2)责任单位负责此次行动的饮水和协调工作;综治办和生态办负责拆除行动组的人员、机械等相关费用的结算。

  (3)组织一支民工队伍进行拆违,需货车一台、民工5人,单价共计1800元/天,作业4天;30吨吊车一台,2800元/天,作业1天。预计总费用10000元左右。

  四、工作要求

  1、整治行动工作线路长,工作面广,难度较大,依法执法的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积极化解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完成整治目标。

  1、实施0—14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为解决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因康复费用昂贵而无法进行康复治疗的困难,对全县 0—14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包括听力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智力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等项目。全县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如市内项目名额不足,县内再开展自己的.康复项目,应做尽做,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的。

  2、“光明关爱”及“助视光明行”贫困低、弱视力和眼疾救助项目。

  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扩大康复救助覆盖面,让更多视力障碍对象享受到高质量的康复救助服务。对全县100名贫困低、弱视力患者和300名贫困眼疾患者实施康复救助。

  3、“义肢助残”项目。

  为解决贫困下肢、上肢缺肢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实际困难,对全县30名贫困大腿、小腿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

  4、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残疾人配备最适用、适实、适合的辅助器具,为全县100户残疾人开展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加大投入完善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的康复项目。

  5、民办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6、实施好中残联七彩梦抢救性康复项目、福彩公益金康复项目和省残联的其他康复项目。

  7、继续开展社区康复,做强做大十个社区点,并培育新的社区康复点5个,发放康复门诊医疗卡1000张。

  8、做好“爱耳日”、“ 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日的康复宣传活动。

  9、办好两期康复协调员和两期监护人培训班。

  10、继续开展“助行通达”项目,计划康复重度残疾人60人。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