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
【题 解】
这首诗是白居易于元和二年(807)任周至县(今陕西周至县)尉时所作,是他创作较早的一首著名讽喻诗。县尉官职不高,需要到民间查访。在查访中,他看到那里的劳动人民尤其是贫苦妇女的悲惨遭遇,深表同情,也对自己不劳而食深感“自愧”。这就是白居易诗歌的人民性的具体反映。
【注释翻译】
鉴赏分析
这首诗是一首讽喻诗,通过旁观农民刈麦、目睹农民艰辛的劳动场面,听了贫困村妇的悲惨诉说,表现了作者对农民的深切同情和对自己没有“功德”却过着富足生活的愧疚。
本诗叙事与抒情相结合,以叙事为主,通过对重点场面和重点人物的细致刻画来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劳动者的同情和怜悯。
全诗运用对比手法。诗中不仅把自己生活的优越与劳动人民生活的穷苦直接对比,写出“私自愧”、“不能忘”。更为深刻的是把劳动人民的贫困与善良跟统治阶级的奢侈苛政作了对比,并且用“家田输税尽”点明了贫妇人拾麦穗的原因,目的是“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希望天子有所感悟。对人民的深切同情,表现于良苦的用心之中,这正是白居易的讽喻诗的人民性的表现。
全诗语言通俗,明白如话,虽是白描手法却有很强的表现力。诗中描写的妇女小孩送饭的情景,“丁壮在南冈”的劳动情景,“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的拾麦情景等,读者读之如历历在眼前。
总之,《观刈麦》是一首现实主义诗歌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