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鱼矫胁栾中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长鱼矫胁栾中行
【原文】
长鱼矫既杀三郤[1],乃胁栾、中行而言于公曰[2]:“不杀此二子者,忧必及君。”公曰:“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对曰:“臣闻之,乱在内为宄[3],在外为奸,御宄以德,御奸以刑。今治政而内乱,不可谓德。除鲠而避强[4],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宄并至,臣脆弱,不能忍俟也。”乃奔狄。三月,厉公弑。
【注释】
[1]长鱼矫:晋国大夫,厉公的近臣。
[2]栾:栾书。中行:中行偃,也称中行献子,晋国大夫。
[3]宄(guǐ):奸邪、作乱。
[4]鲠(gěng):阻塞。此指祸乱。
【译文】
长鱼矫杀了三郤以后,又劫持了栾书、中行偃,对晋厉公说:“假如不杀掉这两个人,忧患必然会降临到国君身上。”厉公说:“一天之内已经使三位卿陈尸示众,不能再多杀了。”长鱼矫回答说:“我听说,祸乱发生在内称为作乱,发生在外叫窃夺,制止内乱要用德教,抵御外国窃夺要用刑罚。如今治理国政却不能制止内乱,不能称作有德。想除掉阻碍国家的祸害却避让强暴之徒,不能称之为威刑。德教和刑罚都没有建立,内乱外患就会一起发生,微臣生命脆弱,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于是就逃奔到临近的狄国。过了三个月,晋厉公果真被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