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绛谏悼公伐诸戎》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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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绛谏悼公伐诸戎》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魏绛谏悼公伐诸戎

【原文】

五年[1],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和诸戎[2]。公曰:“戎、狄无亲而好得,不若伐之。”魏绛曰:“劳师于戎,而失诸华[3],虽有功,犹得兽而失人也,安用之?且夫戎、狄荐处,贵货而易土。予之货而获其土,其利一也;边鄙耕农不儆,其利二也;戎、狄事晋,四邻莫不震动,其利三也。君其图之!”公说,故使魏绛抚诸戎,于是乎遂伯。

【注释】

[1]五年:晋悼公五年(公元前569年)。

[2]无终:邻近晋国的戎族邦国名。嘉父:无终国的国君。孟乐:无终国的大臣。魏庄子:即魏绛。

[3]华:华夏,指中原地区国家。

【译文】

晋悼公五年,无终国国君嘉父派孟乐凭借向魏绛献虎豹皮的关系,请求晋国与戎族各部落和好。悼公说:“戎人、狄人与我们没有亲缘恩义却贪得财货,不如讨伐它们。”魏绛说:“对戎人用兵,而失掉中原各国,即使成功,就像获得禽兽而失掉了人一样,有什么用处呢?而且戎人、狄人聚族而居,重视财货而轻视土地。给予它们财货而获得他们的土地,这是第一个好处;边境一带耕作的农民不再警戒担忧,这是第二个好处;戎人、狄人事奉晋国,四方的邻国没有不恐惧的,这是第三个好处。请君王仔细地考虑这件事!”悼公听了很高兴,便派魏绛安抚戎族各部落,于是就称霸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