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有勇妇》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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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有勇妇》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东海有勇妇

李白

【原文】

梁山感杞妻,恸哭为之倾[1]。

金石忽暂开,都由激深情。

东海有勇妇,何惭苏子卿[2]。

学剑越处子[3],超然若流星。

损躯报夫仇,万死不顾生。

白刃耀素雪,苍天感精诚。

十步两蠼跃[4],三呼一交兵。

斩首掉国门,蹴踏五藏行[5]。

割此伉偭愤,粲然大义明[6]。

北海李使君[7],飞章奏天庭。

舍罪警风俗,流芳播沧瀛[8]。

名在列女籍,竹帛已光荣。

淳于免诏狱,汉主为缇萦[9]。

津妾[10]一棹歌,脱父于严刑。

十子若不肖,不如一女英。

豫让[11]斩空衣,有心竟无成。

要离杀庆忌[12],壮夫所素轻。

妻子亦何辜,焚之买虚声[13]。

岂如东海妇,事立独扬名。

【注释】

[1]此二句说杞梁妻哭倒城墙之事。梁山:今山东东平境内。杞妻:春秋齐大夫杞梁之妻,即传说中的孟姜女。

[2]苏子卿:苏武。一说当为苏来卿之误。据曹植《精微篇》:“关东有贤女,自字苏来卿。壮年报父仇,身没垂功名。”

[3]越处子:春秋时越国一位女剑侠。

[4]蠼跃:跳跃。蠼(jué):跳跃或快步走。

[5]掉:悬挂。国门:都城门。蹴:踢也。五藏:即五脏。

[6]伉俪(kàng lì):夫妻。粲然:明白貌;明亮貌。

[7]北海:即青州。唐天宝中改加北海郡。治所在今山东益都县。李使君:李邕(678-747年),即李北海,也称李括州,唐代书法家。

[8]沧瀛:沧洲和瀛洲。

[9]淳于免诏狱:淳于公。西汉人,为齐太仓令,有罪当刑。系之长安。其有五女,无男。临行时留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其少女缇萦感寓言,乃随父西入长安,上书天子,愿没入为宫婢,为父赎罪。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除肉刑。

[10]津妾:名娟,赵河津吏之女。赵简子南击楚,与津吏约期渡河,至其时,津吏醉酒而不能渡,赵简子欲杀之。津吏之女说其父是为析祷河神而被巫祝灌醉的。自己情愿代父罪而死。简子不许。后又请其父酒醒后再杀。筒子许其请。后河工少一人,津吏女自请上船摇橹,至中流而歌《歌激》之歌。歌中为其父陈情并对赵简子祝福,赵简子大悦,免其父罪,并娶其为妻。事见《列女传·辩通》。

[11]豫让:战国时刺客。知伯对豫让有宠,后知伯为赵襄子所杀。豫让欲为知伯报仇,自漆身为厉,吞炭为哑音,减须去眉,变其形容,两次刺杀赵襄子不成,为襄子所擒。豫让请求曰:“今日之事臣故伏诛。然愿请君之衣而击之,虽死不恨。”襄子使人将其衣与之,豫让拔剑三跃,呼天而击之。曰:“而可以报知伯矣。”遂伏剑而死。事见《战国策·赵策》。

[12]要离:春秋时吴国刺客。吴王阖闾欲刺杀吴王僚之子庆忌。庆忌时在邻国。要离请往杀之。为了取得庆忌之信任,乃诈以负罪出奔,使吴王焚其妻、子于市,庆忌始信要离。于是与之同返吴。船至中流,要离刺死庆忌。要离自省其非仁、非义、非勇,遂自杀而死。事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13]虚声:虚名。

【赏析】

此诗大概是李白于天宝五载(746年)夏游山东临淄时所作。他在太守李邕的陪同下游览了孟姜庙、杞梁墓和淳于意墓等胜迹,并听闻了辖区内的一些民间侠女的事迹。李白有感于“三妇”的英烈事迹,写了这首诗。诗中提到的杞妻便是春秋时期齐国大将杞梁的妻子孟姜。杞梁战死于莒,其妻在齐城下枕尸而哭,十天之后城墙被她哭倒。

这首诗是即事命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及风俗习尚。诗中以热情的语言和夸张的笔法,描述了一位勇敢侠义的妇女为丈夫报仇的事迹。李白力赞齐贤女孟姜对丈夫忠贞不渝的爱情。

全诗分为四段。“梁山”四句为第一段,是比兴性文字,作为发端。言夫妇之深情可以感动无情的土石。前两句言事,后二句言情。“东海”以下“大义明”以上十四句为第二段,写东海勇妇“捐躯报夫仇”。其义,可比报父仇的苏来卿;其勇,可比战胜妖精白猿公的剑客越处子。“超腾”“蠼跃”呼喊,斩仇首,拋国门,剖仇腹,踏内脏,皆言其勇。“大义明”与“报夫仇”相呼应。“北海”以下“已光荣”以上六句为第三段,写东海勇妇的义举感动朝野,非但免除了其死罪,而且美誉流传,名列史册。末十四句为第四段,用类比和对比的手法,写东海勇妇义举的突出。她的举动可比脱父于肉刑的淳于缇萦和救父免死刑的津吏女;胜过心有余而力不足,空击仇衣的豫让和为刺庆忌,焚妻子、买虚名、为士所轻的要离。“捐躯报夫仇,万死不顾生”为全诗之纲,前者言事,后者言情。

在这首诗里,李白以高度的热情,讴歌了齐地勇妇不辞万死为夫报仇的义勇行为,流露出诗人除暴安良的侠义思想。同时,对那些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所谓的“任侠”行为,又予以强烈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