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公赐魏绛女乐歌钟》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悼公赐魏绛女乐歌钟
【原文】
十二年,公伐郑,军于萧鱼[1]。郑伯嘉来纳女、工、妾三十人[2],女乐二八,歌钟二肆,及宝镈[3],辂车十五乘[4]。公锡魏绛女乐一八、歌钟一肆,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而正诸华,于今八年,七合诸侯,寡人无不得志,请与子共乐之。”魏绛辞曰:“夫和戎、狄,君之幸也。八年之中,七合诸侯,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焉得之?”公曰:“微子,寡人无以待戎,无以济河,二三子何劳焉!子其受之。”君子曰:“能志善也。”
【注释】
[1]萧鱼:郑邑名,在今河南许昌附近。
[2]郑伯:郑简公,名嘉。工:乐师。
[3]镈(bó):古代青铜制的一种乐器,形状似钟而较小。
[4]辂(lù)车:大车。
【译文】
晋悼公十二年,悼公讨伐郑国,军队驻扎在萧鱼地带。郑简公送来仕女、乐师、妾三十人,女乐十六人,歌钟二架,以及珍贵的乐器镈和大辂车十五辆。悼公赐给魏绛女乐八人,歌钟一架,说:“你教导寡人与戎、狄各部落媾和,整顿中原各国,到现在已经八年,其间七次会合诸侯,寡人没有不得意的,请让我与你共同分享这些礼物。”魏绛辞谢说:“与戎、狄部落媾和,这是君王的幸运啊。八年之间,七次会合诸侯,这是君王的威灵,以及其他各位大夫的功劳啊,我怎么能独自得到这些礼物呢?”悼公说:“要是没有你,寡人是无法宽仁对待戎、狄的,也不能渡过黄河征服郑国,其他大夫又有什么功劳呢!你还是接受吧。”君子都评论说:“悼公能记住别人的好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