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与《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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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诚与《文史通义》

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号少岩,清代浙江会稽(今绍兴)人。他生活的时代正逢“乾嘉盛世”,少年多病,读书迟钝。十五、六岁,在应城官舍,他父亲请师教以经业,可是他对应举之文不感兴趣,二十三岁以后去北京应顺天乡试,两试不中,二十五岁时入国子监读书,乾隆三十年(1765)三上京师,三考不中,经人介绍从学于朱筠。直到乾隆三十三年(1768),当他三十岁时才中顺天乡试副榜,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才中进士,这时已四十一岁了。中进士前,他生活潦倒与史学家邵晋涵、洪亮吉曾共事于安徽学政朱筠幕府中,后又托身于湖广总督毕沅,安徽巡抚朱珪等。中进士以后,也未取得仕宦前途,主要事业是主讲于南北各书院,如定州定武书院,大名清漳书院,永平敬胜书院,保定莲池书院、归德文正书院等;又主持修撰《天门县志》《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湖北通志》。嘉庆六年(1801)死于贫病之中。一生著述甚多,生前均未刊行,临终托付王宗炎为之整理,王氏不久亦卒。道光十二年(1832)其子章华绂刻成《文史通义》《校雠通义》二书,一直到1921年嘉业堂刘氏汇刻其全部著作为《章氏遗书》五十卷,才算把他的著作全部出版。《文史通义》是一部纵论文史,品评古今学术的著作,是章学诚学术思想的结晶。它不象刘知几《史通》只是论“史”,刘勰《文心雕龙》只是论“文”那么单一,除个别篇章分别论文、论史外,多数篇章都是文史兼论的。他自己谈到他作《文史通义》一书的目的时说“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作也。”又说“吾于史学,盖有天授,自信发凡起例,多为后世开山。而人乃拟吾于刘知几,不知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刘议馆局纂修,吾议一家著述,截然分途,不相入也。”这就是说他的贡献主要是提出“史意”,即把历史当做一门科学来研究。在这一总的指导思想下,他首先阐述了“六经皆史”的理论,早在明代王守仁、李贽都发表过经即史的看法,但都未有章学诚阐述的透彻,他说“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又说“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而非托于空言”“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耳”这样的论述既打破了以往重经轻史的风气,同时也扩大了史料学的范围。其次,他针对刘知几提出的“良史”所必备的才、学、识“三长”而发论,又提出一个“史德”的标准,何谓“史德”?即“著书者之心术”,也就是“善恶褒贬,务求公正”的品德。在他看来识、德比才、学更重要,前者是灵魂,后者是躯体。再次,《文史通义》中把史书分为记注和撰述两大类,他说“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藏往欲其赅备无遗,故体有一定而其德为方;知来欲其抉择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为圆”。最后,创立方志学。章学诚以前有方志书而无方志学,他说“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谍,一家之史也;郡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记一朝,天下之史也。”他主张把国史建筑在方志基础上,才能全面而充实,为此他主张州县设立志科,专管记录史事,采集史料,方志的编纂必须包括通志、掌故、文征三大部分,通志相当正史的内容,掌故如同“会要”,文征就象乡贤传和文选。他亲自编地方志以示范。除了以上四点外,章学诚于《文史通义》一书中还用大量文字谈了自己治学经验,他认为“为学之要,先戒名心”“札记之功,必不可少”“学贵博而能约”“学与功力,实相似而不同”。还主张文人不能修史,他说“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语也”“文士撰文,惟恐不自己出,史家之文,惟恐出之于己”,在史书体例上,他反对刘知几对断代史的称颂,而主张写通史。总之,《文史通义》一书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当然章学诚的思想也有一些糟粕,如他所主张的“经世致用”是为了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他谈“六经皆史”,大力提倡方志的修纂都为了这一目的。《文史通义》中的一些篇章,如《妇学》《妇学篇书后》《诗话》《书坊刻诗话》明显在宣扬封建伦理。他在评价历代文献对郑樵及其《通志》捧得太高,对马端临《文献通考》贬得太低,立论过于偏激。近人研究章学诚和《文史通义》,以仓修良《章学诚和〈文史通义〉》一书(中华书局出版)为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