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声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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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声律论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声律论

中国古代要求文艺作品(主要是诗歌)讲究声调节奏的变化与和谐,追求语言的形式美的一种理论。我国文学提出讲究语言音韵美的主张可以追溯到汉代的司马相如和晋代的陆机等人,但正式提出声律论的则应归功于沈约。据《西京杂记》 (传为葛洪所撰)载,司马相如曾说: “一经一律,一宫一商,此赋之迹也。”陆机《文赋》也提到: “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在四声提出之前,我国用宫、商、角、徵、羽来标志五种不同的声调,司马相如、陆机及范晔、谢庄等人都已注意到了在文学作品中追求声律美,但没有形成系统理论。到南齐时,沈约与王融、谢眺等人相互唱和并加以探讨,声律论才正式形成。《南史·沈约传》载“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悟,而独得胸襟,穷其妙旨, 自谓入神之作”沈约写了《四声谱》,发现了诗歌的声律问题。可惜《四声谱》已佚,但在沈约的《宋书·谢灵运传论》中可以得知它的大致内容。他说: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意思是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鲜明对照,金、石、 土、 革、 丝、 木、匏、竹八类乐器所发出的和谐的声音,来源于天地间的本色和自然音律。各种颜色、各种声音与各种物体相适应。因而要使诗的音律有所变化,声音有高有低,那么前句有清音,后面就应有浊音, (一说前句有平声,后面就应有上、去、入三声)。五言诗的一句当中,音韵应当有所不同,两句之中平仄也须各异。

沈约把诗歌创作在声律方面的要求,总括为:四声八病。他主张写诗要运用好四声,并且要力求避免声律方面的八种毛病,提出这种烦琐的要求是在南齐永明年间,并有王融、谢眺等人与沈约相推毂、唱和,于是形成了具此种特征的诗体“永明体”。据《南史·陆厥传》载: “永明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眺、琅玡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将平、上、去、入四声, 以此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徵不同。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这里只提及四病,后皎然《诗式》又说:“沈休文酷裁八病,碎用四声。”但后四病不得而知,宋李淑《诗苑类格》才提到八病是: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止纽。看来八病的提出有一个逐步缜密的过程。八病的具体内容在旅华日僧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中有较详的记述。

八病的严格规定流于烦琐,也很难在诗歌创作中避免,带有严重的形式主义倾向。因而严羽《沧浪诗话·诗体》说: “作诗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据也。”但它强调诗歌的音律与平仄也给后人以有益的启迪。声律论的诞生是文学与音韵学结合的产物,因而也有前人音韵学研究的功绩。沈约《四声谱》之前已有李登的《声类》、周研的《声韵》、吕静的《韵集》等(均已佚),沈约是当时音韵学的集大成者。同时,声律论也受到了当时大量翻译转读佛经的影响。声律论主张诗歌应当有音韵的变化协调,注意平仄的错落有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唯美主义的追求在诗歌创作和鉴赏上的反应,它为唐代律诗的产生做了理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