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十妻梁氏
作者: 杨桂珍剑锋 【本书体例】
元好问
元好问(1190—1257年),金代文学家。字裕之,号遗山,秀容(今山西忻县)人。金宣宗兴定年间进士,仕至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金亡不仕,工诗文,晚年以著作自任。有《遗山集》、《中州集》、《唐诗鼓吹》等著作。其《续夷坚志》为晚年所作,共四卷。内容多为神仙鬼怪,也有写世事的几篇,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戴十不知何许人,乱后,居洛阳东南左家庄,以佣为业。癸卯秋八月,一通事牧马豆田中,戴出逐之,通事怒,以马策乱捶而死。妻梁氏,舁尸诣营中诉之。通事乃贵家奴,主人所倚,因以牛二头,白金一笏,就梁赎罪。且说之曰:“汝夫死,亦天命。两子皆幼,得钱可以自养。就令杀此人,于死者何益?”梁氏曰:“吾夫无罪而死,岂可言利?但得此奴偿命,我母子乞食,亦甘分!”众不可夺,谓梁氏曰:“汝宁欲自杀此人耶?”梁氏曰:“有何不敢?”因取刀,欲自砍之。众惧此妇愤恨通事,不令即死,乃杀之。梁氏掬血饮之,携二子去。
(选自《续夷坚志》)
戴十,不知他是什么地方人,兵乱以后,住在洛阳东南左家庄,靠给人佣工过活。癸卯年秋八月,一个通事在他的豆田里牧马,戴十出来驱赶马,惹恼了通事,他用马鞭乱抽,把戴十活活打死。戴十的妻子梁氏,同乡里人一起抬着尸体到军营中告状。那个通事是贵族家的奴才,主人非常器重他。就把两头牛、一锭银子送给梁氏,打算用财抵罪。主人劝她说:“你的丈夫已经死了,这也是天意。你的两个孩子还很小,得到这笔钱财后可以养活自己。即使把通事杀了,对于死者来说,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梁氏说:“我丈夫无罪被人打死,我怎么能贪图钱财?只要让通事偿命,我们母子就是沿街乞讨,也心甘情愿!”大家看到梁氏的意志不会改变,就对梁氏说:“你难道想要亲手杀死这个人吗?”梁氏说:“有什么不敢的?”说着就拿起刀来,想要亲手砍死通事。大家害怕梁氏愤恨通事,不肯让他快死,于是动手杀死通事。梁氏双手捧起鲜血喝了下去,领着两个孩子离开了。
这篇小说写的是戴十妻梁氏为夫报仇的故事,表现了劳动人民不屈的反抗精神。
读罢这篇小说,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梁氏聪明机智、轻财重情、疾恶如仇、果敢坚毅、倔强执着的性格。
梁氏是一位贫苦的农家妇女,她生活于战乱频仍的年代,四处流浪,无以为家,直到战乱后才定居在洛阳东南左家庄。这时,她“两子皆幼”,“以佣为业”。然而如此艰难的生活也无法继续下去,新的灾祸降临到她的头上——丈夫因驱赶豆田里的马,被一个通事活活打死了!
噩耗传来,梁氏悲痛欲绝,立志报仇。可是她深知硬拼蛮干不行,明智之举是找地方说理,于是,“舁尸诣营中诉之”,希望通事的主人给他应有的惩罚。
事情大大出乎梁氏所料,通事乃“贵家奴”、“主人所倚”,主人见通事闯下了如此大祸,欲惩不忍,欲罢不能,于是想出了个两全其美的妙计——“以牛二头,白金一笏”为通事赎罪。针对主人的钱财利诱,梁氏毫不妥协,义正辞严地指出:“吾夫无罪而死,岂可言利。但得此奴偿命,我母子乞食,亦甘分。”这饱含着悲痛与仇恨的铿锵有力的话语,不正表现了梁氏嫉恶如仇、轻财重情的美好品格吗?当众人问她是否想“自杀此人”时,梁氏毅然决然、斩钉截铁地回答:“有何不敢?”这充分表现了梁氏的果敢坚毅。由于梁氏的坚持斗争、决不退让,那个杀人的刽子手——通事终于遭到了应有的惩罚。
小说在描写梁氏为夫报仇的同时,也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一个“贵家奴”,居然横行乡里,乡民百姓将何以生?由此一斑,不难窥见当时整个社会是何等腐朽黑暗!这篇小说,叙述平直,却引人入胜。行文流畅自然,人物语言精炼传神,这些则是它艺术上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