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命案
作者: 任书来 【本书体例】
绍兴昌安门外某村,有张世昌者,素以沿乡卖旧衣为业,出必数月。家中惟老母魏氏与妻同居,妻即母之内侄女也。
某年春,结伴出门卖货,世昌至夏未归。一日姑病,思食白煮鸡。妇宰鸡煮熟,就砧斫之,念姑年老齿落,其鸡未知煮烂与否,因取一脔尝之。适姑于房中唤媳。妇欲应,而鸡肉方入喉,不能出声,气塞而蹶。姑屡唤不应,匍匐出视之,则已死矣。疑其热天中恶,治之不醒。以母家相隔百余里,若俟通知而后殓,则恐暑月尸溃,又以其子远出,家无余财,遂央邻人赊薄棺殓之。屋无停柩所,外近又乏闲地,而有祖坟远在五六里外,央邻人即日舁(yú禺)往厝(cuò措)之。讵妇死后,因着衣入棺,及舁而行远,震动其身,鸡肉渐下,而气渐转。至黄昏,则霍然大苏,知已在棺中矣。奋力顶盖而出,茫茫旷野,四无居人,不知此为何所,坐于棺侧而泣。适有远村菩提庵僧独修者,与其工人马四回子自某处索负,提灯而归。路过坟旁,闻啜泣声而问之,妇出以实告。独修举灯照之,见少妇而有色,欲携归庵中,以隐语商之马四。四以为然,遂诡告曰:“汝家系吾去顺路,吾引汝归可乎?”妇喜诺。同行里许,至一村,则马四之兄马二回子之家在焉。马四知兄已举家往祝妻母寿,家中阒然无人,顿起毒谋。托言饥渴,欲于兄家索食而后行。至则其门已锁,掇开而入,时夜已半,邻人疑马二归也,故闻声而不之问。马四嘱独修先于灶下烧火,而已入内取米淘淅。入锅毕,遽拾柴斧,隐至独修背后,向头上尽力奋击之。闷绝于地,复连斫之而毙。持斧向妇低语曰:“汝从我乎?否,则亦请试斧”。妇正在战栗,惧而从之。饭毕,席卷其兄之所有,挟妇而遁。
次早,邻人见马二外门似为人所掇落,唤之无答应者,疑为被窃。邀众同入察之,见一僧被杀于灶下,入内则衣物皆空。亟往其妻家以告,邀之报官。官验尸后,随讯问邻佑及其妻家之人。佥言马二是夜实系全家在于某所,并未回家,证见确凿。而独修之徒,知师被杀,马四不回,图财害命,亦控之官。官严缉马四。不获,案悬未了。张世昌之妻父魏某,闻女身故,飞驰而来,往坟上哭之,棺已空矣。闻于官,官细察之,则薄棺薄殓,似非盗坟。乃尸又不见,遂成疑案,惟饬差缉访而已。未几,世昌归。见妻死而尸亡,再四寻求,终无影响。
秋间,其伙伴李茂元者,复来邀与同出,世昌以母老身单不能同往辞之。至次年春,茂元独自卖衣,至台州宁海城外,见一家门傍河干,有妇淅米提篮而入,酷类张妻,茂元疑之。次日,潜身僻处以觇,则真确无错。询之旁人,曰:“此本县捕役许保贤家也。”茂元遄归,告之世昌。世昌赴县求一自缉牌,偕茂元及妻父魏某飞驰而往。伺其妻出,遽拥至县控之,并呈缉牌为据。官讯妇,妇直言上年夏间事。并言马四胁妇逃至天台,投亲不遇,转至宁海,赀用尽,遂投身于捕快许家为帮役。许屡欲通妇,而妇不从。一日马四随许出外缉贼,数日后许独归,谓妇曰:“马四死于水,我已殓之。”妇心疑而不敢诘也。是夜缚妇强奸,否,则欲杀,妇惧而从之,已数月矣。讯之许保贤供亦相同。及问马四死状,初犹狡赖,严刑鞫(jū居)之,实供马四系异乡之人,知无亲人根究,诱与外出,乘间以斧击倒,斫毙之而占其妇。官往验马四尸首,伤痕宛然。遂问许以大辟。以妇既不知情,屡遭迫胁,情殊可悯,赎杖解回,以结绍兴之案。世昌念妇素来幽娴驯谨,其遭污垢,实为强暴所逼而然,告于母而收之。
甲申六月,予客绍兴永寿堂,沈康勤为余言此。至系何时之事,及其村名,已不复记矣。雨窗枯坐,书此以资谈柄。
(选自《听雨轩笔记》)
绍兴昌安门外某村,有个叫张世昌的人,向来以沿乡卖旧衣服为职业。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家中只有老母魏氏和妻子共同生活。妻子是他母亲的娘家侄女。
有一年春天,世昌与别人结伴外出卖货,一直到夏天也没回来。有一天,婆婆病了,想吃清炖鸡。媳妇杀鸡煮熟,又放在砧板上剁成小块,因考虑到婆婆年老牙掉了,不知鸡煮烂了没有,就拿了一块自己先尝尝。正巧这时,听婆婆在屋里喊她。她想答应,可鸡肉刚咽到喉咙那里,不能出声,气被堵塞,昏倒下去。婆婆喊了几声不听答应,爬着出来一看,见媳妇已经死了。婆婆怀疑媳妇是天热突然得了什么急病,请人治了好长时间,结果也没醒过来。因为娘家离这还有一百多里,如果等到通知娘家人来再入殓,怕暑天尸体腐烂,又因儿子远出,家无余钱,就求邻居赊了一副薄棺材装殓了。屋里无停灵柩的地方,家外的近处又少闲地,而在五、六里外有一座祖坟,婆婆便央求邻居当日抬去放在那里。谁知道,这女人死后,因给其穿衣服、放入棺材,又被抬着走了那么远的路,身子不断震动,喉咙中的鸡肉渐渐下去,气息逐渐恢复,等到黄昏,突然完全苏醒了。她知道自己是被装在棺材里,就奋力顶掉棺盖爬了出来,只见外面是茫茫旷野,四周没有一户人家,不知是什么地方,便坐在棺材旁啼哭起来。恰巧这时,有个远村菩提庵的和尚叫独修的和帮他干活的回族人马四,提着灯笼,从某处讨债回庵里去。他们路过坟旁,听到妇人的啜泣声就上前打问。妇人把实情告诉了他们。独修举灯看这妇人,见是一位少妇而且还有几分姿色,就想带回庵中,便用暗语和马四商量。马四完全同意,就欺骗说:“你家正好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带你回家行不?”妇人高兴地答应了。同行了一里多路,到了一个村子。马四的哥哥马二的家就在这个村里。马四知道哥哥全家都去给哥哥的岳母祝寿去了,家中一个人也没有,顿时起了歹心。他推说又饥又渴,想在哥哥家吃了饭再走。到了马二门外,门锁着,马四便摘掉门领大家进了去。当时已是半夜,邻居想可能是马二回来了,所以听到响声也没过问。马四嘱咐独修先在灶下烧火,自己到屋内取米淘米。马四把米倒到锅里后,迅速拾起劈柴的斧子躲到独修背后,用尽全身力气向独修头上猛击过去。独修没来得及哼一声,便倒在地上。马四又连砍数斧,直到看到独修完全断了气才罢手。然后他手持斧头压低声音对妇人说:“你从我不从?要是不从,那就也请试试我这斧头。”这时的妇人吓得正浑身发抖,因为怕马四杀她,也就依从了。吃过饭,马四把他哥家的东西洗劫一空,挟迫着妇人逃跑了。
次日早晨,邻居家人看见马二家的门好象是被人摘掉的,向家里喊了几声,又没人答应,怀疑是被盗了,便邀了几个人进去察看,只见一个和尚被杀死在灶下,屋内衣物都不见了,就急忙去马二妻子家报信,邀马二等一同到官府报案。官吏验尸后,随即讯问邻居和马二妻家人,都说马二当天夜里确实一直在其妻家,没有回家,证据确凿。再说,独修的徒弟得知师傅被杀,马四外逃,也以马四图财害命,告到官府。官府严令缉拿马四,可没有拿到,案子悬而未决。张世昌妻子的父亲魏某,听说女儿死亡,飞驰而来,到坟上去哭,发现棺材已空。他将这情况报告官府,官吏下去仔细察看,见是薄棺薄殓,不象有人盗坟,尸体又找不到,于是这案子也就成了疑案,只是命差役去访察缉拿罢了。不久,世昌做买卖回来,见妻子死亡而且尸首也不见了,就多次到各处寻求,结果连一点消息也没有。
秋天,曾与世昌结伴作生意的李茂元又来邀世昌一同外出,世昌以母亲年纪大没人照顾不能同去为由回绝了。到第二年春,茂元独自出去卖旧衣服,走到台州海城外,看见一户人家门前有条河,有个妇人在河里淘好米后,提着米篮子走进门去。茂元觉得这妇人很像张世昌的妻子,就起了疑心。第二天,他躲在僻静处偷偷细看,一点不错,确实是世昌的妻子。他向别人打听,回答说:“这是本县捕役许保贤的家。”茂元急忙回去,把这情况告诉给世昌。世昌到县府求了面自缉牌,和茂元及妻父魏某飞速来到许保贤家附近,等他妻子从许家走出来时,几个人突然一拥而上,把她弄到县里,对其控告,并呈上自缉牌作为凭据。县官审问这妇人,妇人一五一十的把头一年夏天的事说了,并谈到马四带着她逃到天台,投亲不遇,转而逃到宁海,钱财用完了,就投身到捕快许家作了帮役。许捕快多次想占有她,她不答应。有一天,马四随许外出捕贼,几天后许一个人回来了,对她说:“马四失水淹死,已装殓好埋了。”她心有怀疑,但也不敢问。这天夜里许把她捆绑住强奸了她。如果她再不从,许就要杀她,她因为害怕,也只好从了。这事已好几个月了。审问许保贤,口供也一样。等到向许问马四死的情况,起初还狡赖,不说实话,及严刑拷问,才供出实情说:因马四为外乡人,知道没亲人深究,就诱骗他与自己外出,乘机用斧头将其击倒、砍死,而后占有了他的妻子。县官前去验了马四的尸首,伤痕分明。于是判许保贤死刑。因世昌妻既不知情,又屡遭胁迫,遭遇实在可怜,让用钱物赎免了杖刑而送回,了结了绍兴这桩案子。世昌念妻子素来幽娴驯谨,其遭玷污,实在是被强暴逼迫造成的,就把实情告诉母亲并取得母亲同意以后又收留了妻子。
甲申六月,我寄居在绍兴永寿堂,沈康勤给我讲了上面的故事。至于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村名叫什么,已经记不得了。雨窗枯坐,记下这个故事,以资闲谈。
本篇所涉事件头绪繁多,变化多端,然而被作者组织成故事情节,却是脉络清楚,进展合理。
事件的头绪确实够多了,就象一团线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线头一样。世昌与茂元结伴卖旧衣是一条线;在家照顾婆婆的媳妇假死、复活、屡遭坏人胁迫是一条线;案件连起,组织破案又是一条线。事件的头绪这么多,被写到作品里组成故事情节时丝毫没有繁乱的感觉,反倒显得脉络非常清楚。他以“媳妇”的遭遇为主线,把繁杂的头绪纳入统一的时间先后顺序,并善于处理头绪的主次关系,所以能作到头绪多而不乱,脉络清清楚楚。
本篇的故事情节曲折富有变化。这里的曲折多变又显得自然合理。比如,因媳妇“念姑年老齿落”,才取一脔鸡肉“尝之”;当“鸡肉方入喉”,又适逢“姑于房中唤媳”,才“不能出声,气塞而蹶”。因“恐暑月尸溃”,又“其子远出,家无余财”,遂“赊薄棺殓之”;还因“屋无停所,外近又乏闲地”,才让人抬五六里厝之祖坟。同样,如果不是“气塞”,不是“薄棺”,不是远抬“震动”,媳妇也就不会“气转”、“大苏”,不会“顶盖出棺”,不会独身旷野,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发展。窥一斑可知全豹。由上例可以看出,本文情节发展的前因后果,环环相扣,离奇而又谨严,合乎情理。
本篇出现的人物不少,但主次分明。着力描述的正面人物是“媳妇”,反面人物是马四。
刻画“媳妇”的主要情节是“屡遭迫胁”,所表现出的性格是“幽娴驯谨”。丈夫出外做生意,她一人在家承担生活重担,照顾年迈有病的婆母,毫无怨言。婆母想吃鸡肉,她就“宰鸡煮熟”,又“念姑年老齿落”,怕肉不烂,于是亲“取一脔尝之”,如何的和顺、善良、贤惠。后上当受骗,“屡遭迫胁”,都是先不从,而后在暴力所逼之下,“惧而则从之”。这又看出其“驯谨”、软弱。总之,“媳妇”是个被损害、受屈辱而又无力反抗的值得同情的下层劳动妇女形象。
马四是个恶棍。独修想占有“媳妇”,“商之”于他,他“以为然”,完全同意。接着他就用假话把“媳妇”骗到兄马二家,先下手击杀独修,在独修“闷绝于地”后,又“复连斫之而毙”。而后“持斧”对“媳妇”进行威胁:“汝从我乎?否则亦请试斧。”当杀人占妇之后,又“席卷其兄之所有,挟妇而遁”。何等的诡诈,凶残,无人性。当然他不会有好下场。最终让另一个恶棍许保贤用他杀独修的办法所击杀,他罢占别人的妻子又被许所罢占。
本篇中有些次要人物,作者只寥寥几笔,就使其站立起来。张世昌“素以沿乡卖旧衣为业”,而且“出必数月”,把妻子一人留在家里照顾年迈有病的老母。由此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妻子并不十分关心。但他也不是不爱自己的妻子。他从外面回来,“见妻死而尸亡”,便“再四寻求”;当茂元告诉他妻子的下落时,立刻“赴县求一自缉牌,偕茂元及妻父魏某飞驰而往”。案情大白后,他又能“念妇素来幽娴驯谨,其遭污垢,实为强暴所逼而然,告于母而收之。”这样看待和处理问题,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确实是难能可贵的。又比如李茂元这个次要人物,他只是和世昌一起出外卖旧衣的伙伴,当他“独自”出去卖衣,偶然见到一妇“酷似张妻”时,便把自己的生意搁在一旁,在“次日”又“潜身僻处以觇”,还“询之旁人”,打听情况。当弄清这妇人确是世昌妻时,便“遄归,告世昌”,并和世昌一起又返回去找张妻。这段时间,茂元怕是要耽搁好多生意的吧!从中可以看出茂元有讲义气和热心助人的好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