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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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兴趣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兴趣

南宋严羽《沧浪诗话》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说: “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然非多读书,多穷理,则不能极其至。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诗者,吟咏性情也。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 以议论为诗”。在这里,严羽把“兴趣”与“理”、“文字”、“才学”相对而言,可见其必为相反概念。那么,什么是兴趣呢?朱自清先生有一段解释颇可参考:“兴趣可以说是情感的趋向,羚羊云云见得这种趋向是代表一类事,不是代表一件事,所以不可死看。苏轼所谓‘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就是此意,……兴趣的兴是比兴的兴的引伸义,都是托事于物,不过所托的一个是教化,一个是情趣罢了。比兴的兴是借喻,兴趣的说明也靠着形似之辞,是极其相近的。兴趣二字用为论诗之语,虽始于《沧浪诗话》,但以兴趣论诗,晋朝就有了。钟嵘的《诗品》……论颜延之诗引汤惠休说:“谢诗如芙蓉出水,颜诗如错采镂金,都是这一类。”由此观之,“兴趣”这一概念乃指在诗歌中借比兴手法表达某种情趣。或者说“兴趣”即指包含着情趣的诗歌形象。统观沧浪论诗,的确是如此的。诗歌用来说理、记事,如果离开了情趣,都不免死板、呆滞,至于专在文字上下工夫,那就更令人难以卒读了,唯有抒写情趣、性灵,方显得玲珑剔透、意趣深远;引人遐想,给人美感。当然这并非说诗歌不能记事说理,但这记事说理也应充满了情趣,无情无趣之作决计成不了好作品。

根据“兴趣”要求,情趣当然不是凭空生出的,也不是硬造出来的,它应是“兴”的产物, 也就是诗人感于物而产生的情感体验。严羽说: “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这里的意兴与兴趣意义相同。可见兴趣与理并行不悖。盛唐佳作中可谓无一篇无理。关键在于如何来表现这个理。严羽所批评的“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涉理路”之诗,是指那种没有情趣的蹩脚之作,并不解以此来认为严沧浪一概反对诗中表现事理。

由于诗歌离不开情趣,所以诗人对理的认识与表现也就带着感情。这样一来,就不是通常的认识了,而是形象思维。因而严羽提出“妙悟”的概念来。 “妙悟”是指诗人对描写对象中的理所做的直观性领悟。是一种心理体验活动。因此“兴趣”与“妙悟”是不可分的。严羽的兴趣说强调诗歌中的情趣,把事、理与情趣统一起来,这就突出了诗歌的审美特征,亦即抓住了诗歌的本质。这比之那种简单地强调诗歌的教化作用,重内容轻形式的观点是深入得多的。因此兴趣说在我国美学思想、诗歌理论的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它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也有明显的影响。明代的公安派,清代的神韵说、性灵说都受到了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