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介绍】:
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集大成者、客观唯心主义者、唯心主义辩证法家。1770年8月出生于符腾堡斯图加特城的一个官僚家庭。1788年至1793年在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获哲学学士学位,对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表示了极大的热情和欢迎。毕业后,先后在瑞士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家庭教师。1801年至1807年初在耶拿大学教书,任讲师、副教授,完成了第一部重要著作《精神现象学》的著述(1807年出版)。此间,拿破仑指挥法国军队在耶拿一战中打败了普鲁士军队,对此黑格尔表示欢迎,并赞扬拿破仑是法国革命继承者、革新家、伟大人物,将为德国开辟新的道路。1907年,移居班堡,从事报纸编辑工作。1808年至1816年任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完成了最重要的著作《逻辑学》(即通称的“大逻辑”)的著述,该书分三编,第一编出版于1812年,第二编出版于1813年,第三编出版于1816年。1816年至1817年任海得尔堡大学教授,于1817年出版了《哲学全书》(包括《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1815年拿破仑垮台后,欧洲出现了全面反动的形势,黑格尔开始从反对普鲁士政体转向为普鲁士国家辩护,1816年10月他发表了海得尔堡大学就职演说,颂扬普鲁士国家是“建立在理性原则之上”的。1818年黑格尔被普鲁士国王任命为柏林大学教授。1829年任柏林大学校长。1831年11月死于霍乱。在柏林期间的主要著作是1820年出版的《法哲学原理》,该书宣称国家是“地上的神物”,哲学纯粹为国家服务。死后由学生根据其讲演整理出版的著作有:《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等。
黑格尔哲学是直接从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哲学思想出发,并在对其批判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把康德开创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推向顶峰,创立了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一方面也系统地发挥了他们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创立了观念的辩证法。
黑格尔把“绝对观念”(又称之为“世界理性”、“宇宙精神”)即某种精神本源,看作是世界的本质和基础,是万物的核心和命脉,而世界上的各种事物或现象只不过是“绝对观念”的体现或“外化”。他从“实体本身就是主体”的思想出发,认为“绝对观念”的全部发展过程所经历的三个阶段,即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就是作为主体的“绝对观念”“产生自身的、发展自身的、回到自身的过程”。构成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就是对“绝对观念”辩证发展过程的阐述。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基地上详尽地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和若干重要范畴,论证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提出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相一致的思想,逻辑的和历史的相统一的思想,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发展过程的思想,真理是一个过程、是全面的、具体的思想,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发展过程的思想等。但是,黑格尔没有从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辩证法中作出直接的革命结论,相反,他关于社会政治观点则是相当保守的:极力维护私有制,论证私有制的合理性,把国家说成是市民社会的“真实基础”、“地上的神物”;贵族是社会的第一等级,人民要与贵族联合,资产阶级应当参加国家管理,但其地位和作用要受到限制等。不过黑格尔对法国大革命始终是持赞许态度的。
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方法和唯心主义体系之间具有深刻矛盾。辩证法的革命方面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体系所闷死,从而使其辩证法具有极大的不彻底性。黑格尔哲学方法和体系的矛盾,方法的革命性和社会政治观点保守性的矛盾,是德国资产阶级的革命要求和这一阶级的软弱性格的表现。
黑格尔哲学思想对后来的哲学发展有很大影响。它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来源之一,但后者不是前者的简单继续,而是辩证法思想史上的新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