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6-1860年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联合发动的侵华战争。因其性质与鸦片战争基本相同,是它的继续与扩大,史称第二次鸦片战争,亦称英法联军之役。英法各国通过鸦片战争已经在中国获得了巨大侵略权益,但并不满足,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市场,扩大侵略特权,在修约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拒绝后,英国制造亚罗号事件,1856年10月23日进攻广州,挑起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57年,法国借口马赖神甫事件,与英国组成侵华联军,以额尔金和葛罗为英、法全权代表,各率侵略军到达香港。美国、沙俄政府则声明支持英、法侵华,四个国家结成侵华联盟。12月29日英法联军攻陷广州,总督叶名琛被俘,押送到印度加尔各答;广东巡抚柏贵、将军穆克德纳投降,组成傀儡政府。1858年4月,英、法联军北上大沽口,英、法、美、俄四国公使也乘兵舰抵达白河口外,对清政府进行讹诈,索取侵略特权。5月20日,联军攻陷大沽炮台,天津门户洞开,清政府赶忙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赴天津议和,谈判中英、法代表骄横要挟,俄、美代表则扮演调停人角色,在6月先后逼迫清政府签订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这些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各国公使常驻北京;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淡水、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英法等国人民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自由往来;修改税则,取缔常关税,外国货物进入内地只收2.5%子口税;中国分别向英、法赔款四百万和二百万两白银。上述四个条约一年内在北京双方交换批准书。1859年6月,英、法公使借口到北京交换条约文本,率舰队到大沽口外,拒绝按清政府安排由北塘登陆,强入白河,袭击大沽炮台,守卫炮台的僧格林沁率部奋勇还击,击沉击伤联军兵舰十余只,伤毙敌军四百七十多人,重伤英舰队司令何伯。1860年2月,英法两国政府增兵扩大侵略战争,8月联军攻陷北塘、大沽,24日占领天津。清政府重开谈判,因侵略者索需苛刻,天津、通州谈判相继破裂,英法联军进攻通向北京的要隘张家湾、八里桥。9月22日,咸丰帝仓皇逃往热河,委任恭亲王奕訢为钦差大臣负责和议。10月13日英法联军攻占北京,焚毁了圆明园。在英法武力压力下,奕诉于24、25日,分别同英、法交换《天津条约》批准书,并订立中英、中法《续增条约》即《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有:增开天津为商埠;准许华工出国;割让九龙司为英国领地;交还天主教教堂教产(充当翻译的法国神父又在条约的中文本偷偷加入“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条文);赔偿英、法兵费各八百万两。英法侵略军在《北京条约》签订后陆续撤离北京,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这次战争使外国侵略势力扩展到沿海各省并深入到内地,大大便利了它们对华的经济、政治、文化侵略,中国的独立主权又一次受到严重损害,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太平天国,出现了“中外和好”的局面。可参看蒋孟引:《第二次鸦片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