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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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哲学思想

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和理论家。他不但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建立了不朽的功绩,而且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上有着光辉的建树。他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起,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共同创立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推进了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刘少奇选集》和他的其他著作记录了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作的杰出贡献。其中,虽然没有多少专门哲学论著,但很多文章都包含丰富的哲学思想,体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卓有成效的运用和发挥。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刘少奇一贯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积极倡导作任何工作都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他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估计到客观可能,不要做那些确实办不到的事情,但是必须艰苦努力,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完成那些应该完成和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有把我们的工作放在确实可靠的基础上,才能使我们的事业兴旺起来”(《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98页)。他认为我们共产党人肩负着改造世界的重任,只有从分析具体情况出发,才能求出正确的方针和指示,才能指导改造世界的斗争。因此,“任何指导方针,都要实事求是”(《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07页)。他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做到:“第一是真实,不要过分,再就是全面、深刻。”(《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03页)同时,“还要有勇气。没有勇气,就不敢实事求是”(《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38页)。因此,“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真理”(《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40页)。他还提出,必须反对主观主义和空谈作风,“必须把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作为加强党性的第一个标志”,必须“大力提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97、400页)。

刘少奇强调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实践第一的观点,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和发挥。他认为,革命的唯物主义是一刻也离不开实践的,离开实践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唯物主义。他反复说明,人们要取得正确的认识,取得工作的发言权和领导权,必须亲自去实践。“必须有自觉的、艰苦的、独立的工作,要自己搜集材料、分析材料,否则要了解真理是不可能的。”(《刘少奇选集》上卷411页)他认为一个革命者认识水平的提高要依靠实践,一个革命政党政治上和理论上的成熟也离不开实践的锻炼。刘少奇不仅把实践看作是获得经验和认识的来源,而且看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而坚决主张通过实践来检验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他指出,“党的政策是否正确要在群众实践中考验”。经过实践的检验,“如果有错误就修正它,如果它是不完全的,就把它补充得完全起来。马列主义的领导,应该如此”(《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03页)。他认为,马列主义理论本身也要经过实践来检验,“要根据新的经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哪些个别理论,在哪些个别方面,需要加以充实、丰富和发展”(《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10页)。值得指出,刘少奇对实践作用的理解是广泛的,即他不仅把实践当作认识的基础,而且当作包括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在内的一切改造主观世界活动的基础。因而强调“革命者要改造和提高自己,必须参加革命的实践”(《刘少奇选集》上卷第99页)。

在辩证法理论方面,刘少奇注重研究事物的矛盾运动,提倡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他指出,任何事物都是复杂的矛盾统一体。“因此,首先是认识矛盾,对矛盾的性质要认识清楚,要具体研究,具体审察,具体分析。而后决定处理的方针和方法。对矛盾的性质认识不清楚,矛盾的性质确定错了,在处理方针上就要犯错误;方针错了,那在一系列的具体办法上都要犯错误。”(《刘少奇选集》下卷第301页)他着重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研究我国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矛盾运动。早在1951年他就提出我国当时存在两类社会矛盾,“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并主张分别用“斗争”和“团结”的办法去解决(《刘少奇选集《下卷第94页)。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他又具体分析了各方面矛盾状况,提出在两类社会矛盾中,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的方面。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代表党中央明确提出当时中国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主张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些主张和见解虽然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但是历史的教训和挫折证明它是完全正确的。

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刘少奇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异常重视,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作出了重大贡献。他指出:“劳动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劳动者乃是文明的创造者。”(《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0页)劳动应该成为最受尊敬的事情,劳动者应该成为最受尊重的人们。因此,不论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一切革命同志,“大家部应该有群众观点”(《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36页)。他认为,有无群众观点,能否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是唯物史观区别于唯心史观的一个分水岭,也是共产党区别于任何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在党的七大上,他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基本点作了完整的、科学的阐述。他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我们同志有了这些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才能实行正确的领导。”(《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54页)刘少奇的这些论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和发挥,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和发展,而且在他的全部工作中忠实地履行群众观点,为培育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和优良传统作出了重大贡献。

《刘少奇选集》上卷和下卷,已分别于1981年和1985年出版。研究和探讨刘少奇著作中的哲学思想有待于深入进行,从而丰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