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笔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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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笔法记》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笔法记》

五代梁荆浩著,是一篇研究山水画创作的重要论著。其中提出了一些高度概括的美学范畴,对艺术的本质、艺术创造的规律性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荆浩指出,绘画的本质应是“度物象而取其真”。即通过对外在客观物象的观察研究,而表现其内在的本质。他更进一步对停留在表面现象的“似”与深入到内在本质的“真”,进行了比较,指出:“似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俱盛。”荆浩围绕着艺术形象,对艺术创作的规律问题,提出了“六要”论。这是在谢赫“六法”论基础上的进一步总结与发展。他指出: “夫画有六要:一曰气,二

曰韵,三曰思, 四曰景,五曰笔,六曰墨。”荆浩把气韵分开来讲,他认为:“气者,心随笔运,取象不惑。”“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这里他强调了绘画创作的主观因素,要求所创造的艺术形象能达到高度的自由性与确定性。三曰思, “思者,删拔大要,凝想形物。”这是讲画家的想象活动,要求画家聚精凝神去思考表现对象。荆浩把创作过程中的立意构思问题作为法则提出来,这在绘画美学史上具有首创的意义。四曰景, “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这是要求表现自然景物应不失季节环境的变化规律,从而再现自然景物的状貌风神。第五、六两条分别讲的是笔、墨。谢赫六法只讲骨法用笔,而荆浩则是笔墨并重。可以说,荆浩是古代画论中第一个提出“墨”的人。对于笔墨,他的解释是:“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笔。”这是说,用笔虽有法则,但要灵活变通;而表现对象的立体感,明暗关系,以及色彩的深浅,则主要靠用墨。他自己说过: “吴道子画山水有笔而无墨,项容有墨而无笔,吾当采二子之长,成一家之体。”荆浩还提出用笔有“四势”:筋、肉、骨、气。他说: “笔绝而不断谓之筋;起伏成实谓之肉;生死刚正谓之骨;迹画不败谓之气。” “笔绝而不断”是指笔断而意联; “起伏成实”是指笔有起伏、丰满圆浑;“生死刚正”是指用笔有力;“迹画不败”是指富有生气、韵律。 “四势”是魏晋人书法用笔理论的总结与发挥。与传为卫夫人《笔阵图》所论有渊源关系。

荆浩还提出了绘画的“二病”:“夫病者二,一曰无形,二曰有形。有形病者,花木不时,屋小人大,或树高于山,桥不登岸,可度形之类也。是如此之病,不可改图。无形之病,气韵俱泯,物象全乖,笔墨虽行,类同死物,以斯格拙,不可删修。”这都是对绘画创作理论的重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