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叔河《学《诗》的经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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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叔河《学《诗》的经过》随笔

学《诗》的经过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论语·阳货》这一节,是孔子对《诗》的评价,也是孔子对“小子”们的期待。作为“小子”的我,对之却只有惭愧。

“七七”抗战军兴打破了在长沙进小学的梦,六岁的我被送回湘北山村老家。方圆十馀里内,只有教《三字经》和《包举杂字》的村学,读书人家不会送子弟去。于是耽搁些时后,便让我到同时避难在乡的李洞庭先生家去学《诗》。

李先生的诗文都有名,当过何键的秘书,解放后被聘为文史研究馆员,可称名师,但他却确实未能引起我学《诗》的兴趣。本来我从小便对鸟兽草木的事情好奇,他却连“关关雎鸠”是什么鸟都不说,只大讲其“后妃之德”,这岂是连男女之别都搞不清的幼童所能了解的呢?一味地要求死记硬背,更使我产生反感,觉得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还不如看牛伢子唱的“人之初,摸泥鳅;性本善,捉黄鳝;狗不叫,打起叫”有趣。

李先生是进过“优级师范”的老秀才,更可能是碍着和我家的“世谊”,并不打学生。为了拉住我不去跟看牛伢子玩,他真费了不少心,“君子恶居下流”不知对我说过多少遍,但终于还是“孺子不可教也”,便对父亲说,“世兄聪明有馀,沉潜不足,还是以送进学堂略加拘束为好”,叫我不要再去了。学《诗》学了小半年,匆匆点完《国风》,《小雅》只开了一个头,便告结束了。

既为名师所弃,又有长辈管着,无法去从牧牛儿游,只好每天若干时坐进自家书房“用功”。我究竟也还不是那样的不可教,从长沙带回来的读本和课外书,有些还是愿意读的。当“鸡兔同笼”把我搞得头昏脑涨时,有时也拿起堆在旁边方桌上的《毛诗》诵读几页,作为调剂。没有李先生那口巴陵话在耳旁灌着,自己读起来还顺口些,渐渐居然有了些兴趣。

《豳风·七月》八章,章十一句,篇幅最长,我却最常读它,最早能够背诵。这却全不是由于督责,而是它的音调铿锵,节奏明快,读来似乎有种快感,故并不觉苦。“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和当时农村生活还相仿佛。“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与冬日所见农民白天上山,砍了茅草捆起一担担挑回来,晚上在堂屋里用松光照明,将茅草搀稻草搓成绳索或编成草鞋,情形更是一模一样。“绹”,郑笺云,绞也,平江话则只指用绳索系牛羊。古今语演变小孩不能究其异,却能识其同,亦足以满足好奇心。尤其是“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几句,一步一步越来越近,颇有动感。而旧家墙外便是田野,蚱蜢子踢腿纺织娘扇翅膀,是捉在手里见惯了的。七月秋风起后到草丛中抓蟋蟀,再冷则野外渐难寻觅,“灶趋趋”接着便在屋里登场了。这些都是乡下儿童游戏的重要内容,《七月》写的正是这活生生的情景,一旦明白了,自然觉得亲切。还有“十月获稻,为此春酒”,读到这儿往往便会想起年头各家各户“办春酒”的情形,这在平江乡下是极普遍的习俗,沦陷时期亦是如此。平常主要以红薯充食的人家,到春月也要杀一只鸡,砍几斤肉,弄一尾鱼,加上豆腐百叶干菌干笋,当然更少不了自家蒸的谷酒,邀亲邻聚一餐。今天你请我,明天我请你,等于集体改善十天半个月的伙食,补充一点长年作苦的体力。我虽出旧家,亦早成寒素,大鱼大肉等闲不容易吃到,这时便可代表不在家的父兄列席去大嚼几回,迄今思之犹有馀味,八九岁时当然更不禁口水满腔。

如果这也算是在无师以后继续学《诗》的话,学到流口水想吃酒炒鸡的程度,真可谓无出息了。但说也奇怪,倒是这样“学”过的若干篇,至今却还有印象,甚至记得。

十一岁入学后,国文课一直没有教《诗》,自学也没再学它。直到“参加”后开始领薪水,自己买书买了部《四部备要》,中有“据相台岳氏家塾本校刊”的《毛诗》,字大悦目,有时才又读一读,亦不外《蒹葭》《兔爰》《黍离》《风雨》《七月》《无羊》《谷风》这几篇,基本上还是在原来熟悉的圈子里。目的亦只在追求主观的感受,毛传郑笺从来不看,《备要》别本《注疏》七十卷和《传笺通释》三十二卷,更懒得去翻。严格说来这当然更不能算“学”,只是随便看看罢了。

我以为,对于我辈非学者的普通人,老祖宗传下的古典这份遗产,其实际的价值本只有两点,一是欣赏,二是寄托。欣赏不限于自家的东西,外国的也是一样,也许因为新奇,还更觉可喜,这和“老婆别人的好”同是一理。寄托其实也差不多,希腊先贤即是孔孟诸子,尼禄便等于秦皇帝,人情物理固无分古今中外也。不过我们究竟不懂希腊拉丁文,即英法语亦难通晓,“风雨凄凄”这类句子却能望文生义,至少四个字总还认得,故于本国的古典占有优先享受的权利。不能或不愿欣赏古典固然不会妨碍做国民,国民要能欣赏古典亦须具备一起码的条件,这就是觉悟(即自觉和悟性),而研究能力无预焉。拿《郑风·风雨》三章来做例子,“风雨凄凄”“风雨潇潇”“风雨如晦”的自然现象谁都见过,却只有孤独寂寞的人这时才会特别希冀感情的慰藉,写出这种希冀便成了诗,它的力量是超时空的,故能于千载而后引起我们的共鸣,这就和《诗序》所云“乱世则思君子不改其度”一点不相干了。好端端的文学作品,偏给加上教化的意义,历来的诗教便是如此,我所厌烦的也在于此。

后来读周作人《郝氏说〈诗〉》,得见郝夫人王照圆瑞玉对《风雨》三章的解说:

《风雨》,瑞玉曰,思故人也。风雨荒寒,鸡声嘈杂,怀人此时尤切。或亦夫妇之辞。

首章注又曰:

寒雨荒鸡,无聊甚矣。此时得见君子,云何而忧不平?故人未必冒雨来,设辞尔。

这些注解我觉得比毛传郑笺孔疏朱注都要好,好就好在只将“君子”看成故人或爱人,反正是生活中的普通人,“风雨”也只是烘托创作气氛的“设辞”,别无象征乱世的微言大义,看似平淡无奇,却全合人情物理,不以意识形态为准则,故最难得,亦深得我心也。这是不是在学《诗》呢,我不知道。不过在感谢郝氏之馀,又悟到历史上正统经师之外各家关于诗学的论说,其实也可以看看,如郝懿行王照圆夫妇的见解,若无周作人为之发扬,我便不会知道了。周氏还在《读〈风〉臆补》文中叙述他学《诗》之效道:

不佞小时候读《诗经》,苦不能多背诵了解,但读到这几篇如《王风》“彼黍离离”和“中谷有蓷”“有兔爰爰”,《唐风》“山有枢”,《桧风》“隰有苌楚”,辄不禁愀然不乐。同时亦读唐诗,却少此种感觉,唯“垂死病中惊坐起”及“毋使蛟龙得”各章尚稍记得,但也只是友朋离别之情深耳,并不令人起身世之感如《国风》诸篇也。兴观群怨未知何属,而起人感触则是事实,此殆可以说是学《诗》之效乎?

拿周氏的这些体会来和自己比,岂止上下床之分,简直有天渊之别,这也就是他博览群书广涉诸家的结果(像《郝氏说〈诗〉》这样的文章,他就写过多篇)。我们当然无法像他读得那样多书,但能有他写的这样文章读读,或可聊补于万一乎,非所敢望矣。

爱因斯坦通俗著作《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浅说》的自序中说,他想将书写得尽量浅一些,使没学过高等数学、高等物理学的人看得懂,故将读者层次设定为“具有接受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程度”。我的学《诗》,是否“具有接受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程度”呢?自己的答案只能是否。本来我是中学还没有毕业的,以此种程度来说《诗》,当然没有资格,只能够说说自己学《诗》的经过,希望这总还是可以的罢。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