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的兴起
为适应次大陆封建化过程的要求而产生的一种宗教。五至七世纪,随着次大陆封建制的形成,作为奴隶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的佛教,也同先前的婆罗门教一样,已经开始衰败了。从前,佛教寺院所起的作用在于传播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思想。君主和富裕的佛教徒布施给佛教寺院大量资财来进行慈善事业,其最终目的是缓和阶级矛盾。但随着寺院因得到土地和布施而发起财来,寺院组织的性质有了改变。僧团内出现了教阶制,寺院的方丈和僧团上层分子成为土地所有者,他们作为地主既剥削信佛教的俗人,也剥削寺院中的新入教的下层僧侣。此外,佛教寺院还从事商业和高利贷活动。佛教僧侣特别是上层分子生活无度、道德腐化,丧失了在佛教信徒中道德上的权威。僧团既然失去了对人民的思想影响,统治阶级也就不再需要它了。于是适应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产生了一种新的宗教印度教。它不是由某个教主创立的思想体系,而是对旧的婆罗门教与佛教加以改造,长期融合而成的宗教信仰。印度教的经典,包括史诗、赞歌、神话、传说、哲学以及伦理方面的著作,往往经过若干世纪通过许多人之手编纂而成。
印度教是多神信仰又多派别的宗教,基本上继承了婆罗门教的传统,但主要信仰三大主神,即婆罗摩(大梵天)、湿婆(大自在天)和毘湿奴(遍入天)。婆罗摩原是婆罗门教信仰的主神,是世界的创造者,在印度教中,虽仍被列为第一位主神,但其威信已比从前降低许多。对湿婆和毘湿奴的信仰,在印度教的教派中甚为流行。他们把湿婆看作是能降魔除暴的毁灭之神,毘湿奴是能赐福于人的保护神。印度教宣扬每个神都有很多化身,能下凡人间,降魔除暴,济世安民。他们还把佛祖释迦牟尼说成是毘湿奴的化身,列入印度教众神之中。印度教的教义,既把婆罗门教严格的种姓制度保存下来,又吸取了佛教的不抵抗、禁欲、造“业”和轮回等说教。它一方面向那些低级种姓的人们宣扬要虔敬神灵、守分安命、忍受现世痛苦等等谬论,来为种姓制度、阶级压迫和剥削辩护,麻痹被压迫阶级的斗争意志;另一方面又向统治阶级宣扬人身官能上的享受,说这也是人生所追求的目的之一,从而为封建统治阶级恣意享乐大开方便之门。正如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指出,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六十二——六十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