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托麦斯·史登斯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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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托麦斯·史登斯作品分析

【生卒】:1888—1965

【介绍】:

英国著名诗人、文艺批评家,后期象征派诗歌大师,西方“新批评派”*的奠基人,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一个商人家庭。他的先祖是英国萨默塞特郡东科克地方的一个鞋匠,1670年移居美洲波士顿。到艾略特祖父时,迁至圣路易斯。他的祖父在这里创办了华盛顿大学,1872年自任校长。他的父亲是砖瓦商,母亲夏洛蒂·斯特恩斯是一位诗人。他的家庭一直保持着英格兰加尔文教派的传统。1906-1910年,诗人在哈佛大学攻读哲学,受到新人文主义者巴比特的影响。1910-1911年在法国索尔本大学攻读哲学、文学,还听过柏格森*的课程。此时开始接触波德莱尔*、拉弗格、马拉梅*等人的象征主义*诗歌。1911-1914年,在哈佛大学学习印度的哲学、梵文和心理学。1913年任哈佛大学助教。1914年,去德国学习,因一次大战爆发,转赴英国入牛津大学学习希腊哲学。同年与意象派诗人艾兹拉·庞德*见面,共同发起意象派诗歌运动。1915年结婚,婚后在英国定居。1915-1916年在伦敦高级文法学校和海格特学校教授拉丁文和法文。此时,开始和维·吴尔夫、A·赫胥黎、K·曼斯菲尔德等所谓“市卢姆斯伯里”集团接触,互有影响。1917年任先锋派刊物《自我主义者》*助理编辑。1917-1920年为劳埃德银行职员。1920年发表第一部评论集《圣林》。1922-1939年,任文艺杂志《标准》的主笔。《标准》是有影响的国际性刊物。1922年诗人发表长诗《荒原》,给作者带来了国际声誉,并因此获得《日规》杂志奖金。1926年任牛津大学讲师。1927年加入英国国籍和英国国教会。从二十年代起,艾略特一直担任费柏出版社经理,直至逝世。1932年秋,曾回哈佛大学讲学,翌年回英国。1944年发表长篇组诗《四个四重奏》*。1948年,“因为他对当代诗歌作出的卓越贡献和所起的先锋作用”,而获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同年又获英王“劳绩勋章”,获牛津、慕尼黑等大学的荣誉学位。1952年他曾任伦敦图书馆馆长。1955年获“歌德奖”。1965年去世。

艾略特自称“政治上我是个保皇党;宗教上,我是个英国天主教徒;文学上,我是个古典主义者”。他的政治思想是保守的,有些甚至是反动的。他的文化思想——新经院主义,也是落后的。他的诗歌理论和诗歌创作独具特色,在英美文学界乃至国际文坛,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他的诗歌理论的要点是:一、“非人格化”说。他认为“诗不是放纵情感,而是避却情感;诗不是表现个性,而是避却个性”。他坚决否定了浪漫主义者关于诗歌是诗人情感和人格的表现的观点。二、“客观对应物”*说。他反对浪漫主义直抒胸臆的主张,他提出使用各种“客观对应物”,如各种意象、情景、事件、掌故、引语等搭配成一种奇异的纷繁瑰丽而令人眼花缭乱的图案来表现各种情绪。三、“思想知觉化”说。他提倡用知觉来表达思想,即“感受到思想象立即闻到一朵玫瑰花的芬芳一样”。四、“同时并存”说,或称“共存性”,即“写作时要从骨子里感受到他自己的那一代,还要感到从荷马以来欧洲的整个文学,包括其本国的整个文学,有一个同时的存在,构成一种同时的秩序”。艾略特的这些主张,曾经十分剧烈地改变了诗歌界的审美标准,在本世纪上半叶产生了极为广泛的国际影响。

艾略特从1909年开始发表诗歌。他的前期作品表现了对现存资本主义秩序的怀疑和强烈不满的情绪。艺术上深受新古典主义、象征主义和英国玄学派的影响。这时期作品除《荒原》外,尚有《普鲁弗洛克的情歌》(1911)、《一位夫人的写照》(1915)、《小老头》(1919)、《空心人》(1925)。1927年以后的诗歌,多表现顺从宗教和天主意志的主张,内容上无甚可取,但艺术上却更加臻于成熟。除《四个四重奏》外,尚有《灰星期三》(1930)、诗剧、剧作《磐石》(1934)、《大教堂凶杀案》(1935)、《全家重聚》(1939)、《鸡尾酒会》(1950)、《机要秘书》(1954)、《政界元老》(1959)等。收集的诗主要有《诗歌,1909-1925》、《诗集(1909-1935)》、《诗集,(1909-1962)》。理论著作主要有《传统与个人才能》(1917)、《圣林》(1920)、《批评的功能》(1923)、《诗歌的用途和批评的用途》(1933)。这些大部分收在1932年编《论文选集》和1936年编的《古今论文集》中。

艾略特的诗以多意象的叠合、征引、“同时并存”和语言的广博为其特征,艺术风格是严谨、丰满而又有节制。由于所提倡的“客观对应物”这一理论的实践,诗中相当多的诗句颇使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