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集质疑四题
唐集质疑四题
一 窦臮《述书赋》的写作年代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十一“《述书赋》提要”云:“其文成于天宝中也。”失考。
要考定《述书赋》的写作年代,先要弄清它的注文是谁写的。唐张彦远《法书要录》(《丛书集成》初编据津逮本影印)收录窦臮《述书赋》,题下注云:“前简较刑部员外郎窦臮撰,简较国子司业窦蒙注定。”前人遂以为《述书赋》的注,是窦蒙作的。如清王琦注李白集,于《对酒忆贺监二首》下注云:“窦蒙《述书赋注》。”其实非。《述书赋》的注,是窦臮自己写的,有三条证据:一、《述书赋》论及窦蒙的书法,并注云:“家兄蒙,字子全,司议郎安南都护。”这个注完全是窦臮的口吻。而且,窦蒙确实到过南方,他的《题弟臮〈述书赋〉后》诗可证,诗云:“受命别家乡,思归每断肠。……流转三千里,悲啼百万行。庭前紫荆树,何日再芬芳。”二、张彦远《法书要录》于《述书赋》后,附以窦蒙的《大历四年七月点发行朱寻绎精严痛摧心骨其人已往其绩今存追想容辉流泪呜咽述书赋语例字格》,云:“晚年又著《述书赋》,总七千六百四十言,精穷旨要,详辨秘义,无深不究,无细不因。……尚辇君(按指窦臮)学究天人,才通训诂,注解分析,皆据史传。注有未尽,在此例中,意有未尽,出此格上。”(《全唐文》卷四四七录窦蒙此文,文字全同。)三、《述书赋》后附有十一家印记,有“窦蒙审定”字样,则可知窦蒙仅对《述书赋》及其注,进行过校审定稿工作。
窦臮《述书赋》论唐代书法家徐浩,注云:“中书舍人,国子祭酒。”既然赋与注都出自窦臮一手,那么,他注徐浩为中书舍人,当是徐任该职期间或其后一段时间。按《新唐书·徐浩传》云:“肃宗立,繇襄州刺史召授中书舍人,四方诏令,多出浩手,遣词赡速而书法至精,帝喜之。……进国子祭酒。”可见,窦臮《述书赋》成书时间,当在至德年间,论及同时人徐浩的书法,加注徐浩的职官名称,与史载正合。天宝中,徐浩尚未授中书舍人,书法艺名亦未大扬,《述书赋》及其注是不可能预为记载的。
《全唐诗》卷二百六十二收窦蒙《题弟臮〈述书赋〉后》诗一首,编者于题后附注:“臮官检校户部员外郎,富词藻,精草隶,尝制《述书赋》,论书家起史籀迄至德一百九十八人。……臮亡,蒙题赋云。”也以为窦臮《述书赋》成书于至德年间。
二 殷璠《河岳英灵集》收诗终于癸巳岁
《河岳英灵集》收诗终于何年?由于各种不同典籍的记载有差别,就产生了多种说法,约而言之,有三:
(一) 乙酉(天宝四载)说。
《文苑英华》卷七一二、《全唐文》卷四三六收录殷璠《河岳英灵集序》:“粤若王维、王昌龄、储光羲等三十五人,皆河岳英灵也,此集即以《河岳英灵》为称。诗一百七十首,分为上下卷,起甲寅,终乙酉,论次于序,以品藻各冠于篇额。”
(二) 壬辰(天宝十一载)说。
芮挺章《国秀集》后有宋人曾彦和题于宋徽宗大观戊子(二年)的跋,云:“而殷璠所撰《河岳英灵集》作于天宝十一载。”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即主其说。
(三) 癸巳(天宝十二载)说。
四部丛刊影印明刊本殷璠《河岳英灵集》的序言:“粤若王维、昌龄、储光羲等二十四人,皆河岳英灵也,此集便以‘河岳英灵’为号。诗二百三十四首,分为上下卷。起甲寅,终癸巳,论次于叙,品藻各冠篇额。”汲古阁主人毛扆曾手校《河岳英灵集》(古吴黄荛圃识于明刊本《河岳英灵集》后),其子毛晋跋《常建集》云:“丹阳进士殷璠选《河岳英灵集》,起甲寅,终癸巳,上下四十年,品藻二十四人,选录二百三十四诗。”以《全唐文》收录的《河岳英灵集序》和四部丛刊影印明刊本《河岳英灵集序》相较,异处有三:一,诗人数;二,诗篇数;三,终止年岁。本文专谈《河岳英灵集》收诗的终止年岁,诗人数和诗篇数的差异略而不论。
殷璠自序《河岳英灵集》收诗的起终年岁,用干支纪年,各种不同版本的《河岳英灵集序》,记收诗的起终年岁,也均用干支纪年。独独曾彦和跋《国秀集》时,却改用天宝的实际年分,而且时代又后于殷璠数百年,所以他所记的天宝十一载,可靠程度不大。王运熙先生以为“十一”是误文,近是。我们要辨证《河岳英灵集》收诗起终年岁,主要应该抓住“乙酉”和“癸巳”两说。
岑仲勉《唐集质疑》“河岳英灵集”条云:“乙酉、癸巳孰是,非将全集诗稍加考证,不能遽定也。”王运熙、杨明《〈河岳英灵集〉的编集年代和逸录标准》就集中若干首诗歌的写作年代,论证此书收诗终于癸巳岁,这是很正确的。笔者再补充数证。
(一) 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据日本祖风宣扬会编印的《弘法大师全集》本)南卷“定位”篇云:“璠不佞,窃当好事,常愿删略群才,赞圣朝之美。爰因退迹,得遂宿心。粤若王维、昌龄、储光羲等三十五人,皆河岳英灵也,此集便以‘河岳英灵’为号。诗二百七十五首,为上下卷,起甲寅,终癸巳。论次于序,品藻各冠篇额。”按:遍照金刚是在唐德宗贞元二十年七月,随遣唐使藤原葛野磨来中国的,留学三年,于宪宗元和元年八月回国。《文镜秘府论》是他回国后根据带回的唐代文籍写成的,“定位”篇中的这一段文字,显然是根据《河岳英灵集序》写成的。那么,他当日所见到的钞本《河岳英灵集》,终止年岁是“癸巳”。
(二) 《河岳英灵集》中选录崔颢的《霍将军篇》,诗云:“长安甲第高入云,谁家居住霍将军。日晚朝回拥宾从,路傍揖拜何纷纷。莫言炙手手可热,须臾火尽灰亦灭。莫言贫贱即可欺,人生富贵自有时。一朝天子赐颜色,世上悠悠应自知。”诗是讽刺长安的达官贵人的。与杜甫《丽人行》参读,可知崔颢此诗借汉代外戚霍光的故事,辛辣嘲讽天宝时代外戚杨国忠等一班权贵。天宝四载,杨玉环始册立为贵妃,以后诸杨才逐渐受到宠幸,天宝十一载,杨国忠任右丞相,权势倾天。崔颢《霍将军篇》正是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生活。这是《河岳英灵集》收诗终于癸巳岁的又一力证。
(三)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卷中(企按:明刊本《河岳英灵集》分上、中、下三卷)称贺兰进明云:‘员外好古博达,经籍满腹。’考郎官石柱题名,主客员外郎内有贺兰进明,两《唐书·玄宗纪》于天宝十五载,均称进明为北海太守。《文苑英华》卷八百李华《衢州刺史厅壁记》云:‘开元天宝中,始以尚书郎超拜名郡,贺兰大夫为之,逆胡悖天地之慈,贺兰赴北海之师。’(以上所引,见劳格《石柱考》卷二十六)”据此可知,安史乱起,贺兰进明赴北海太守任,在此之前,他由员外郎出守衢州。余氏原来用这个材料考证《河岳英灵集》收诗终于天宝十一载;同样,它也能用来证明《河岳英灵集》收诗终于天宝十二载(癸巳年),而绝不会是天宝四载(乙酉岁),因为“乙酉”年,贺兰进明尚未为“员外郎”。
据上三证,《河岳英灵集》收诗终止年岁应为“癸巳”。《全唐文》收录的《河岳英灵集序》记年有误,当以明刊本《河岳英灵集序》和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南卷“定位”篇所记之“癸巳岁”校正。
三 《续本事诗》书名和撰人姓名考辨
商务印书馆发行的《丛书集成》初编,据顾氏文房本排印孟棨《本事诗》,又据《唐宋丛书》本附聂奉先《续本事诗》于其后。
然详考诸书,知《续本事诗》并非聂奉先作。
《续本事诗》一名,缘起于孟棨的《本事诗序》:“闻见非博,事多阙漏,访于通识,期复续之。”后人续其书,因名之。继孟棨之后,作《续本事诗》的是谁?有几种说法:一,罗隐说。四部丛刊影印明月窗道人校印本阮阅《诗话总龟》卷二十一,引《续本事诗》的材料,下注:“唐宋诗云,罗隐作《续本事诗》。”二,无名氏说。《宋史·艺文志》集部总集类有《续本事诗》二卷,注云:“不知名”。胡应麟《诗薮·外编》卷三云:“唐人诗话今传者绝少,孟棨《本事诗》小说家流也。……无名氏有《续本事诗》,今不传。”三,吴处常子说。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二十引伪吴处常子《续本事诗自序》,可证。
当以吴处常子一说为是,晁公武所引吴处常子的《续本事诗自序》是其明证。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四十八“经籍考”云:“《续本事诗》二卷,晁氏曰伪吴处常子撰,未详其人。自有序云:‘比鉴孟初中《本事诗》,辄搜箧中所有,依前题七章类而编之,皆唐人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九十五于《〈本事诗〉提要》下亦引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之记载。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三十二“唐人诗话”栏云:“《续本事诗》二卷,伪吴处常子依孟棨类续篇。”令人奇怪的是,胡应麟一面以《续本事诗》为无名氏作,一面却又在《诗薮·杂编》卷四中云:“……《才调集》十卷,蜀韦縠辑。《续本事诗》二卷,吴处常子辑,皆五代人,总集诸家诗也。”有了上述这些可靠的记载,说明《续本事诗》作者的罗隐说和无名氏说,都不足取。
吴处常子《续本事诗》今已不传,但在阮阅《诗话总龟》中还保留了一些条文。卷六有“罗邺咏牡丹”一条;卷二十一有“僧齐己松诗”一条(孙涛《全唐诗话续编》上卷引《续本事诗》“齐己松诗”,与此条相同。)“白傅柳诗”一条,“阴铿石诗”一条,“罗邺、郑谷、韩喜水诗”一条。《诗话总龟》所引各条,都是唐人诗或唐以前人诗,这和《续本事诗自序》所言相符。可见,阮阅所据的《续本事诗》,即是吴处常子所作的那一本,阮阅误注为罗隐作。
实际上,聂奉先所撰的书名,当为《续广本事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云:“《续广本事诗》五卷,聂奉先撰,虽曰广孟棨之旧,其实集诗话也。”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四十九“经籍考”也著录聂奉先《续广本事诗》。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三十二“宋元人诗话”栏云:“《续广本事诗》五卷,聂奉先撰。”据此可知原书有五卷,已大部分散佚,今仅存十五条。《唐宋丛书》本聂奉先《续本事诗》,就是存留十五条的辑本,书名是后人误加上去的。现存的十五条中,有八条载宋人诗,现举四条为例:
“今时市语答人真实事,则称见来,此语盖已久矣。坡赠黄山人诗云:‘面颊照人元自白,眉毛覆眼见来乌,’以此。”
“前辈戏云,有西湖风月不如东洛软红香尘之语,故东坡和钱穆公蒋颖叔从驾景云宫诗云:半白不嗟垂项发,软红犹恋属车尘。”
“余疑李贺云酒滴珍珠红,夏彦刚云江南人造红曲酒。”(按:郭绍虞《宋诗话辑佚》以为这出于王直方的《王直方诗话》,“余”即王直方,宋人也。)
“京师芡实,最盛于会灵观之凝祥池,故文忠诗曰:凝祥池锁会灵观,滞留江海得加飡。仆射坡在郑州,世亦称其芡实也。”
既然已载“宋人诗”和宋人事,那么,这些条目绝不会是五代时人吴处常子《续本事诗》中的内容,其为聂奉先《续广本事诗》之条目,是无疑的。
以上这些例证,可以说明聂奉先之作,与孟棨《本事诗》固然不同,与吴处常子的《续本事诗》亦复有异。就内容讲,“其实集诗话也”;就时代而言,由唐而及宋。因此,聂奉先之作,绝不能称之为《续本事诗》,当据宋以后的著录,正其名为《续广本事诗》,免得与吴处常子的《续本事诗》混为一谈。
四 贾至当字幼几
人们都熟知贾至字幼邻,殊不知贾至字幼几,前人误记为幼邻。
误自《旧唐书》起。《新唐书》沿袭其误,于《贾曾传》中云:“至字幼邻,擢明经第,解褐单父尉,从玄宗幸蜀,拜起居舍人,知制诰,历中书舍人。……”以后,各种诗话、笔记、工具书,如计有功《唐诗纪事》、钱谦益《钱注杜诗》、孙涛《全唐诗话续编》、岑仲勉《唐人行第录》、姜亮夫《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等,都以两《唐书》为据,袭误不改。
两《唐书》撰写者未考唐集,后人又未考宋以后各种载籍,因而误幼几为幼邻。
四部丛刊本《毗陵集》载李舟《唐常州刺史独孤公文集序》:“吾友兰陵萧茂挺、赵郡李遐叔、长乐贾幼几,洎所知河南独孤至之,皆宪章六艺,能探古人述作之旨。”《文苑英华》卷七○二录李舟此文,题为《独孤常州集序》,亦作“长乐贾幼几”。四部丛刊本《毗陵集》载独孤及《检校尚书吏部员外郎赵郡李公中集序》云:“天宝中,公与兰陵萧茂挺、长乐贾幼几勃焉复起。”《文苑英华》卷七○二载独孤及此文,题为《赵郡李公中集序》,亦作“长乐贾幼几”。《文苑英华》卷七四四录李华《三贤论》,云:“长乐贾至幼邻”,刊校者于“邻”字下附校记云:“一作几。”则唐集记贾至字幼几,明矣。
再检王谠《唐语林》卷二“文学门”载:“李华字遐叔,以文学自名,与萧颖士、贾幼几为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贾幼几集》十卷,唐起居舍人河南贾至幼几撰。”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三一“经籍考”云:“《贾至集》十卷,晁氏曰唐贾至字幼几。(晁氏即《郡斋读书志》的作者晁公武。)”则宋代旧籍记贾至字幼几,亦明矣。
正因如此,元代辛文房撰《唐才子传》时,已改正了两《唐书》的错误,云:“至,字幼几,洛阳人,曾之子也。”说明他是考核过唐宋旧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