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十四章·视之不见》翻译与解读
《老子道德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翻译与解读
视之不见名曰夷01,听之不闻名曰希02,搏之不得名曰微03。此三者不可致诘04,故混而为一05。其上不皦06,其下不昧07;绳绳不可名08,复归于无物09。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10。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11。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12;以知古始,是谓道纪13。
今 译
眼看不见叫夷,耳听不到叫希,手摸不着叫微。夷、希、微三者,不能究问,因其混为一体。上面不见其光明,下面不见其阴暗;它运动不息,不可名状。这叫无状的形状,无物的形象;似有若无,恍恍惚惚。前面不见其头,后面不见其尾。用太初道的理念,就能掌握当今事物变化的现象。能明白道生万物的终始,这就是大道演变的规律。
评 议
此章是描写大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混而为一、不明不暗的那种似有若无的神秘朦胧的意象。
老子虽为哲学家,却具有诗人的气质,因此,他是用诗人的炽热激情、生动形象的语言,来描绘大道似有若无、闪烁恍惚的朦胧意境,好像给读者一种“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的感觉,颇有艺术魅力,令人索解不厌。
为什么苏辙、林希逸等《老子》的版本,把“无物之象”一句,改为“无象之象”呢?从诗歌的艺术性角度而言,“无象之象”正与前句“无状之状”句相对称,并且押韵,诗味亦更浓。虽然“无象之象”比“无物之象”更有诗意,不能说这就是老子的本意。
注释
01 夷:《说文解字》曰:“夷,平也。”
02 希:少也,疏也。《说文解字》曰:“稀,疏也。”希与稀同。吴澄曰:“希谓希疏,希则间阔无声,故听之不闻。”按:与“大音希声”之“希”同义。稀,少也。
03 搏:持也,抚也。《说文解字》曰:“搏,索持也。” 微:隐也,小也。《说文解字》曰:“微,隐行也。”《广雅 · 释诂二》曰:“微,小也。”
04 三者:指夷、希、微。 致诘:究问。奚侗《老子集解》曰:“夷、希、微三者,亦强为之名耳,其理不可究诘。”
05 混:合。 一:一体也。道为浑沌元气,故谓混为一体。
06 皦:明。“其上”句:谓看上面而不光明。
07 昧:暗。“其下”句:谓看下面而不阴暗。
08 绳绳:形容道运动不息的样子。河上公曰:“绳绳者,动行无穷极也。” 不可名:谓无法用名称言说。
09 物:物质实体。10 无物: 帛书甲乙本、 河上公本、 王弼本皆作“ 无物 ”。 苏辙本、 林希逸本作“ 无象”。 惚恍:若有若无的样子。“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形容道惚恍的样子。11 首:头部。 后:指尾端。两句:谓前面看不见其头,后面看不见其尾。林希逸曰:“迎之而不见其首,无始也;随之而不见其后,无终也。”奚侗《老子集解》曰:“其始无首……其卒无尾。”12 执:持,握。 御:治,驾驭。 有:指现实中之实物,与天地未形成之前所说“有无”不是同一概念。两句:谓用太初道的理念,即能掌握当今事物变化的现象。13 以:帛书甲乙本、河上公本作“以”,王弼本作“能”。 古始:谓太初道生万物的历史。 纪:纲纪。即规律。两句:谓能知道产生万物的始末,这就是道运动变化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