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立政第二十一》译文与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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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立政第二十一》译文与赏析

立政第二十一

立政第二十一

【原文】

周公作《立政》。周公若曰:“拜手稽首[1266],告嗣天子王矣。”用咸戒于王曰[1267]:“王左右常伯[1268]、常任[1269]、准人[1270]、缀衣[1271]、虎贲[1272]。”周公曰:“呜呼!休兹知恤,鲜哉[1273]!古之人迪惟有夏[1274],乃有室大竞[1275],吁俊尊上帝迪[1276],知忱恂于九德之行[1277]。乃敢告教厥后曰[1278]:拜手稽首后矣[1279]!曰:‘宅乃事[1280],宅乃牧[1281],宅乃准[1282],兹惟后矣。谋面[1283],用丕训德[1284],则乃宅人[1285],兹乃三宅无义民[1286]。

【注释】

[1266]拜手稽首:古代最恭敬的拜跪礼。

[1267]咸:箴,劝告。

[1268]左右:教导。常伯:治民的官,就是下文的“牧”和“牧人”。

[1269]常任:治事的官,就是下文的“事”和“任人”。

[1270]准人:执法的官,就是下文的准。

[1271]缀衣:掌管国王衣服的官。

[1272]虎贲(bēn):守卫王宫的武官。

[1273]休:美好。兹:则,连词。恤:忧。鲜:读上声,少。

[1274]迪惟:语气助词。

[1275]乃:其,他们的。有室:指卿大夫。竞:强。

[1276]吁:呼吁。俊:通“骏”,长。迪:教导。

[1277]忱恂:诚信。九德:九种德行。

[1278]后:指诸侯。

[1279]拜手稽首:古代君对臣也可以行这种大礼。

[1280]宅:度量,考察。事:就是常任。

[1281]牧:就是常伯。

[1282]准:就是准人。

[1283]谋面:以貌取人。

[1284]丕训:不顺,不依从。

[1285]则:若。乃:如此,这样。宅人:考虑人。

[1286]三宅:就是宅事、宅牧、宅准。义:贤。

【译文】

周公东征以后,天下已经日趋安定,周公迫切健全官僚制度,以求长治久安,于是作《立政》告诫成王。周公这样说:“跪拜叩头,报告继承天子的王。”周公因而劝诫成王说:“王要教导常伯、常任、准人、缀衣和虎贲。”周公说:“啊!美好的时候就知道忧虑的人,很少啊!古代的人只有夏代的君王,他们的卿大夫很强,夏王还呼吁他们长久地尊重上帝的教导,使他们知道诚实地相信九德的准则。夏代君王经常教导他们的诸侯道:‘跪拜叩头了,诸侯们!’夏王说:‘考察你们的常任、常伯、准人,这样,才称得上君主。以貌取人,不依循德行,假若这样考察人,你们的常任、常伯和准人就没有贤人了。’

【原文】

“桀德[1287],惟乃弗作往任[1288],是惟暴德[1289]。罔后[1290]。“亦越成汤陟[1291],丕釐上帝之耿命[1292],乃用三有宅[1293],克即宅[1294],曰三有俊[1295],克即俊。严惟丕式[1296],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1297],用协于厥邑[1298],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1299]。“呜呼!其在受德[1300],暋(mǐn)为羞刑暴德之人[1301],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1302],同于厥政。帝钦罚之[1303],乃伻我有夏[1304],式商受命[1305],奄甸万姓[1306]。

【注释】

[1287]德:升于帝位。

[1288]作:用。往任:往日任人的法则。

[1289]是:于是。惟:只。暴德:凶德。

[1290]罔后:无后,指亡国。

[1291]越:及,到了。陟:升,升帝位。

[1292]釐(lí):受福,引申为受。耿:明。

[1293]乃:其。三有宅:三宅。有,助词。三宅,指上文的事、牧、准。

[1294]克即宅:即,就。

[1295]曰:与。三有俊:当为三宅之属官。

[1296]严惟:敬念。丕式:大法。指上帝用人的大法。

[1297]商邑:指商都。

[1298]协:和洽。

[1299]见:同“现”,显。

[1300]受:纣王名。德:升,升于帝位。

[1301]暋(mín):强。羞刑:为法律所羞辱的人,指触犯法律的罪人。刑,法。

[1302]庶:众多。习:指近习,即左右亲幸。

[1303]钦:重要的。

[1304]伻:使。有夏:周人自称为夏。

[1305]式(dài):代替。

[1306]奄:安抚。甸:治理。万姓:万民。

【译文】

“夏桀即位后,他不用往日任用官员的法则,于是只用些暴虐的人,终于无后。“到了成汤登上帝位,大受上帝的明命,他选用事、牧、准三宅的官,都能就三宅的职位,选用三宅的属官,也能就其属官之位。他敬念上帝选用官员的大法,能够很好地任用各级官员,他在商都用这些官员和协都城的臣民,他在天下四方,用这种大法显扬他的圣德。“啊!在商王纣登上帝位,强行把罪人和暴虐的人聚集在他的国家里;竟然用众多亲幸和失德的人,共同治理他的政事。上帝于是重重地惩罚他,就使我们周王代替商纣王接受上天的大命,安抚治理天下的老百姓。

【原文】

“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1307],灼见三有俊心[1308],以敬事上帝,立民长伯[1309]。立政[1310]:任人、准夫、牧作三事[1311];虎贲、缀衣、趣马[1312]、小尹[1313]、左右携仆[1314]、百司庶府[1315];大都小伯[1316]、艺人[1317]、表臣百司[1318];太史[1319]、尹伯[1320]、庶常吉士[1321];司徒、司马、司空[1322]、亚旅[1323];夷、微、卢烝[1324];三亳阪尹[1325]。“文王惟克厥宅心[1326],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1327]。以克俊有德[1328]。文王罔攸兼于庶言[1329];庶狱庶慎[1330],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1331];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1332]。亦越武王,率惟牧功[1333],不敢替厥义德[1334],率惟谋从容德[1335],以并受此丕丕基[1336]。”

【注释】

[1307]克知三有宅心:能知事、牧、准三宅的心。

[1308]灼:明。

[1309]长伯:官长。

[1310]立政:建立官长。

[1311]作:为。

[1312]趣马:负责养马的官。

[1313]小尹:趣马的属官。

[1314]左右携仆:君王的近侍官员。

[1315]百司庶府:司和府都是官名。

[1316]大都小伯:大都小都的官长。

[1317]艺人:征收赋税的官。

[1318]表臣百司:外臣百官。

[1319]太史:史官之长。

[1320]尹伯:官长,各官之长。

[1321]常:祥。吉:善。

[1322]司徒、司马、司空:就是三卿。

[1323]亚旅:大夫。

[1324]夷:东方的国家。微:南方的国家。卢:西方的国家。烝,君长。

[1325]三亳:南亳、西亳、北亳,都是殷商的故都。阪:夏的故都。尹:官长。

[1326]惟克厥宅心:就是“惟克知厥宅心”,承上文而省。

[1327]牧人:指上述各官员。

[1328]以:而。俊:俊彦。

[1329]兼:兼包。庶言:教令。

[1330]庶狱:各种狱讼案件。庶慎:各种敕戒的事。

[1331]之:和。用违:用与不用,用否。

[1332]敢:表敬副词。

[1333]率惟:语气助词。敉:终,完成。功:事业。指文王的事业。

[1334]替:废弃。义德:善德。

[1335]容德:宽容的美德。

[1336]并:同,共同。指文王武王共同。丕丕:大而又大。基:事业。

【译文】

“到了文王、武王,他们能够知道三宅的思想,还能清楚地看到三宅部属的思想,用敬奉上帝的诚心,为老百姓建立官长。设立的官职是:任人、准夫、牧作为三事;有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以及百司庶府;有大小邦国的君主、艺人,外臣百官;有太史、尹伯;他们都是善祥的人。诸侯国的官员有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各国设有君主;还设立了商和夏的旧都管理官员。“文王因能够度知三宅的思想,就能设立这些官员,而且能够是俊彦有德的。文王不兼管各种教令。各种狱讼案件和各种禁戒,用和不用只顺从主管官员和牧民的人;对于各种狱讼案件和各种禁戒,文王不敢过问这些。到了武王,完成了文王的事业,不敢丢弃文王的善德,谋求顺从文王宽容的美德,因此,文王和武王共同接受了这伟大的王业。

【原文】

“呜呼!孺子王矣[1337]!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1338]、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1339],丕乃俾乱[1340]。相我受民[1341],和我庶狱庶慎[1342],时则勿有间之[1343]。自一话一言[1344],我则末惟成德之彦[1345],以乂我受民。“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1346]。继自今文子文孙[1347],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1348]。“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之,克由绎之[1349],兹乃俾乂[1350],国则罔有[1351]。立政用憸人[1352],不训于德[1353],是罔显在厥世[1354]。继自今立政,其勿以憸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1355]。“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1356]。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1357],方行天下[1358],至于海表[1359],罔有不服。以觐文王之耿光[1360],以扬武王之大烈[1361]。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1362]。”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1363],以长我王国[1364]。兹式有慎[1365],以列用中罚[1366]。”

【注释】

[1337]孺子:指成王。

[1338]事:就是常任。

[1339]若:善。

[1340]丕:语气助词。俾:使。乱:治理。

[1341]相:治理。受民:接受上天和祖先所赐予的民众。

[1342]和:平治。

[1343]时:这些事。间:代替。

[1344]自:虽然。

[1345]末:终。惟:谋,谋于。彦:俊彦,美士。成德之彦,盛德的人。

[1346]旦:周公名。已受:《汉石经》写作“已前”,从前。徽言:美言。

[1347]文子文孙:善子善孙,贤子贤孙。

[1348]正:长官,指治狱的官。

[1349]由绎:疑即“诱掖”,同音通用。

[1350]俾:使。乂:治理。

[1351]罔有:罔尤,无过。“尤”和“有”同声通用。罔尤,卜辞作“亡尤”,是殷周时代的常语。

[1352]憸人:贪利奸佞的人。

[1353]训:顺。

[1354]是:于是。在:终。

[1355]劢(mài):勉力。相:治理。

[1356]惟有司之牧夫:就是“惟有司和牧夫是乂”,因语急而省略。之。和。连词。

[1357]诘:治理。戎兵:指军队。陟禹之迹:禹平水土,足迹遍于天下。步禹之迹,是指统一天下。

[1358]方行:遍行。

[1359]海表:海外。

[1360]觐:见,指显扬。耿:明。

[1361]扬:续。烈:业。

[1362]常人:吉士。“常”与“祥”通,祥,善。

[1363]司寇:官名,掌管刑罚。苏公:苏忿生,周武王司寇。式:法。这里用作动词,规定,法定。尔:语气助词。由:用。

[1364]长:延长。

[1365]有:又。

[1366]列:今“例”字。以例用中罚,依据条例使用中罚。

【译文】

“啊!您现在已是君王了。从今以后,我们要这样设立官员。设立事、准人、牧夫,我们要能明白了解他们的优点,才能让他们治理政事。管理我们所接受的人民,平治我们各种狱讼和各种禁戒的事务,这些事务不可代替。虽然一话一言,我们终要谋于贤德的人,来治理我们的老百姓。“啊!我姬旦把前人的美言全部告诉君王了。从今以后,继承的贤子贤孙,千万不要在各种狱讼和各种禁戒上耽误时间,这些事只让主管官员去治理。“从古时的商代先王到我们的周文王设立官员,设立事、牧夫、准人,就是能够考察他们,能够扶持他们,这样才让他们治理,国事就没有失误。假如设立官员,任用贪利奸佞的人,不依循于德行,于是君王终世都会没有光彩。从今以后设立官员,千万不可任用贪利奸佞的小人,应当任用善良贤能的人,用来努力治理我们的国家。“现在,先王贤明的子孙,您已做君王了!您不要在各种狱讼案件上耽误,只让主管官员和牧夫去治理,您要能够治理好军队,步着大禹的足迹,遍行天下,直至海外,没有人不服从。以此显扬文王圣德的光辉,继续武王伟大的功业。啊!从今以后,继位君王设立官员,必须任用善良的人。”周公这样说:“太史!司寇苏公规定要认真地处理狱讼案件,使我们的王国长治久安。现在规定慎之又慎,依据常例,使用中罚。”

【解析】

王引之说:“政与正同,正,长也。立政,谓建立长官也。篇内所言皆官人之道,故以立政名篇。”周公东征以后,天下已经日趋安定,周王朝的迫切任务就是健全官员制度,以求长治久安。本篇是周公晚年对成王的诰词,主要内容是阐述设官理政的法则。在诰词中,周公说明了夏、商两代的设官经验,告诫成王必须奉行文王武王设官理政的常法,任用贤人,不干涉狱讼案件;集中精力,加强军事力量,学习大禹统一中国。这些政策安定了国家,促进了周王朝的发展。本篇是研究“成康之治”和周初官制的重要史料。

本篇在讨论慎于选官用人的同时,极为难得地提出了司法刑狱由管理司法的机构独立处理的思想,周公希望成王仿效其祖父文王的榜样,不干扰大臣的司法刑狱,这与《康诰》中周公要求卫侯康叔专擅刑杀正好相反。这反映了周朝中央官制和诸侯方国制度的特色。而随着王朝制度的健全,周朝的司法制度也正是采取执政大臣和诸侯分别处理中央和方国的司法的模式,而隶属于执政大臣和诸侯之下的三有司机构(司土、司马、司空)构成具体的执法机构。以今天我们所见的铜器铭文为例,一方面,有类似毛公鼎所见的以“讯讼”作为册命封赐给执政大臣的记录,另一方面又有类似五祀卫鼎、永盂所见的执政大臣统领三有司理讼,并让三有司具体执法的记录。这种已成体系的司法制度,与本篇所见的司法建设的思想,应该说,是非常一致的。这也就是说,本篇对于周朝的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有着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