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苏轼·范增论》散文名篇鉴赏
唐宋八大家《苏轼·范增论》散文名篇鉴赏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①。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②。”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③时也。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④;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⑤。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⑥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⑦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也。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⑧矣!
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注】
①彭城:今江苏徐州市。疽:一种毒疮。②霰(xiàn线):俗称软雹,常于大雪前阵性降落。③卿子冠军:指秦末起义军将领宋义,统兵北伐,中途停顿不前,为项羽所杀。④楚怀王孙心:指熊心,战国时楚怀王熊槐的孙子。⑤义帝:即熊心。项梁起兵反秦时,立为王。后项羽尊他为义帝,后又将他暗杀。⑥稠人:众人。⑦矫(jiǎo角):假托,诈称。⑧陋:见识低下浅薄。
本文选自《东坡志林》中的“论古十三首”,题为《论范增》。这篇文章虽以范增为论述对象,但并非着力评价其生平功过,而是以范增该何时离开项羽为论述的中心及重点。
文章一开始开门见山,写范增因项羽受到陈平离间计之挑拨,而招致项羽的猜疑,继而愤怒出走之事。直接引出中心论题——“去”。那范增该不该离开项羽呢?苏轼用一句“增之去,善矣”表示了肯定,从而确立了整篇文章的论述基调。
接着,作者围绕着“去”字做足了文章。承接开篇的“去”,这里推进一层写“何时去”。项羽在鸿门宴上没有听范增之言杀掉刘邦,以致放虎归山,招致了“失天下”的败局。于是苏轼先提出一个假设,即“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以是去耶?”答曰“否”。随后引用了《易经》和《诗经》的话,用以论证预见征兆的重要性,而苏轼也借此来暗示范增在这方面做得不够,不是在最正确的时间离开项羽。这两句还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可作为前文论述的延伸,一方面可作为后文论述的引子。并以此来引出范增应离开项羽的征兆——“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
苏轼举出陈涉借项燕、扶苏之名号以得民心之事,推出相类似的事实,即项氏因立义帝而兴,因弑义帝而诸侯叛之。由义帝又引出范增,因为义帝乃范增劝项梁所立,所以义帝与范增的关系是很密切的,甚至可以说是“同祸福”。苏轼认为,既然义帝被杀死了,哪有范增“能久存”的道理?通过这一严密的推理,苏轼认为“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可谓是让人信服。
行文至此,文章似乎到这里可以结尾了,但苏轼意犹未尽,又加了一段,对义帝、范增和宋义的关系进行更详细、深入地论述。这看起来似乎是多余重复的,其实是对前文“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的补充说明。
苏轼先论述项羽杀义帝乃不义之举,因为义帝是“贤主”,这从他“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和“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两件事可以看出。通过论述义帝为“贤主”的原因,来引出义帝和宋义的关系。由此推出一个结论:项羽对范增的怀疑,原来是从这里开始的。文章至此,所有的疑惑都解开,豁然开朗了。但苏轼仍旧未尽兴,又摆出一条范增于“羽杀卿子冠军”时应离开项羽的理由,那就是他和项羽在当时都是同僚,并肩事义帝,而不是后来的君臣关系。
苏轼这篇六百多字的小文章,围绕着范增何时该离开项羽,确实写得是“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随意挥洒而又四处伏笔。在自问自答的假设中,否定了自己提出范增应于鸿门宴离开项羽的假设,但不急于提出“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离开的观点,只是在一抑一扬之中层层推进,让人看得是透透彻彻,十分“尽意”。
后人评论
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前半多从实处发议,后半多从虚处着想。只就增去不能早处,层层驳入,段段回环,变幻无端,不可测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