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骁勇善战又桀骜不驯的狼兵,明朝是如何使用这把双刃剑的?
面对骁勇善战又桀骜不驯的狼兵,明朝是如何使用这把双刃剑的?
引言
自古以来就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说法,在我国古代,战争已然成为了夺取政权最惯用的手段,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拥有一支强有力的军队是或不可缺的因素,“岳家军”、“蒙古铁骑”、“白袍军”等等,诸如此类的军队已经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骁勇善战,所到之处敌军无不闻风丧胆。而在明朝,”狼兵“的名号无人不知。
作为明朝少数民族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狼兵由于勇猛善战,频繁参与戍守边疆、抵御外来强敌的战争,并取得了傲人的成绩,然而在战绩不俗的同时,狼兵由于天性狂野,不受管教的约束,也曾发生过烧杀掳掠、鸡犬不遗的恶劣行为,纵观狼兵的历史,其战绩记载和为害的记载可以说是等量齐观,每个事物都有双面性,为了用好狼兵这把双刃剑,明朝制定了一系列的管控措施。
狼兵的征调作战
作为地球上最迅猛的动物之一,狼以“迅捷”、“善于团战”而为人所知,而能够拥有“狼兵”这个称号的军队,其战斗力可想而知。“狼兵”最早出现于《明英宗实录》里,主要是指广西少数民族土司的武装力量,狼兵主要以步兵为主,善用“狼筅”以及“铁标”,虽然武器简陋,但是其战斗力可谓是空前绝后。
洪秀全起义的时候,仅仅凭借3万狼兵便横行半个中国,在炎黄大战中,黄帝之所以能够战胜炎帝,就是因为动用了十万的狼兵。而在狼兵的战争生涯里也有很多以少胜多、出奇制胜的战绩,在历史上狼兵有着非常高的知名度,提及狼兵,无不充满敬畏之心。
明朝时期,狼兵作为明军的主力军队而频繁参与一些长江以南地区的重大军事行动,后因卫所制度的崩坏以及旗军的逃亡,明朝国内外的形势都变得愈发不堪,明朝廷也越来越依赖于这支所向披靡的军队来处理应付各种军事问题。
西南边服有各土司兵,湖南永顺、保靖二宣慰所部,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归顺诸狼兵,四川酉阳、石砫秦氏、冉氏诸司,宣力最多。末年,边事急,有司专以调三省土司为长策,其利害亦恒相半云。---《明史·兵志》
由此可见,在明朝晚期,调用狼兵已经是家常便饭,并成为了维护明朝的“长策”之一,除此之外,调用狼兵所需的费用极低,十个狼兵所需要的食物仅仅相当于一个浙军所需的食物,狼兵征调最早出现于明英宗时期,《明史·山云转》中对其做过描述,而自此以后,狼兵的征调越来越频繁。
被征调的狼兵主要用于戍守屯田,镇压平乱以及抵御外敌,并且在这些事情上,狼兵都做出了不凡的成绩,
狼兵征调途中出现的问题
- 军纪败坏
狼兵的凶悍无敌在当时可谓是天下之最,虽然在战场上,狼兵常常能够大杀四方,但是由于没有特别严格的管教制度,加上狼兵本身不愿受约束、桀骜不驯的本性,离开战场以后,狼兵身上出现的恶劣情况和其勇猛的战斗力几乎齐平,在广泛征调狼兵的背景下,狼兵所到之处可谓是哀声一片,无不惨遭荼毒,狼兵的军纪败坏已然成为了人尽皆知的事。
在参加各种军事活动的时候,狼兵往往不愿意服从指挥,去上级安排的地点,而且在狼兵的心中,他们愿意服从的人只有土官土目,明朝派遣的那些文武官员很难可以管制到狼兵,抗倭将领戚继光也曾经对狼兵抱怨不已,称其“不奉调令、跋扈不训、行止自便”,其实狼兵我兴行我素的性格,在很大一部分上会抵消狼兵强悍的战斗力,狼兵多以善团战闻名,分散以后战斗力却平平,而这个行为也极大的引起了明朝官员的反感。
- 故意养敌
明朝时期的广西地区,相对贫苦,生产力和经济落后,那里的人们都有着摆脱贫苦的想法,狼兵们更甚,他们企图通过从军来获得战利品和赏赐,从而能够改变贫苦的生活,而那里的土官则渴望战争来获得更大的权利和财富。
从某个方面来说,狼兵和土官们内心并不希望速战速决,战争一天不结束,狼兵们就能多获得一天的军饷,土官也可借此中饱私囊,于是狼兵就想方设法使战争延长,他们与匪徒进行私下交易,在战场上故意释放匪徒们,让他们逃脱,这样做,狼兵的个人利益确实得到了保障,但是到头来,遭受损失的还是那些无辜的平民,因为这样一个不成文的交易,老百姓们不得不面对无休止的战争。
- 残害忠良
除了故意养敌之外,明朝的战争以收获敌人的首级数量为准来评定军功和发放赏赐,而狼兵作为主要军力,他们在战场上获得的战利品一般都是自行处理,这些政策被设置出来的本意是鼓励士兵们勇猛抗敌,然而狼兵们却只顾自身利益。
在战场上真枪真刀与敌人厮杀有很大的风险,为了获得更多的赏赐,狼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残害忠良,掳掠百姓,冒功领取赏赐,其实对于这个做法,明朝当时的官员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除了将掳掠来的老百姓赎回以外,也别无他法。
明朝的一些官员们心中抱有“非我族类,必有异心”的狭义想法,他们本身对狼兵存在着很大的民族歧视,并且对狼兵们极其不信任,这也成了双方发生冲突的导火索。在明朝,时常发生狼兵与明朝地方政府发生冲突的事例。
乙卯三月初一日兵至苏州,郡守林工懋以祖宗旧制狼兵不许入城······张司马自嘉兴至苏,谓郡守曰:野人慕苏松之胜久矣,万里远来藉以靖难,当推诚待之,若防闲如寇,岂能得其心也。遂令入城住,札五日发行。---《江南经略》
从史料中记载来看,狼兵在入城之时,苏州知府林公懋用“祖宗之法”来组织狼兵的入住,这种做法无疑在感情还是士气上都对奔赴万里前来支援的狼兵都造成了打击,明朝的一部分官员对狼兵无缘由的歧视与偏见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激化和加剧了狼兵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针对狼兵这把“双刃剑”,明朝采取的措施
- 重新规划狼兵征调方案和行军路线
在征调狼兵的过程中,如果将多个隶属不同土司的狼兵部队集中到一起,就会出现互相不和睦的状况,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仇杀的现象发生,而在分散以后又会出现互不关心的现象,为了防止狼兵们发生内讧,明朝的官员们绞尽脑汁,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将有矛盾的狼兵们分散开来,由不同的将领统率,并且在开拨的过程中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这样就会避免互相争道和仇杀的现象发生。
除了征调发生变化,明朝官员对狼兵的行军路线也重新做了规划,他们调动狼兵进行水运,水运相对与徒步来说,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同时狼兵们的精力也可以得到保障,在战场上可以更勇猛的杀敌,其次明廷还明令禁止,在水运的过程中不允许停泊上岸,如有违反则会受到军法处置,这样一来,狼兵们全程都船上,大大减少了对岸上居民的骚扰和破坏。
- 加大赏赐
针对贫困问题导致的战争延期,明朝官员们对狼兵的奖赏大大增加,为狼兵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鼓励狼兵奋勇杀敌,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狼兵再次出现为了获取更多的奖赏而延长战争的现象。
但是即便是如此,“搂妇女、贪货财”的现象仍有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狼兵们的赏赐并没有全部发放到每一个狼兵手中,统辖狼兵的土官虚报狼兵数目,意图获取更多的粮饷,更为甚者企图将明朝发放的粮饷和赏赐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必然导致狼兵掳掠百姓的行为继续恶化。
- 以“狼”为师
经过多年的征调和使用狼兵以后,明廷深知将狼兵用于“客兵”的弊端,再加上明中叶以后,明朝旗军的战斗力不断下降,于是明廷采取了“以狼为师”的政策,主要有三点,“调”、“募”、“练”,“调”即在一些紧急的特殊情况发生时,调动狼兵以达到维护的目的,“募”即在地方招募士兵,“练” 即将招来的士兵按照训练狼兵的方法进行训练,企求达到狼兵的战斗力。
结语
在明朝的战争史上,狼兵无疑是保家卫国的忠义之血,在历史的河流里留下了辉煌灿烂的一笔,而这样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必定会锋利无比、所向披靡,明朝围绕着对狼兵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而这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从明朝对狼兵的这些管控措施来看,不难发现,明朝的统治集团并不信任狼兵,明廷和狼兵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利益和利用的关系,而这也正是狼兵一系列掳掠现象接连不断发生的原因。
参考文献:
《明史·兵至》
《明史·山云转》
《江南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