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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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一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所以,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我讲课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说起道路交通安全,我们便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身为人民交通警察,我有太多的机会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后果,目睹过事故现场惨痛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吟及撕心裂肺的哭声,每当此时,我心里便会觉得非常难过。
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就在20xx年的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
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自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现在,我向大家列举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1、20xx年12月31日11时50分,驾驶员黄之友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104国道由马尾往连江方向行驶,遇黄尚校骑行自行车由货车行驶方向左往右横过道路,两车在马尾往连江方向快慢车道上相碰撞,造成黄尚校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2、20xx年1月13日11时10分许,方宇诚驾驶小轿车沿104国道由连江往马尾方向行驶,因避险驶入连江往马尾方向的非机动车道上时,车头右侧碰撞到黄贤翔驾驶的大货车尾部,造成小轿车车上乘员郑佑松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方宇诚、乘员郑德君、郑轲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3、20xx年2月4日10时30分,驾驶员李华平驾驶普通客车由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路口处出发沿闽白线往白眉村方向行驶,途径闽白线康坂村路段时,道路的左侧路外处一个小女孩朝该车行驶方向左侧往右侧跑(横)过路面,驾驶员李华平采取刹车的避让措施不及,车的左前角撞上林淑美,林淑美经院抢救无效于20xx年2月7日上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勘察分析,该事故由于普通客车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行人未按规定横穿道路而引发的。
4、20xx年1月8日1时25分,驾驶员丁丽平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4国道由连江往马尾方向行驶,途经104国道亭江福州出口加工区路段,遇由陈通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马尾往连江方向行驶,两车在道路中心双实线附近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人员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
5、20xx年2月24日0时40分,闽侯县淘江中学教师李某和五虎山学校教师江某、周某共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在福厦路314国道青口段与一辆运沙石的重型货车相撞,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一些到过国外的人,在谈到交通秩序时,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外国的交通秩序真好。我虽然没能亲身感受过国外良好的交通秩序,可我在一篇文章中读到这样一个事例:一位外国司机半夜驾车回家,途径一:红绿灯处见红灯闪亮司机规规距距停车等候,尽管当时这条偏僻的路上已是空无一人,也没有其它车辆,当时同车的一位中国人对此很不解。外国司机都说:既然是交通规则,那我们就应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遵守。两相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在汽车保有量只占世界1.9%的中国,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的20%。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当你们在马路上追打嘻闹或不安骑车或随意横穿公路时,你们是否意识到灾难会随时降临呢?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发生在一些中小学生身上几个不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悲剧。
①某中学15岁学生陈杰,无证驾驶一部两轮摩托车搭乘三个伙伴,结果在路上与同向行走的陈某尾随相撞,造成陈某被撞死,驾车人陈杰也死亡的惨剧,而搭乘摩托车的三个伙伴也受重伤。这一起事故造成两死三伤。
②更为惨烈的一起事故是发生在某乡镇一个弯道处的事故。19岁的哥哥到学校接下来15岁的弟弟回家,他们骑着摩托车一路快速行驶,当来到该弯道处时,违章超过了一辆农用车,哪想对面刚好来了一辆小货车,结果两兄弟的摩托车正面撞上了小货车,导致两兄弟当场死亡。
③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付某在去学校报名的路上,没有仔细看看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而横穿马路,结果被一辆家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我将大家骑车走路的一些基本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一生平安!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二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上午(下午)好!
首先感谢贵单位领导的邀请,也感谢大家抽出宝贵的时间给我们有一个共同学习的机会。受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的委托,由我和广大驾驶员来共同学习了解《交通安全法》基本内容。《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共有8章124条。《交通安全法》是20xx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部法律从起草到讨论通过、再到颁布实施历时3年多的时间,期间经过了反反复复的讨论、反反复复的论证,才通过的。《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者权利和关系的基本法律,《交通安全法》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总结了历史经验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指导思想,以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依法统一管理,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并对政府责任及相关部门义务,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规范,交通管理基本制度,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等做了明确规定。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法制建设历程中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过去我们一直沿用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的《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相比更加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解决道路交通中的突出问题,
从现实的需要和交通管理实际出发,确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确立了管理重点,方便群众,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总体思路。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建设、道路交通管理一直都处于落后状态。解放初期,我国汽车工业,道路建设十分落后,到了1955年国务院才颁布了一个《城市交通规则》(只是针对城市)。1988年8月1日,国务院才颁布《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主要讲县级交警队的建制,监理站无法可依等)。所以说我们的法制建设是相当滞后的,他和发达国家相比,落后50多年。
正是由于法制不健全,致使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国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素质极其低下,这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也使我国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国。据保守估计,20xx年至20xx年以来,全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以上,平均每天有300人死于车祸,居世界第一,而且全世界每年的交通死亡人数中,中国人占20%,(据保守估计的例子),也就是讲世界交通事故每死亡10人当中,就有2名中国人;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交通事故死亡列为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大家可以想象,我们县是39万人口,按照这个数字,3年多的时间,就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减少一个县的人口。近几年来,我国的交通事故已呈急剧上升的势头,20xx年,我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27209起,死亡首次下降为81649人,伤380442人,经济损失12亿元。20xx年,我县发生交通事故396起,45死亡人。由
于法律滞后,以前监理方面没有刑事责任,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国民素质低,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比如扣安全带,跟平时的教育有关。
正是因为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才通过的立法的形式,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来扼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要求我们每个驾驶员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法律,用法律来约束我们日常的交通行为。《交通安全法》的总则也明确规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我认为单位领导组织这次学习是很有必要,也是很及时的。
《交通安全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就是注重生命。规定行人通行优先原则,《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通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有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方法体现。对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及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赋予优先通行权。主要考虑到行人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目前大多数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情况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相对于机动车来讲,没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以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说,相对于机动
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重要的。不管是哪里的司机,部队司机还是地方司机,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以往我们在驾车的时候往往会埋怨行人不会让车,还有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就曾经出台过地方性法规,“撞死白撞”……
新《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臵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条规定是从根本上对以往“撞死人白撞”说法的一种否定。
《交通安全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重罚”。现在讲一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与交通经常接触的《交通安全法》的一些内容摘要:
一、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不戴头盔的。驾驶人就是我们讲的司机被罚款100-200元,乘坐人员被罚款20元。不带驾驶证,还要被扣留机动车(举例比喻说明)。
二、驾驶小轿车及乘坐小车时都要使用安全带。就柳城而言,由于长期形成陋习,大多不愿系安全带,甚至有人觉得系起来有点害羞。但只要习惯了,就不觉得怎么样了。现在我们只要一上车,都习惯系上安全带才开车。你看在电视上外国人开车就是这
样。在追捕罪犯时,也忘不了在开车前要系上安全带,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你不讲安全带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它起到很大的作用。就拿20xx年4月28日在上雷杨城坳路段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来讲,出事的捷达轿车和司机是融水县科技局的一位局长开的车,他是系安全带了,但副驾驶座人员与其后座的人员没有系上安全带,结果两个不系安全带的人被抛出车外摔死了。车辆冲下有3米多深的田边地头,几乎接近报废。司机也就是局长系安全带只受了点伤。不单止这一起事故,还有以前很多起交通事故都是因不系安全带而发生车毁人亡的。大家知道现在公路建设得又平又直又宽,车辆性能又越来越好,跑的速度越跑越快,它不像在市区内和乡间小道上,速度慢采取措施来得及,这些路有时忘了系安全带倒无所谓,但按规定只要驾驶机动小车都要系上安全带,在这里,我奉劝大家一句,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以后驾车请系上安全带。
三、不能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醇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前两项规定醇酒后驾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讲到酒后驾车,我们县近来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和死亡事故基本上都是酒后驾车有关的。驾驶两轮摩托车出事故的100%是在晚上喝完酒,不戴头盔开飞车出的事故。假如不是酒的作用,也不会激动开飞车的,也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了。因此,恳请大家不要酒后驾车。(举例东泉两辆摩托车相撞,两轮撞大货)
四、疲劳开车、超速行驶、急弯超车等情形都是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罚款罚得重的。我们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新《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的超速就罚100-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的1500-20__元。比如在急弯、铁路道口、隧道、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坡路,都是限速30km/t-40km/t。还有近年来各地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出的事故多发点、路段,车辆行驶至这些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要降低车速行驶的,以免因为车速快而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客观要求。“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举例沙塘浑水河豪情王子奥拓死5人)。
五、你们现在驾驶的货运机动车,不能在驾驶室超员,这在情况以前是罚款20元,现在是罚150-300元。还有就是超重了,以前超重才罚款5元,现在一般超重就可罚款200-500元。超过核定质量30%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就可罚款500-20__元。有这些违法行为的,我们交警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所谓违法状态消除就是我们扣留你们的车和货,等你把超重的部分卸下来或你请车来过货,我们才能把车放行。
六、大家都知道,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是不许驾驶机动车
的,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也不能驾驶机动车。以前的条例规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还可以理解在15日内持暂扣证开车,现在不行了,只要你的驾驶证被扣留,不管是什么样的机动车都不能驾驶,否则就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再有就是不要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些以前都是罚款200元的,现在是罚款1500-20__元。还就是有一些处罚轻的条款如不带证件、灯光不全、号牌污损、无放大号牌等,以前是罚款5-30元,现在罚款150-300元。如果被罚款多几次,我们工薪族的同志也是难以承受的。因此请你们在出车前前要带上证件,检查一下车辆,情况完好才安全上路。
七、《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或强制报废车辆,对驾驶员可处200-20__元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现在我们学的驾驶证要交3至4千元的学费,经过艰难苦练学习得来的,况且,许多驾驶员的家庭是靠这本驾驶证养家糊口的。如果一不小心被吊销了多不值得啊!
八、假如你们遇到或是发现交通事故等情况,首先想到要报警,即报122(交警报警电话)、伤人报120(急救中心),如果肇事司机肇事逃逸的,要记下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车身颜色特征、逃跑方向,在条件的情况下,记得越全越好,在交警到现场之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的物品。
同志们,为了你、为了你的家庭,也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请你们认真学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每一项条款,不要故意违反规定,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不要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保障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广大司机及群众的要求和期望。只要你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就一定能驾驶车辆顺顺利利出车,平平安安回家。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万事如意、一路平安。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三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xx年的66.8万多起,死亡人数由5万人翻了一番。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交通拥堵现象,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更为严重。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跟不上机动车数量的增长,相当部分公路缺少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导致道路堵塞增多,交通事故隐患增加;二是摩托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通常所指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安全性低的车辆占道路交通工具的绝大部分,这些车辆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必然带来众多安全隐患;三是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群众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另外,人车混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交通方式也直接影响了通行效率和安全。仅20xx年,全国共查处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2.1亿起。违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乱是危害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前,由于缺少必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依据,许多内容没有法律规范,直接影响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因此,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迫切需要出台一部高层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给道路交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虽然在短时间内由于配套的法规、措施和技术手段没有及时跟上,造成基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和全国一样,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情况有了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科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不同程度下降。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
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作了调整和规定:
(一)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中的管理职责,政府及其他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为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通过设立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杜绝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通过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
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不仅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也使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难题迎刃而解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在保持法律连续性的基础上,规定基本的通行规定,并授权下位法进行具体规范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从1988年开始实施,经过十几年的贯彻执行,许多通行规则已深入人心,并在实际生活中被广大交通参与者所遵守和执行。为保持法律的延续性和有利于新法的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留了原法规中合理的成份,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到现代交通的需要,明确了专用车道使用和通行优先权,规范了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及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通行。特别是赋予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警告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从通行权利分配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对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由国务院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此方面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如对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对遇交通堵塞时车辆依次排队通行的规定,对经过无交通信号路口优先通行权的规定,等等。
(六)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
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八)完善监督制度,将行政监察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公民监督等融入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之中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九)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对上位法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内容,从方便群众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出发,进行细化补充 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由于配套措施不到位,有些规定不够明确、细化,既给交通参与人遵守、理解法律法规带来一定难度,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执法造成困难。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安徽特色的地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道路交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作为政府管理道路交通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合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的实现。 同时,我们殷切地期望通过我省地方立法,完成与上位法的配套工程,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四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每天都要在繁忙的公路上来回走路,节假日时有些同学还要坐车回家,所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对于保护我们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至关重要。下面我通报一下这几天部分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甘肃省正宁县榆林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超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致22人遇难。经交警核实,这辆校车准载9人,实载64人。这一血的教训,请同学们引以为戒,随时把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走安全
1、在通过岔路、转弯的地方,要细致观察,认真等待,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不许在公路上、马路口处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马路。
3、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4、经过铁路,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不能随意穿越铁路。
二、乘车安全
1、当你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同学们只能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只准正坐,不准倒坐或偏坐,保持正确坐姿,更不能三个同学乘做一辆摩托车。因为这样乘坐稳定性很差,容易在车辆行驶中从车上跌落下来,
2、周末、节假日回家不要乘坐农用车、报废车、超载车和拖拉机。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你们的人身安全牵动着养育你们的父母的心,牵动着关心和培养你们的老师的心,你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为了同学们能健康的成长,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伴随着一首好听的音乐《红灯停绿灯行》。我们开始了今天的广播。音乐很好听吧!在我们刚入校时,老师就教育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请同学们回想一下,你真正做到了吗?
从今天起,我们将通过广播一起学习各项安全知识。希望各班班主任组织好学生认真收听。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很多时候,我们走路都是步行的,所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作为小学生,我们在放学和集体外出时应怎样做?
在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在教师的护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排成两列纵队,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随便离开队伍。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大家知道吧!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为什么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呢?因为骑车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体力、智力和骑车技术,还需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识以及对各种事物的识别、分析和判断能力,才能安全使用车辆。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十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做文明人。那么文明乘车应当尊守哪些秩序?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乱扔果皮、纸屑,要做一个文明的小乘客。此外,我们还要注意,千万不要去乘坐车况不好或者没有合法手续的车,比如我刚才给大家讲的黑龙江的那起车祸,翻车的一个原因就是车况差。
在我们上街和横过道路应该怎么做?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车行道。
2、横过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立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通过时,须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来车,确认来车距离远无危险后才能通过。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来车驾驶员措手不及,发生危险。
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时,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边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险行走。
横过未设人行横道线乡镇街道或公路时,要看清左右有无来车,千万不要奔跑,不要同来车抢道。
3、行人横过人行横道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还须注意:即使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是否停稳,然后再穿越道路。
4、设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地方,行人过街要走人行天桥或地道,不要横穿街道和公路。
5、列队横过车行道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队列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待车辆过去后,再继续通过。
以上是交通法规中和我们学生相关的一些规定。只要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做,就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之,我们的交通安全,不光要靠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来关心、支持,还要靠我们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也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交通才会有序、安全、畅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大家的生活更加美满幸福!
今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就学习到这里,老师们、同学们再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六
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主要给同学们讲一讲交通安全常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安全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每个同学都是社会的参与者,也就是说我们每天上学路上或出外旅游等,只要上了马路就参与了交通,因为道路上人多车多,交通参与者时常由于没注意遵守规则或疏忽大意而发生交通事故,车撞车、车撞人的事时有发生,因此,我今天专门给同学们讲讲交通安全常识:
1、安全走路
走路,大家可能觉得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了。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会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过马路,也不要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溜冰、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
2、汽车不是一刹车就停的
有的同学认为乱过马路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身前冲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所以,乱穿马路是十分危险的,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过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3、不在车前车后急穿马路
有人总是喜欢在汽车前、后急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车后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造成车祸。所以我们横过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先向左看,后向右看,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横过马路。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天桥“上行走,这样才比较安全。
4、文明乘车
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次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车。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来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让特种车辆先行
在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警灯闪亮、警报呼叫的车辆,这些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车抢险车等特各车辆。特种车辆担负着特殊紧急任务。交通法规规定;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抢险车先行。所以,我们如在以路上骑车或行走时,遇到上面这些车辆,要让他们先通过,千万不要争道抢行。
6、不吊车不玩车
有一些同学喜欢随便玩弄停在马路上的汽车,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吊车、向车辆投掷石块,以此作乐。其实这是十分危险和不道德的行为。最容易造成事故。当我们发现这种不良行为时,应该及时提醒,大胆劝阻。
7、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不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同学们应自学遵守。如果到了法定的骑车年龄,也必须先认真学习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掌握好安全骑车的基本要领后再上道路。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你的健康成长,请你自觉遵守交通法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七
交通安全陪伴你我,交通安全是一盏照明灯,时时刻刻提醒着你我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人人都说,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错过了就没有机会。可是,又有多少人为了一时快捷,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过马路不注意交通灯……做出一些不安全,为了一己私利,不守交通法的行为。但是,有时为了一时快捷,有可能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有一位名人曾经说过:“细节决定命运!”有的时候在大家过马路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注意细节,而导致一场场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就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器,危害着人们的生命,他令到多少生命离我们远去,毁害了无数的家庭,毁害了无数的欢乐。
有一次,我在马路上目睹的一次交通事故,就时时刻刻地提醒了我要注意交通安全,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当时我和妈妈正在去商场的路上,我看见前方有一辆小车,小车上的驾驶员是一位阿姨,她当时一边开车一边与副驾驶座的另一位阿姨谈笑风生,聊得不知有多么地开心,可是突然有一位老奶奶在绿灯时过马路,那位开车的阿姨没有看到老奶奶,就撞了过去,一条生命又这样离我们远去。在那位阿姨开心的同时正因为她的一时不注意交通安全,祸害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
还有一次,我去学完作文,就走在回家的路上,谁知,在我后面冲出一个小男孩,他手拿着一个色彩缤纷的皮球,一边跑步、一边在马路上嬉戏。谁知,马路上冲出一辆开得非常快的汽车,把小男孩撞倒在路边。就这样一条宝贵的性命又离我们远去。他只是因为在马路上一时玩耍,就失去了他宝贵的性命!
这是我们不忍睹的,怎么忍心让一位位不注意交通安全的人祸害一条条希望的生命。有多少人死于交通事故,那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是数不清的。所以,为了不祸害这些生命,请遵守交通安全,千万别让一时方便,付出生命的代价。别为了一时快捷,让生命过早地画上句号。不遵守交通安全,可能会有不堪设想的后果!所以,请大家遵守交通安全让失去生命的痛苦远离我们!
那怎么样才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生命更美好呢?在马路上不能随处嬉戏;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有一句关于注意交通安全的名言警句是这样说的:“乱穿马路,失道无助”就是说,要遵守交通安全,如果乱闯马路的话,就谁也帮不了你!
遵守交通安全,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每个人的责任,要学会保护自己,别再让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八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交通安全伴我行》。
目前,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很多人的生命,为唤起人们关注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把这一天设为交通安全反思日,意在提醒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或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的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
随着济的快速增长,汽车数量也相应地剧增,在石家庄,我们更能感受到这种车辆的增长速度,于是交通事故频发也成为社会的主要公害。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约是10万人,也就是说,每天有两百多人死于车祸。其中,未成年人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无不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猛于虎。
现在让我们想一想,当你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是否有下列的陋习呢?随意穿越马路,不走人行道,对车鸣声充耳不闻、依旧在马路上高谈阔论或者追逐打闹,闯红灯,未满12周岁而骑自行车上马路。
同学们,当我们违反交通规则的时候,是否考虑到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呢?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而你们正处于成长阶段,天真活泼,好奇心强,敢动敢玩,但自控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差,遇到紧急情况难于应付,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往往要高于成人好几倍。在马路上行走时,要有安全意识,时时防范意外,这就要求我们不但要重视交通安全,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在此,我向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
1、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走人行道,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不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上街,不要在车前车后乱跑;
3、过马路要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如果没有红绿灯,要先往左看,再往右看,注意来往车辆;
4、过马路时,不贪图方便去翻越交通隔离护栏;
5、未满12周岁的同学不准骑车上公路;
6、乘坐汽车时,不要把头和胳膊伸出窗外;
7、从自己身边做起,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乘车、安全走路。
同学们,“红灯短暂,生命无限”,“不怕百步远,只怕一步险”。为了我们的生命之花永远绽放,为了让所有的家庭幸福美满,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永记心间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九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想号召大家“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多车多,使道路显得更加拥挤。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儿童死亡人数近2万,居世界首位,也就是说,平均5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而不到半个小时就有一个孩子葬身车轮,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
然而这些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作为一名合格的学生,我们理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我建议同学们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1、候车时要自觉排队,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2、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过马路走斑马线、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不翻越护栏。
3、骑车的同学要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脱把,不并排,不骑快,不带人,不相互追逐,不边吃东西边骑车。
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同学们,“红灯短暂,生命无限”。为了我们的生命之花永远放,为了让所有的家庭幸福美满,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永记心间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交通安全很重要,无论到哪里,交通安全都很重要,不注意就会出现事故,比如说: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开着车打电话等。这些都是我们很常见的不良习惯。所以,大家一定要牢记交通安全。
先来说说酒后驾驶吧,很多人因为酒后驾驶而失去了生命,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就算喝一滴酒也不行,要遵守交通规则,给你们讲一个小事故:有一个人,以为喝醉了还开车,最后,出现了事故,造成死亡,很残忍的,希望大家不要酒后驾驶,多危险呀!
再来说说不系安全带,有的大人以为自己开了很长时间了,就不用系安全带,这样是不行的,因为,有一句话是: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大家要记住,就算是再熟练也不行,我爸爸有事都不系安全带,我就每次都提醒他,在我的监督下,他每次都是听我的,认真的去做,我做对了,他就赞成我,如果我做错了,他也不会批评我,而是跟我讲道理,让我记住的更深,以后不会忘掉。
最后我来说说开车打电话,开车打电话,是一个很不好的行为,所然,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也是不能接,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接,最好不要接。
交通安全一定要牢记,不要忘记,身边的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一
《注意交通安全,提倡绿色出行》演讲稿
高二(4)班 修云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注意交通安全,提倡绿色出行》。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行”,涉及到交通安全问题。目前,从全国乃至武平县的交通安全形势都不容乐观,中小学生事故令人揪心,在全国近2亿中小学生中,近年来,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各种伤亡事故中,非正常死亡率高达万分之一!孩子们以风华正茂的生命为代价,向人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就拿今年的几起交通事故来说吧:20xx年2月23日,江苏10岁女孩顾某乘坐一辆轿车出行,在丹阳市交叉路口发生事故,顾某因未系安全带坐在车辆后排,在事故中不幸身亡。4月30日晚8时10分,在镇江发生两辆摩托车相对碰撞事故,一车后载一名15岁少年因为戴头盔,在事故中受伤。而近几年来我县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不少,20xx年9月28日,武平青云山三岔入口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被土方车撞上,摩托车司机遭碾压,根据现场图片和目击描述,摩托车司机大腿以下基本被碾没了,现场相当惨烈!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人带来巨大的经济上损失,还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人们称交通事故为“交通战争”,称汽车为“滚动的杀人武器”。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十几个人的生命!多少幸福家庭为此失去亲人,多少欢乐从此变成悲剧,白发人送黑发人,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是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那么,我想请在场的同学们都来检查和反思一下我们自己的交通行为,想想看,步行过马路时你有看红绿灯吗?当你走在马路上时,会和同学追赶打闹吗?你喜欢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自行车吗?你是骑和你年龄不符的电动车或摩托车来校上学吗?你乘坐汽车时系安全带吗?你搭乘摩托车时带安全头盔吗?还有,你的家人和亲朋都遵守交通规则吗?据悉20xx年7月8日起,武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就联合县文明办、县效能办、县电视台等部门,在城区主要交通要道,启动交通陋习曝光平台。交管大队指派了专人在交通要道拍摄、拍照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显见性交通违章行为,并会对此进行曝光。
同学们,学习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拥有一切!在交通日益繁忙,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视生命健康,就是保证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在此,我建议大家,提高“遵章守法、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安全”的良好交通习惯。让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吧!
一、走路安全。上街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安全通行。同时,严禁翻爬中间护栏和边走边打闹交通行为。
二、骑车安全。骑自行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行,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观望,并招手示意,不要三五成群,并肩骑行,也不要扶肩而行,更不要相互追逐、竞驶。不要手中持物骑行,更不要双手离把逞一时之快 。
三、乘车安全。乘坐公交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要依次等候,先下后上;乘摩托车时要戴头盔,不要侧坐或倒坐。
四、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少数中学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这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应急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应迅速拨打122和120,报警或求医时,要清楚准确地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附近特征,同时告知自己的姓名,所在学校住址 。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交通安全作文400字交通安全作文400字。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交通安全,我们应当牢记在心。更主要的,是要知道交通安全常识:首先,行人须在人行通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时,须走人行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那么,有红绿灯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不用着急,请看: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斑马线;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只要你把这些交通安全牢记在心中,那么它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交通安全,我的朋友。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些是一、二年级的小同学都知道的关于交通安全的顺口溜。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遵守交通安全。因为生命重于泰山,且只有一次。
由于国民经济收入迅猛发展,汽车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每天,几乎每条公路上都有川流不息的车辆快速行驶着。再加上有些人交通意识淡薄,也有些人只图方便,无视交通信号灯,随心所欲地横冲直撞,进而酿成了残不忍睹的车祸,导致原来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不过,还是有好些人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
那天,我到成都去玩,在过斑马线时,我看见一位阿姨明明看见亮的是红灯,却还是试图牵着女儿强行过马路。小女孩见自己的妈妈要闯红灯,马上大声对她妈妈说:“妈妈,老师说过,不能闯红灯,闯红灯是不道德的,而且闯红灯容易造成车祸。”众目睽睽之下,小女孩的妈妈脸红了,厉声对小女孩说:“小孩子,懂什么!”说完也自觉站在路口等绿灯亮。过了一会儿,绿灯亮了,母子俩说笑着从斑马线上走了过去。看着那小女孩的背影我不禁对她油然而生出敬佩之情。虽然她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但是她却有着比大人还强的交通安全意识感,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也必须具备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如:上学和放学时,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马路上车多人多,千万不要随意在道路上穿行、猛跑。过马路时要左右都看一看,必须要车辆离我们有一定的安全距离时才能过去。骑自行车不可以攀附其他车辆行驶,不可以在马路上表演车技,如双手离把、一手打伞,一手扶车把等。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尽可能将车祸的发生率减小为零。同时我也想对司机们说:“生命在你手中,安全在你脚下,驾车时请不要超速,超载,不要闯红灯,不要再让一些无辜的生命之花过早凋零!让我们大家携手遵守交通法则!珍视安全,珍视生命!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四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每天都要在繁忙的公路上来回走路,节假日时有些同学还要坐车回家,所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对于保护我们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至关重要。下面我通报一下这几天部分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甘肃省正宁县榆林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超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致22人遇难。经交警核实,这辆校车准载9人,实载64人。这一血的教训,请同学们引以为戒,随时把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行走安全
1、在通过岔路、转弯的地方,要细致观察,认真等待,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不许在公路上、马路口处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马路。
3、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4、经过铁路,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不能随意穿越铁路。
二、乘车安全
1、当你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同学们只能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只准正坐,不准倒坐或偏坐,保持正确坐姿,更不能三个同学乘做一辆摩托车。因为这样乘坐稳定性很差,容易在车辆行驶中从车上跌落下来,
2、周末、节假日回家不要乘坐农用车、报废车、超载车和拖拉机。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你们的人身安全牵动着养育你们的父母的心,牵动着关心和培养你们的老师的心,你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为了同学们能健康的成长,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五
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就应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交通安全作文400字交通安全作文400字。此刻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交通安全,我们应当牢记在心。更主要的,是要明白交通安全常识:首先,行人须在人行通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斑马线);透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透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时,须走人行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那么,有红绿灯的状况下,该怎样办呢不用着急,请看: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透过斑马线;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能够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只要你把这些交通安全牢记在心中,那么它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久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交通安全,我的朋友。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篇十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构建和谐交通,确保平安出行。
当提到“出行”这个词语的时候,你的脑海中首先联想到的另一个词语是什么?交通?便利?快捷?还是别的什么?其实,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词语大家应该想到:那就是平安。交通,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参与的事情,它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都密不可分;因此,交通安全也就成为我们每个人行在路上时时刻刻需要关注的事情。
说起平安出行,大家常常想到的是公安交警部门。其实,不仅仅是他们,我们交通人为了大家的安全出行同样也在做着各种各样的工作。
有谁能够想象,一辆总重近两百吨的卡车以每小时九十公里的速度在公路上飞驰的时候,是个怎样的场景?要知道,一节火车车皮,一次运输也不过才装六十吨啊!而那些疯狂的车主为了个人的一己之私,硬是敢把一百五六十吨重的货物装在自重二十多吨的车上,然后摇摇晃晃的就开上了公路。可是,一旦刹车失灵,或者操作失误,后果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国家投入大量资金所修建的公路,就这样毁在了他们的手上。为了遏制这种可怕的庞然大物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为了我们的道路运输能够正常运转,也为了我们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我们的路政执法人员早出晚归,风餐露宿,从车辆运输的源头抓起,坚决打击和制止那些超载超限的车辆驶上我们的各条交通线。
城区,是我们城市中最为繁华的区域,也是居民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有时候,一个城区就是一座城市的缩影。可是,我想问:朋友,当您夜晚在家中准备安睡的时候,您的居民楼下停了一辆装载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物品的车辆,您还能安睡如初么?这些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也是我们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运输车辆是否合乎标准,运输器具是否安全规范,运输路线是否规划合理,这些都是我们的运管人员为广大群众的安定生活所筑起的一道道安全的防线。
其实,我们交通行业和大家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当属汽车站。我们的日常出行、走亲访友、旅游踏青几乎都离不开它。因此,我们交通人也把这里当作是维护好广大群众平安出行的“桥头堡”。“同志,您好,请把您的包放到仪器上检查一下。”“同志,这班车已经坐满了,请您乘坐下一班。”“同志,请您按照次序排队乘车。”三品检查、拒绝超载、安全驾驶,还有那目前最先进的长途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追踪。一桩桩,一件件,无不饱含着我们交通人为了大家的平安出行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为了构建和谐交通所付出的辛勤汗水。
俗语有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其实是我们各行各业每天正常运转的基本准则。没有了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了安全,生命将失去保障;没有了安全,社会将乱作一团。我们交通人所要做的就是维护好百姓的交通安全,确保大家的出行平安。
朋友,你看,那沿盘山公路蜿蜒而上的防撞护栏,那翘首挺立的交通标志,那弯弯曲曲的道路标线,每时每刻不在诉说着我们交通人的心愿。那就是:构建一个和谐交通,愿大家永远出行平安。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