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狗猫鼠的阅读感受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一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二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三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著作,是本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名作。
以法国人民无法长期忍受苛捐杂税---政府抽税、地主抽税、地方税、一般税的压榨剥夺,引发_为背景,描述一个爱恨情仇的缠绵故事。贵族艾雷蒙特兄弟抢夺良家妇女,造成家破人亡,名医玛瑞德无端卷入而形成冤狱,他於狱中留下遗书,见证事情的经过,却幸运获得生还。且在其爱女露西的悉心照顾、亲情的抚爱下恢复正常。
贵族的遗族艾雷蒙特,在母亲的遗言,要其尽力为这个残酷不仁的家庭弥补一切的罪过,免受天谴和诅咒。他嘱咐家仆将其家产救济贫苦的人,而改名为达雷,远走英国伦敦自立更生。被残害家庭留下一女孩,长大成人後嫁给狄华奇,从事酒店生意,为报家仇而精心策动革命。
富有正义感的希里柯顿暗恋露西,但露西选择了贵族遗子达雷,柯顿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而有所怨恨,反倒宣称:「为你和你所爱的人,我愿意做任何事。」达雷向露西求婚,露西的父亲--医生玛瑞德明知过去的恩怨细节,但为了女儿的幸福,认为只要女儿必须和达雷在一起,才会得到快乐和幸福,就把她托付给他,甚至对自己曾失去的那些岁月的回忆和生平的憾事(冤狱)。尊重儿女的抉择与考虑女儿的幸福,所显现的包容、宽宏胸襟的涵养修维,值得称颂和尊敬。
达雷和露西结婚後,育有一可爱女儿,生活美满幸福。然法国爆发革命,其家仆因执行他的命令而身陷囹圄,捎来书信求援,他不顾己身的安危,毅然决然赶回巴黎,深入险境而被囚禁在监狱中。露西与父亲闻讯赶赴救援,细节曲折,高潮迭起。最後因医生在狱的一封遗书而判定上断头台,执行前,追求露西不成的柯顿,为践履当年的,善谋入狱营救。由自己取代达雷上断头台,掉包救走了露西的丈夫----达雷。
「……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在这可怕的地点建立起来,而且看到这些罪恶渐渐消失。在我看不到的英格兰那里,我看到以我自己生命换取的那些生命多麽可贵、有用而且快乐。我看见露西在喂一个男孩子的奶,这孩子的名字是用我的名字取的。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老到腰也弯了,但很平安很健康。
我看见露西成了一个老太婆,当她回忆到今天时,为我而哭泣。
我看见她和她的丈夫,到他们死後,并排躺在坟墓里,我知道他们两人在对方的心中所占的地位,都不会比我在他们俩的心灵中所占的地位更荣誉。
我看到那躺在她胸前和我一样名字的男孩长大成人。他正在我昔日走过的人生旅途上努力前行。我看见他的成绩那麽好,使得我的名字因他而响亮起来。
我看见他带着一个金发的男孩子到这里来---我听到他用温和的声音,告诉他我的故事。
假如我们一生没有得到别人的敬爱,而且也没有做任何一件让人惦记的有意义的事,我们的生命就只有诅咒和遗憾。怨恨使人变得大胆、丧失理智;而爱却使我们心中充满勇气,无怨无悔,坦然地去接受命定的结局。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四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五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_、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地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地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生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地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六
《红楼梦》读后感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激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可是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杯具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当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我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我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的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终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可是如此。
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完美的回忆,却不是。
猫狗鼠的阅读感受狗猫鼠阅读体会篇七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