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生源地贷款续贷申请
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最新要求,原来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过助学贷款,2017-2018学年如需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需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学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
学生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填写续贷声明内容要求:总结、陈述2016-2017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
在校生第一次贷款的沿用老办法,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
不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在通知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
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必须在7月1日之前完成,否则学生资助中心无法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