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783字作文
以前,我以为读书时痛苦的,是一种折磨,翻来翻去只是那几张薄薄的纸,那“沙沙”的声音让人心烦意乱,所以,一本书总是只看几页就扔在一边了。可是,那次经历让我完全改变了想法。
那还是我二年级的时候,我得了肺炎,住进了医院。呆在那纯白的病房里才叫真正的痛苦,真正的折磨。一个人孤独的躺在病床上,早晨,静静的等着打针;晚上,默默地等着吃药。我常常会呆呆的望着窗外,一望就是几个小时,眼里充满了希望。日子就像翻着书页一样一天天过去了,这是,无奈的无才发觉自己必须得找点乐子了。
起初,我发现病房里的沙发上有几本连环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来翻翻看,刻着一反不要紧,我可上瘾啦!于是,我又让护士帮我借了许多书,我读的如醉如痴:《七色花》引得我浮想联翩,《血泪仇》又叫我泪落如珠。现在,只要手中有书,我就会废寝忘食的去读。记得那次我读完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用晚上病房熄灯前那仅有的一点时间写了一篇读后感,自认为很满意。第二天早晨,护士来给我打针时,我得意的把那篇作文举起来给他们看,希望能得到一点夸赞。果然,护士阿姨在仔细阅读完这篇作文后大大夸奖我一番,我的心像吃了蜜一样甜,这一天都沉浸在快乐之中。原来也利于写作文嘛!
因此,书成为了我的堡垒,也成为了我的王国。我整天为了逃避病痛的折磨而躲在这个梦幻的世界里,如醉如痴的读着书,品着书,享受着书。这样,我不再那么痛苦,不再那么孤独,也不再那么无奈,我变得快乐了。我想,快乐了,也许病就会快点好起来吧。果然,没过几天,医生笑咪咪地告诉我,可以出院了。我可以出院啦?是,我可以出院啦!我又可以看见阳光,看见花草啦!我自由啦!(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自由吧)我一溜烟的冲出医院。
仰望天空,伸开手臂,享受着今日这格外灿烂的阳光。咦?医生说我可以这么早出院是因为我近来的心情很好,可又是什么使我心情这样好呢?是书?不,一定不是,我从前是那样讨厌书——但我不得不承认,是书,我已经爱上了它,它给了我乐趣。
是啊!读书是一件快乐而有趣的事,在感受读书的乐趣时,我的内心变得丰富多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又有情趣,我的心灵也变得纯洁又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