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犯罪”史-392字作文
我们全家都闯过“祸”,你知道是啥“祸”吗?那就听我讲吧!“被告”:妈妈。“犯罪”时间:2007年4月29日。“犯罪”事实:孝敬父母,是人类的基本道德。
近日,妈妈来到弟弟家看望外婆,为了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和外婆吵了一架,争吵的原因是外婆犯了一个不爱惜身体的“罪”:捡茶叶。哼!就为此事“大闹天宫”,犯了“天规”该当何罪?晚上,“法庭”一审判决:“‘被告人’:妈妈,犯了不孝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天’,并向原告赔礼道歉。退庭!”罪状总结:妈妈犯了“不孝敬罪”“被告人”:爸爸。“犯罪”时间:2007年4月23日。“犯罪”事实:“爸爸:豆浆别做了,喝起来,简直比尿还难喝。”“吱呐呐呐呐呐呐……”
又是一阵搅拌机的声音,真是三不美,一不美,很吵;二不美,豆浆不好喝;三不美,影响邻居睡觉。4月24日晚上“法庭”一审判决:“‘被告人’:爸爸,罚烧两天饭。本审结束!”罪状总结:爸爸犯了“不听话罪”。“被告人”:我“犯罪”时间:xxxx年xx月xx日。“犯罪”事实:“陈玮烨!作业做完了没?”“没有!”“快点!”“哼!为什么作业有这么多呢?”我很生气。
到了九时,我才完成了作业。“法庭”判我“动做慢罪”。你看我家的“犯罪”有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