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亦“永生”——读《永生的眼睛》有感-701字作文
“我的金发的温迪,手中的画笔依旧不停的挥动着,她的碧眼仍然闪烁着骄傲的光芒……”我慢慢地把书本合上,公中百感交集,更加珍惜自己所能看到的确一切一切……如果你拜读过这篇名为《永生的眼睛》文章,定会与我有相同的感受。
本文的作者是琳达·里弗斯,她在14岁时,可怕的病魔夺走了她妈妈的生命。当她得知父亲要将母亲的眼角膜无偿捐献时,心如刀割,可是父亲的一番话使她改变了想法。当父亲与世长辞的时候,她遵从了她父亲的遗愿,也将父亲的眼角膜捐了出去。不久之后,琳达那才华横溢的女儿在一次车祸中丧失了生命,作为妈妈的她还是像从前一样,用自己心爱的女儿的眼角膜给了一位盲人重新欣赏美的机会。
想想吧,当别人在欣赏春天的绿、夏天的红、秋天的金以及冬天的白的候,你却在一片黑暗中的时候,那会是多痛苦呀!有时那就是生不如死。文中这样写道:“你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的死能有助于他人的健康的恢复,我们的死就是有意义的。”毕竟,人死后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天堂和地狱也只是人们的想象,而火化、埋葬等也只不过是是一种形式。如果一个人死了,而他的某个器官移植到其他人身上,使那个人重新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你不认为这很值得吗?
当然,或许有许多人还没有从旧思想中转变过来,可一旦当人们意识到这一点时,可能会后悔莫及的。需要注意的是,重要的不是某个器官,而是愿意捐赠的这种精神!一个人有了这想法并付诸实践,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志传播开来。成千上万的人就会被感动,成千上万的人会加入,千上万的人会受惠。
“你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的死能有助于他人的健康的恢复,我们的死就是有意义的。”没有人能得“永生”,但是如果你死后,你的心跳动在别人的身上,其实你是在用另一种方式“生存”,而你的精神是“永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