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毛笔字的尴尬-1379字作文
我喜欢写毛笔字,或者说,习惯写毛笔字,写得和钢笔字一样的快。几十年来写信都用的毛笔,老朋友都知道,墨很淡,“一得阁墨汁”掺了不少水。
只有给吴老师的信例外,他是书法名家,班门弄斧毕竟要露怯的。我的写毛笔字只是为实用,并无书法追求。所以从未临帖,也就毫无长进,当然也无意长进,距观赏标准必然远而又远。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有过一段日子写字课,每周交几张大楷,算有这一点儿基础。以后中学、大学,不再有此功课,却遇到好几位粉笔字漂亮的老师,有的还是书法家,如吴先生。这样的天天目染,不免记得一些字的大概形体构架。就这两条,使我的字不至于那么太过难看。也因为只有这两条,字又十分的经不起看。当今很是忽略毛笔字教学,便有人以为我的字尚可看看。
看看罢了,切不可当真,偏有个学生当了真。他原是插队的上海知青,刚毕业就筹办婚事,希望我写个条幅挂在新房里。此乃万万不可的使命,我费了许多口舌,以至不客气地说了句,你不懂书法。他很有修养地告辞了,很不高兴则显然,或许更甚于此。果然没有送喜糖来,本来会送的——他大龄,懂事,与我的师生关系超出一般学生。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一次教训,当时我并不作教训看,想的是,写了,挂了,岂不羞煞人也。有时也想,可能他有什么别的原因非要这字吧,那么是受了我不知道的伤害。其时我也不年长,想的只是自己,写了怕人笑话,那多委屈,我不愿委屈自己。此后又有要字的,婉谢一仍既往。后来渐渐上了年纪,一些事不再拘泥固执,写字亦是如此,实在推辞不了,不妨勉为其难地应一下差。
我出过几本书,书名都是呆板的印刷体或不知谁写的不是隶字的隶字。再出书负气自己题写了一本,到底不敢署上落款。前年去江西进贤开会,与会者皆舞文弄墨的读书人,当地又是出名的笔都所在,周虎臣便出在那里。午餐过后东道主备了宣纸毛笔,请各路神仙留下墨宝,谦让声中一个个尽兴挥毫,其中有几位颇具书法造诣。观赏书法的机会我从不放过,便杂在人丛里看热闹。
登场的人越来越多,擅写的不擅写的,忽然主家推我出来,辞谢再三不得赦免,便快快写了“书缘”两字脱身。晚宴后又是笔墨纸砚,场面且更郑重。有中午一回尴尬,我不敢再看热闹,事先躲开了,任人堆里一次次传呼我名字,不抱琵琶无需遮面。然而散会那晚,主办方殷勤再行茶座,又备纸备墨。
好在几位书家豪兴淋漓,包了个全场。不意临近收场的一刻,谁提议大家联袂挨个来合写一幅长卷。我在远处喝茶,悠悠的作局外人,只待起身上楼回房间。竟又生出意外,大家要推一年长者题个卷名,于是我近似被绑架地簇拥到桌前,慌乱中写下一句“雅集进贤”。这回和书家的字挨在一起,愈加相形见绌。旁人不在意,我暗自脸红了一阵。我感到委屈,叫我出这么个丑。人上了年纪会有不少负累,但没想到还有这样一种。造成我的尴尬,要怪罪学校教育的急功近利,偏重于考试科目,似乎无用的书法,不愿意投入精力和时间,社会整体书法水平低得史无前例。
我儿子的破字气得老师要撕他的作业本,但他一样地拿了学位,挣的钱比我还多。我父辈那一代,只要有点文化的人,譬如小教员或账房,大多来得一手娴熟的毛笔字,胜过我许多。武夫中亦大有擅长此道的人,沈从文出身行伍,做书记官的时候字便可观了。蔡廷锴将军赛似当今的书法名家,不必拿我们的教育局长文化局长们来比较。我忝列教席,看看左右,他们的字大概十之八九与我彼彼此此,等而下之的也很有若干。全民的书法眼光都走了眼,于是斗胆分子敢在报刊或电视上亮相,如我似的糊涂地亦斗胆题写拙著书名。前几天一位河南熟人来信,嘱我写字,且指定抄录刘禹锡的《陋室铭》,且要求直幅。随即委婉而坚决地辞谢了。
以后是否再会妥协勉为其难呢?仍然不敢说。现在电脑通行,写毛笔字的机会很少了,一则叫人庆幸书写和通信的便捷,再则不免一丝失落。我想,像我这般心情的人,恐怕也不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