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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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我承认,第一遍没有读懂,曾经以为的爱情是忠诚,而忠诚的标签当然是肉体的纯洁,人心太复杂,瞬息千里,尤其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必须使尽浑身解数与全世界搏斗,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当作敌人,只需要斗赢一个就知足了。女人总是像缉毒犬一样的警觉,把一生的精力都耗在那个男人身上,最后发现他的身心全都在游走,忠诚便是那包裹着帆布的钢锥,扎在心里慢慢地疼。

  再看一遍时,我又年长了快十岁,终于理解了阿里萨的爱情,他在灵魂深处为费尔明娜忠贞一生,一颗爱她的心从来就没有变过。哪怕她老了干瘪了,他依然那样炽热,他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却从未背叛过他的爱情。

  从此我懂得,真爱无关乎肉体,就像口渴了要喝水一样是人的生理需求,那个忍你,让你,迁就你,时时刻刻想着你,为你买东西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人,那个把自己吃过的美食要带你吃一遍,那个对你毫无保留的把人生交给你的男人,就是今生唯一的遇见,他没有能力读懂你,却愿意花一生时间来陪你。

  这一切都只关乎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龙与勇者——献给费尔明娜。

  离开了我,你过得更好了。我们之间只有熊熊燃烧的爱的火焰,让彼此沉沦堕落、痛苦不堪。我除了爱一无所有,甚至在爱情的驱使下面目可憎。可我却觉得,和他在一起,你也不快乐。的确,你更美了,稳重而内敛。可是,曾经让我魂牵梦绕的你,是那样一个华彩纷披花光灿烂的,夺目的女孩啊。

  阿里萨是龙,乌尔比诺是勇者。

  勇者乌尔比诺将公主从恶龙的手中救了回来。相对于阿里萨,乌尔比诺可不仅仅是“一个有声望的有钱人”。乌尔比诺理智、包容、博学而睿智,肩负起治理霍乱的责任,因为其医术而远近闻名,甚至在乌尔比诺死后,瞻仰他的人简直要踏破门槛。而阿里萨常常情绪激动,咄咄逼人,有时候连代笔的工作都会写成情诗。乌尔比诺的爱是水流,阿里萨爱是火焰。和阿里萨在一起那种灼眼的爱情,仿佛时刻都在战斗,根本不值得骄傲。而和乌尔比诺在一起,费尔明娜可以卸下战斗的铠甲,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妻子,做一个沉静温婉的女人。

  可问题在于,费尔明娜,是天生的女武神。

  勇者的爱束缚了费尔明娜。她可是能够为了爱情对父亲以死相逼的费尔明娜,她可是能够独自一人自如穿行在治安极差的集市的费尔明娜,她不就不该被困在锅炉灶台中啊。

  婚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在挑战费尔明娜。从被逼吃茄子到不得不学竖琴,从要生几个孩子到茶水有窗户味儿,乌尔比诺自认为给了费尔明娜优渥平静的婚姻生活,便总是柔和地去控制费尔明娜。他的爱是水,但是水滴石穿。勇者对婚姻的理解是传统的,认为组成家庭是人的责任,而维系家庭必然要牺牲个体。而他是绝对传统的人,他必须让费尔明娜作出牺牲。曾经裙摆飞扬,自由自在的小怪兽,必须在和善的微笑面前,收敛起自己的爪牙,度过平凡的一生。

  龙与勇者孰是孰非,其实在于费尔明娜本身。如果费尔明娜是朵娇嫩的花,那么无疑乌尔比诺更适合她,他的爱是花儿的保护伞。她需要的就是在晨曦中守望着丈夫,用母爱去教会自己的孩子生活。可是费尔明娜是荆棘,她的生命蓬勃有力,她应该过得是一种肆意潇洒的生活,而不是被束缚在一栋华美的别墅中。

  恶龙虽然带走了公主,但也从来没有伤害她。而勇者给了公主一个家,却没问过公主愿不愿意。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

  费尔明娜·达萨与弗洛伦蒂·阿里萨间跨越一生的执着爱情令我无数次泪落。比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那部被誉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我更钟爱《霍乱时期的爱情》。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自白道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

  弗洛伦蒂·阿里萨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漫长爱情从一个世纪延续到另一个世纪。令我吃惊的是他将灵与肉完全分割开来。他在精神完全忠贞于费尔明娜.达萨,但在肉体上却并未如此。他与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尽管他直至最后也未曾娶妻。不过尚且差强人意的一点是他并未让那些众多的女人被她知晓。由此可以知晓他的保密工作做的是十分完美的。虽然他在肉体失贞,但我还是为他对这段初恋的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句话注定了他们的命运。

  有一天弗洛伦蒂.阿里萨遇见了费尔明娜.达萨,他天真的日子从此结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7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9

  这本书是一个同学借给我看的,在去清河湾中学实习学校的四个小时地铁上陆续看了一些,没有让我觉得这来回的四个小时是一天中浪费的时间,很充实…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达萨一生爱的等待让我对爱情多了一份敬畏感,原来爱一个人是刻在骨子里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不会因为不期而遇的恋情而忘记,不会因为得到的喜悦而迷失…阿里萨一生有过很多女人但却为达萨终生未娶,因为一个女人而有很多女人,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是爱但只是那一时那一刻的需求,而达萨才是他心中永远忘不掉的爱恋…遇见时的小鹿乱撞年老时的初恋般的感觉,岁月带不走年老磨不灭那刻骨铭心的爱…

  书信维系的爱情字里行间都倾注着写信人的爱意,不像现在隔着屏随意打字表现出来的调侃…那是花心思花时间动情琢磨出来的,而不是不经大脑不问心的随意…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阿里萨和达萨终于走到了一起,历经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巅峰时刻,彼此以不一样的身份,带着岁月的沉淀,怀着最初的那一份心动笨拙的摸着彼此的手…

  在开始的时候,很害怕阿里萨因达萨的离去而放弃自己,有一段时间是这样的,得了霍乱一样症状的相思病,但作者最后还是把阿里萨塑造成了一个继承叔叔公司的董事长,有了不一样的身份与职责,多了一份稳定与沉淀…思想上的升华,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的抖擞最终赢得了达萨的另眼相看…

  爱情是美好的…不管之前有什么不如意,依旧要相信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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