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自己守活寡的句子集锦60条
那些《平凡的世界》中的爱情故事
【第1句】:写在前面的话
半个月以来,我以每晚80页的速度读完了长达1260多页的《平凡的世界》,之前读过最长的要算《约翰.克利斯跺夫》了。因为我一向畏惧200页以上的小说,所以很多小说买回来也没有读。加之我是一个骄傲的读者,骄傲的读者也有许多弊端,在看任何书的时候都喜欢带着批评的眼光去看,于是挑三拣【第4句】:吹毛求疵,就是许多经典名著也要被我批评得一无是处。《平凡的世界》在我的眼里自然算不上什么。
我很早就看到过这样的言论:路遥最感到骄傲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因为他的文学天赋有限,从而使得小说都有着过重的意识形态,现实有余、变化不足,守旧有余、创新不足,励志有余、揭批不足。这也是影响我阅读《平凡的世界》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早在2002年我就买了《平凡的世界》的盗版,直到半年前将其送人,我也只读了两章,而且并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深刻的印象。直到前一阵子重新买回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正版,才又萌发阅读的念头。
萌发阅读《平凡的世界》的念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自己从事小说创作已经五年时间了,至今仍未取得突破。当然,这也许跟我的阅读和创作取向有关。几年下来,我所阅读的90%的书籍都是外国名著,中国的书仅仅限于几个先锋作家,最多可以算上巴金的《家》和《憩园》,钱重书的《围城》,沈从文的《边城》,鲁迅的《阿Q正传》,《红楼梦》也只读到第40回。这样的阅读结果,使得我自己所写小说缺少本土的气息。我一直坚持纯文学写作。在纯文学日益被通俗文学淹没的中国,坚持纯文学创作,势必会非常艰辛,我也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既然选择了,就无怨无悔。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说我要阅读一点中国小说。初步打算从最权威的文学奖——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读起,之前读过阿来的《尘埃落定》。老实说,《尘埃落定》无非是让我温习了一遍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而已,但在中国当代文学中也算得上是金字塔尖上的好东西了。
此次之所以选择从《平凡的世界》读起——然后接着读《穆斯林的葬礼》,接着读《白鹿原》,接着读《长恨歌》,最多再考虑阅读《历史的天空》——是因为它最长,一来挑战自己的阅读耐心,二来如果可以将《平凡的世界》读完,其他几部也就能读完。
之所以我只选择以上几部来读,是因为虽说矛盾文学奖已经评了六届,评出来的作品接近30部,但只要站在书店随便翻一翻,再看看今天还有哪些书的名字仍然被人们记住或挂在嘴边,你就会知道除开上面几部之外,其他的书到底有多少阅读的必要性。
在此,我不得不提一提国内一位批评家说过的一句话:中国的许多作家创作一部作品花去了他们十年的时间,但读者只需花二十年便将其遗忘。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张,但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国内一些大作家们鼓捣出来的作品生命力之弱。
现在,我们开始进入正题:
路遥始终关注着国家和人们生活的变化或者说改变,作家的使命感促使他如实的反应这些变化。《平凡的世界》以1975年至1985年中国广阔的社会背景,描写了一幅当代农村生活的全景图。确切地说是描写了生活在黄土高原上的以孙、田、金三家为代表的人民的生活在这十年之间所发生的变化。
路遥一生最佩服的作家是《创业史》的作者柳青,二人在写作题材上乃至艺术追求上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跟柳青一样,他的创作心理始终缠绕着沉重的乡土情结,他始终深情地关注着土地上的农民的生存状态,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对中国农村的状况和农民命运的关注尤为深切。”
既然已经了解了上面这些,既已经了解了《平凡的世界》的大致内容,作为一个骄傲的读者的我来说,自然不会对其感兴趣的。因此当我捧起《平凡的世界》的第一部的时候,我就在想,读《平凡的世界》到底读什么?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正如《小城无故事》,此处题目所取反意。众所周知,人一生无非与衣、食、住、行打交道,《平凡的世界》中活着的这些人无非如此。想到这里,我当初对能否阅读下去产生了疑虑。好在这次阅读一开始,我就改变了阅读方式:完全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阅读,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带着批评和学习的眼光,也就是说,这次阅读仅仅是当作消遣,而不是带着去发现其中是否有什么高明的写作技巧,从而借鉴。
但当我读到第二部,读到孙少平只身来到黄原揽工,经过一番折腾并尝到生活的辛酸,半年之后,在秋天一个细雨菲菲的下午,在黄原城市的电影院门口遇到田晓霞的时候,那一刻,我终于知道读《平凡的世界》应当阅读什么了。
对,《平凡的世界》从写成之日到今天二十年过去了,最为值得阅读的只有爱情,《平凡的世界》中能够不朽的也只能是爱情。至于那些发生在土地上的变化都已经属于过去,现在和将来仍会不断地变化着,唯有爱情永恒。
如果仔细阅读过路遥的小长篇小说《人生》和中篇小说《在困难的日子里》、《黄叶在秋风中飘落》及短篇小说《杏树下》,就一定会发现,在某种不是很高的程度上,路遥算是一个写爱情的高手。我们甚至可以从他的这些作品当中推测出来,其实在不同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形象都来自一个生活原型。
特别是《在困难的日子里》的吴亚玲和《人生》中的刘巧珍乃至《平凡的世界》中的田小霞。三个人物三个不同的名字,但有几点都是相同的。首先,这三个人物都是领导家的孩子(其中刘巧珍的父亲是大队书记,吴亚玲的父亲是县武装部部长,至于田小霞的父亲,官是越做越大,开始出场我们知道他是县革委会副主任,县上的二把手,后来升为地委二把手——行署专员,紧接着升为地委书记,在小说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是省委副书记兼省所在市市长),家庭地位远远高于男主人公。
其次,这三个人都非常高尚,思想也非常之前卫,同时总是年龄比男主人公小但却比男主人公成熟(《在困难的日子里》男主人公我叫“马健强”,《人生》男主人公高加林,《平凡的世界》中叫孙少平)。
再次,这位同一个原型演变出来的女子,最终总是没有和男主人公走到一起。《在困难的日子里》没有写结局,《人生》中刘巧珍一气之下嫁了人,《平凡的世界》中的田小霞被洪水冲走了。其实这不难理解,虽然到目前为止,我没有读过关于路遥的任何只言片语,但我们很容易推测,田晓霞的结局应当就是路遥心目中的“她”即路遥用心良苦将其放到每一部作品当中的小仙女。
言归正传,下面我将细致讨论《平凡的世界》中的爱情。
【第2句】:爱情关系
孙少安——田润叶 ◆孙少安——贺秀莲
孙少平——赫红梅 孙少平——侯玉英
孙少平——田晓霞 孙少平——黄原阳沟大队曹书记的大女儿
孙少平——金 秀 ◇孙少平——惠 英
◆孙兰花——王满银 ◇孙兰香——吴仲平 ◆孙卫红——金 强
田润叶——孙少安 ◆田润叶——李向前 ◆田润生——赫红梅
金 波——青海藏族女子 ◇金 秀——顾养民 金 秀——孙少平
赫红梅——孙少平 赫红梅——顾养民 赫红梅——前丈夫 ◆赫红梅——田润生
◆武惠良——杜丽丽
以上标注实心符号的两人表示生活在了一起,空心符号的作品中暗示将生活在一起。没有标注符号的表示只有爱情关系,没有生活到一起。以下我将着重以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讨论发生在他们二人身上的一些爱情关系,同时顺带交待出书中其他人之间的爱情纠葛。
【第3句】:爱情简述及评价
【第1句】:孙少安的爱情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地点的变化:原西县——黄原城——铜城大亚湾煤矿厂。因此,三部六卷也就各有所倾向。第一部的背景主要集中在原西县,所以对孙少安的着笔远远大于孙少平,尽管小说是以孙少平的出场作为开头,逐步因此故事的。
我们从小说中知道,孙少安跟田润叶是青梅竹马,两人之间从小就有了感情,尤其是田润叶对孙少安,更是爱到了骨子里,不惜舍弃作为一个女性的羞涩,主动出击,帮助孙少平,将自己节约下来的50斤粮票送给孙少平,要他转告他哥哥孙少安到县城来一趟。孙少安来了县城之后,她处处暗示自己爱他。这样,一个温柔娴熟对爱执著的女子跃然纸上,立在了读者面前。
当表白不成,便用书信——少安哥: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好。润叶。
你看,短短的几个字,便将那种情感写到了极致。我想要是一个女子给一个男子写这样的信,这个男子还不得幸福死掉?如果说有一个女子给我写这样的信,我绝对会娶她并一生一世爱她!但我们的孙少安在小说当中却充当了一个懦弱者,或者说,是他的明智让他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爱,从而将田润叶推向了爱情的深渊。
在这一点上,他远不及他弟弟孙少平果敢和坚强。我们很容易从书当中读出来,孙少平在面对爱情从来就没有自卑过,但孙少安却是因为自卑(或者说因为理性,觉得田润叶跟他在一起,是永远也不可能的事情)而放弃了田润叶。
当田润叶三番五次从县城回来,只是想见到孙少安,并向他表白或者说是投怀送抱,因为无需要再表白,一切都很明显,孙少安知道田润叶爱他,但孙少安的行为却是让我们失望的。当田润叶的父亲田福堂发现了女儿和孙少安的事情后,便动了点小手脚,让孙少安按了批评,孙少安更是对润叶火热的爱唯恐避之不及了,居然跑到山西讨回了二妈娘家的贺秀莲做老婆。尽管我们从后文知道,孙少安跟贺秀莲的结合简直是完美的结合,但却辜负了田润叶至真至纯的爱,终是一件憾事。这始终让读者感觉不舒服,心里赌得慌,想要发泄又不知道为何发泄,或者说不知道如何发泄。
至此,田润叶变得心灰意冷,几乎成了行尸走肉,以致于接下了的五六年时间里守活寡,与深爱她的李向前形同路人,直到李向前因为爱她而无法得到她,从而借酒浇愁,酒后开翻车子失去双腿,才突然唤回内心的情感,回到了李向前的身边。但他们二人显然付出得太多了,田润叶跟李向前都失去了大好的青春不说,结婚后没有及时生活在一起,享受夫妻间的完美生活,而且李向前还失去了双腿。这一切看似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但问题的根由则是因为田润叶之前始终爱着孙少安,才无法接受李向前的爱。我们甚至可以说,孙少安扼杀了田润叶跟李向前的青春,孙少安斩断了李向前的双腿,孙少安让田润叶跟李向前后来的生活残缺不全。
好在当孙少安跟贺秀莲结婚以后,开始生活虽然艰辛,但到底两夫妻恩恩爱爱,晚上两口子一丝不挂搂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幸福溢出来的感觉也仍是美好的。尽管孙少安时常在一些曾经跟田润叶同时出现过的地方会想到田润叶,会伤感一阵子,但自从他跟贺秀莲结婚以后,甜润叶就再也没有真正走进他的心里过。他过得心安理得。每当看到书中写田润叶如何伤心如何绝望如何麻木地生活中,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我就会在心里对孙少安产生一股子仇恨,他对田润叶实在是太残忍了。
当然,孙少安和贺秀莲之间的爱情是美好的,在该书中也是刻画得相当成功的。当他们生活艰苦的时候,贺秀莲因爱惜自己的男人孙少安,在盛饭的时候自然起了私心,给男人孙少安舀稠的,将白面馍馍三番五次送到孙少安的碗里让孙少安吃,而自己从来都不吃。在艰苦的岁月里,这等好女人就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就是母亲对自己的儿子,也未免能够做到这一点。
然而,我们的孙少安是如何对待她的好心的呢?他不但没有领她的情,而是将饭倒进锅里,搅拌均匀重新舀,而是将馒头放回去给奶奶吃。他虽然在父辈的眼中做了好儿子好孙子,但却真正伤了妻子的心啊!这个嫁人不要任何嫁妆和彩礼的女人,就是在结婚之前买衣服也是为他买好的为自己买差的的女人,孙少安就是这样对待的,自己去做乖儿子、乖孙子。
最让读者无法原谅的是,孙少安居然打贺秀莲一拳头,一个人上床蒙头就睡。当然他是打算向妻子道歉的,但是男人的自尊心阻止了他这么做——这该死的自尊心!当妻子秀莲伤心哭泣之后,爬上床脱下衣服拉过被子睡在孙少安身边委屈地说:“你把人家打得这么重……人家都有了……”所谓有了是说有了孙少安的骨肉。至此,贺秀莲这个人物形象活脱脱地立在了读者面前,我们不得不嫉妒:孙少安这小子真他娘的有福气,将田润叶这般好的女子错过了,还能找到这种女人!
事实上孙少安后来的发迹以及事业上的大获成功,无不是贺秀莲对他精神上乃至物质上的支持,否则,孙少安是无法从一个贫穷的农民翻身成为“乡镇企业家”的。我们可以说,孙少安的成功贺秀莲至少有一般以上的功劳。但老天爷总是容易嫉妒,让这么好的女人在生活刚刚过好的时候,竟让她患上了肺癌。
一点补充:书中关于孙少安和田润叶两人间小时候的生活,作者大多采用了是叙述的方式,真正细致描写的不多,其中田润叶为孙少安缝补衣服算作一个特例。如果我们阅读过作者的短篇小说《杏树下》中王小萍为“我”缝补裤子,就知道这是直接挪移,但显然失去了《杏树下》中的感人力量。
【第2句】:孙少平的爱情
显然,孙少平才是路遥着重刻画的一号人物,才是作者自身经历的寄托者。因此,孙少平的爱情自然也就多一些。因为搞写作的人大多都有这样的毛病,喜欢将书中的主人公写得“神通广大”些,毕竟这往往就是理想中的作者自己。
孙少安只跟两个女人有爱情关系,但跟孙少平有爱情瓜葛的多达6个,这不能不说作者有些自恋。只有作者自恋,才会反应到书中的主人公被如此多的女子喜欢。孙少平到小说的结局仍然不过是个煤矿工人,干吗会有那么多的女人把他当宝贝?这天下的好男人难道都死光了?事实上,我们是不能这样来看待小说的。小说在某种程度上是在替作者满足那些现实生活中无法满足的美好幻想,我本人就常常在小说中虚构一个男子被很多漂亮又有学识又有气质的女人爱得死去活来。
如果说赫红梅跟孙少平只是因为大家都只能吃黑面馍连三等菜都几乎吃不上而相互走近,如果说跛女子侯玉英是因为孙少平救了她的命而爱上她,如果说黄原城阳沟大队曹书记两口子是因为自己没有儿子加之孙少平肯吃苦耐劳才愿意将自己的大女儿嫁给他,如果说金秀也许因为冲动且对顾养民产生了审美疲劳同时错误地把她和孙少平之间的近似兄妹的情感当成了爱才会爱上他,如果说原煤矿队长孙少平最开始的师父王世才的婆娘惠英嫂是因为失去了丈夫无依无靠加之孙少平对她儿子明明的关爱才会爱上他,这一切我们都是说得过去的。但是,田晓霞对于孙少平的爱,我们无法简单概述,也无法随便找出一个理由。
我甚至觉得,田小霞的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奢侈的爱。对于孙少平来说,田小霞对她的爱是刻骨铭心的,但无轻重之分。事实上有了那么多女人爱着他,他会不会觉得天下的女子都喜欢他?这当然是我牵强附会。但对于我来说,就是将前面提到的五个女人对孙少平的爱加起来放在天平左端,再将田晓霞对孙少平的爱放在天平右端,显然右端要重得!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时不刻不在嫉妒着孙少平!
当我读到田小霞记下的日记,我简直又谈了一场精神恋爱,觉得田小霞爱着的人是我。我狠狠地意恋了一回。但我在读过这则日记之后跟书中的孙少平一样,伤心绝望地哭了。因为我不得不哭,这等好的女子世间是不存在的,只有在诗歌中在艺术中才能存在。以下就是那则日记:
……常去旁边的冶金学院游泳,晒得快成了黑炭头。时时想念我那“掏炭的男人”……我为我的“掏炭丈夫”感到骄傲。是的,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
是的,当你看到这样的日记,如果又知道写这则日记的女子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你无法不嚎啕大哭,无法不绝望的!我看田晓霞因为抢救一个小孩而被洪流卷走的那段是在书店看的,那天晚上一个人在家,回家看书感到寂寞,于是下班后径直来到书店。我从书店书架上取下书接着头天晚上的地方看,当看到田晓霞被洪流卷走时,我竟然流下了眼泪,并想大声痛哭!
田晓霞,每一个男人心目中都希望有这样的女子爱着自己。某种程度上来说,田晓霞是个天使,她是神而不是人。她太过完美乃至上天也开始嫉妒她了。如果说她真的跟孙少平走到了一起,读者一样无法接受的。因为孙少平根本不配拥有她,尽管他亲吻了田晓霞,田晓霞将初吻及整颗心都交给了他,但他不配拥有。田小霞是属于天下所有男人的,属于所有男人心灵深处的。
现在,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孙少平和田小霞的爱情履历:
田小霞最初跟孙少平走近是因为他们两人及金波和顾养民几个人被选去地区搞演出,之后因为两人都喜欢读书渐渐熟悉起来,田小霞经常将家中的书及报纸(特别是参考消息报)借给孙少平看。在孙少平毕业的时候,田小霞还请他吃了一顿好的。当孙少平回到家中务农后来教书,田小霞依然按周期给他寄报纸写信,以帮助他不至于与外界失去联系。
后来田小霞考上大学,靠近地区师院,仍然还是给孙少平写信告知外界信息并鼓励他,但这时候的孙少平开始自暴自弃了,不那么男人了,以前吹牛吹得太神,现在终于认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农民,自觉不给田小霞回信了,因此二人之间暂时中断了联系。看到这里,我们也估计后文不会再让两人之间有何瓜葛了。但到第二部的时候,孙少安因为同学刘根民的关系,淘得了第一桶金,开起了砖厂,日子看起来好过起来了。自此,孙少平开始感觉到,自己不能再在家乡双水村待下去了,应当出去闯一闯了。书中说是孙少平想出去闯,实际上是迷茫是自卑。
生活中即使是亲兄弟,一个过得好一个过得不好,过得不好的那个也定然会自卑的,这种感觉可意会不可言传。于是,我们的孙少平一个人来到了黄原城,开始了他的揽工生涯。半年之后,在一个秋雨菲菲的下午,在电影院门口,偶然碰到了田小霞。到此,书中第一次正面向读者将田小霞刻画了一番。事实上,这种刻画是多余的,田小霞自然长得很美,其实她长相如何已然不重要了,因为在读者心目中她早已加入仙女的行列。这一点在作者笔下最漂亮的人物孙兰香身上反而是失败的。作者路遥用很多文字写孙兰香如何美丽如何校花如何大方符合有气质,但读者就是感觉不到。
从此以后,接下来的两年时间当中,孙少平在每周周末的一个晚上就成了田小霞父亲办公室的常客,享受着田小霞买给他的饭和精神粮食——名著经典。其中特别提到的有《牛牤》、《白帆船》和《热妮亚.鲁勉采娃》。《白帆船》是孙少平最喜欢的一本,但田小霞却最喜欢的是《热妮亚.鲁勉采娃》,因为她要借助这本书的内容,去导演她与孙少平的未来的生活,只是书中的生活结局不幸言中了孙少平和田小霞后来的生活。
在这之间有一个小小的插曲,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笔,田小霞也正是因为这一笔插曲,才开始真正爱上孙少平的。孙少安的生意慢慢好了起来,但自己的弟弟孙少平在外面过着非人的生活,于是瞒着妻子贺秀莲到黄原去,打算找弟弟孙少平回来和自己一起干,但因为不知道弟弟干活的工地在什么地方,于是去找田小霞带路。当田小霞跟孙少安来到孙少平的住处,发现他住在一个四面来风的只有几根柱子的房子内,点着蜡烛,睡在一堆烂棉絮当中,正阅读者田小霞借给他的书。
当晚孙少平跟哥哥孙少安到哥哥开的旅馆中住下,跟哥哥聊了一个晚上谈了自己的想法,第二天早上,哥哥孙少安一个人回了家乡双水村。当孙少平回到他的临时住处,发现多了一床新的褥子和一床新床单。我们知道这是田小霞买给他的,因为枕头上有她给他还给他留下的字条:不要见怪,不要见外。田。
也是简单的几个字。
我们试着分析一下,这个时候的田小霞,对孙少平的感情应当是很复杂的,有同情,有怜悯,有惊讶,也有爱。爱是因为觉得孙少平在这样的环境中都能够生存,而且对生活始终抱有信心。惊讶是她从来也无法猜想出,孙少平竟然过着这种日子。于是慢慢地,田小霞开始爱上了孙少平,在毕业之后的暑假里,还亲自导演了《热妮亚.鲁勉采娃》,由自己和孙少平担任现实演员,跟孙少平约定两年以后在古塔山上的一棵杜梨树下不见不散。注意,这树叫“杜梨”树,跟“妒忌”有些谐音,妒忌离别之意,暗示了今后两人将跟《热妮亚.鲁勉采娃》一样。之前两人已多次出来散步,到麻雀山,到古塔山,到河边到桥上……这次,田小霞终于把自己交给了孙少平,投入了孙少平的怀抱。就在这个时候,孙少平也因为阳沟大队曹书的帮忙和田小霞的从旁协助,要去铜城煤矿上班,即将成为正式工人了。田小霞也因为优秀进了省报社。
到了铜城以后,田小霞记工作之机来见孙少平,并献给他自己的香吻。但这个时候孙少平甚至连脸上的煤灰都没有洗掉。我们从书中看不到田小霞对他任何的轻视,而是看到热情看到爱。这是何等伟大何等高尚的爱啊,反正世间是没有的。而我们知道,这时候田小霞已经有比孙少平各方面条件不知好多少倍的优秀男子高朗的追求,高朗的爷爷是国家纪委的高层。但田小霞心中只有孙少平。
但孙少平到底还是自卑了一回,田小霞因为在心中写到有人追求自己,即使信中处处洋溢着爱,处处是对孙少平爱的真心,但孙少平到底还是自卑了,不再给田小霞回信。到此,直到田小霞被洪水冲走孙少平去赴两年前的约会,作者采取插叙的方式,交待出田小霞因为没有接到孙少平的回信感觉到了问题所在,于是又专门去了铜城并将自己的全部真心完全交给了孙少平。我们知道,孙少平无憾了。他能够获得田小霞的爱就是死也值得。
可是田小霞到底离开了读者。
【第3句】:其他几个人的爱情
除开以上的重头戏,剩下来的几出爱情写得最好的,就要算金波的爱情了。金波的爱情作者着笔最少,但比起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的爱情来毫不逊色。金波爱上青海藏族女子,为现实主义的《平凡的世界》染上了浪漫主义色彩。两个处于萌动期的年轻人,因为歌声的牵引,因为本能般的爱,将两个人拉到了一起,拥抱到了一起,即使两人语言上也无法沟通。我想,这是本书中最为纯粹,也是最触及到人类本质的爱了。但到底两人被生硬地分开了,自始自终,就连对方的名字也不知道。金波的爱情是残酷的,也是残缺的。金波终于在八年以后终于鼓起勇气,去青海寻找那位女子,但书中同时告诉我们他找不到她。于是,我们只能替他哭,替他伤心,替他遗憾一生,痛苦一生。如果我是金波,我只会捧着那位不知名女子送我的搪瓷缸子一杯一杯地往肚子里灌茶水;如果我是那名女子,我只会整天对着草原深处吹奏金波送我的笛子,吹给大地听。我是金波,无法再爱上任何女子。我是青海女子,我无法再爱上任何男子。
孙少平高中时,村上除他跟金波以外,还有一个田润生,田润叶地这个弟弟给我们的印象是内向,但跟所有田家儿女一样,骨子里的固执,这一点我们从他对赫红梅的爱上面可以看出来。甜润生对赫红梅的爱最初源于对同学的同情,也可能因为赫红梅的美丽。但这显然不是最为重要的,甜润生对赫红梅的爱,是出自于责任,是出自于人性的关爱,最终演变为男女之间的真爱的。正如作者所述,赫红梅对孙少平其实不能算是爱,只能算是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理解和相通;对顾养民一方面除开青春期的不成熟,另一方面是因为跟着顾养民即是跟困难分手;对她那教书的第一人男人,更多的是因为生活所迫,爱的成分明显少于两个人一起生活的相互依赖的'成分,刚好有爱的时候,男人又因为打窑洞死了。只有对甜润生的爱,才是经过生命的认知经过生活的磨练和淘洗之后的从骨子里冒出来的爱。有点戏剧化的是,赫红梅最终来到了孙少平的家乡教起书来。
我还不得不提到的是,孙少平的姐姐孙兰花跟王满银的爱。有人肯定会反对我了,说王满银一个二杆子,好吃懒做,孙兰花怎会跟他有爱情呢?事实上细心的读者就会发现,孙兰花虽然是被王满银强迫成为他女人的,但那个时候,王满银还是让孙兰花感到了自己是个女人的。给她买新衣服,给她讲新鲜事。孙兰花至少在那个时候是感到了幸福的。所以,后来即使王满银长年不归家,纵使哥哥孙少安劝她离婚,纵使她有丈夫跟没有丈夫一样,纵使她苦得像头牛拉扯着她和王满银的两个孩子,纵使村里很多男人想打她主义,但她仍坚守住了自己。其实,这一切都源于她对王满银的爱。而王满银在多年漂泊过着流浪汉似的生活以后,终于浪子回头,回到了兰花身边,这一点还是给了读者一点温暖的安慰。
至于孙少平二爸家的女儿孙卫红跟金家金强的爱情,其实是甜润生和赫红梅的爱情的变奏。相同的是,两对都遭到父母的反对,甜润生是因为男家田家反对,孙卫红是因为女家孙家反对。不同的是甜润生因为执著和坚持拯救了自己,而孙卫红是因为孙少安的提醒跟金强生米煮成熟饭,让父亲孙玉亭不得不同意。
说到武惠良和杜丽丽的爱情,就很有意思了。不过这对夫妇的爱情更像是西方的爱情,不像是中国式的。杜丽丽是田润叶的同学也是她最好的朋友,田润叶从原西县到黄原地团委工作,就是因为杜丽丽的关系武惠良给安排的。武惠良当时是黄原地区的地团委书记,后到原西县任县委书记。
杜丽丽是《平凡的世界》中思想最独特的一个人,她可以同时爱两个男人,既爱丈夫,又爱省上的一个搞现代诗歌的诗人。按照她自己的说法,丈夫和那位诗人是她的两种精神鸟儿的载体,她的这思想不可谓不前卫。但武惠良始终是个保守的人,或者说他始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文化育出来的男人。他无法接受这种前卫的思想,于是两个人带着爱离了婚。
【第4句】:孙兰香的爱情
孙兰香之所以被我单独拿出来谈,是因为孙兰香是作者在书中重点塑造的一个人物角色;之所以放在最后来谈,是因为我觉得这个人物形象实在太过模糊,作者对孙兰香的塑造显然是失败的。就整个《平凡的世界》而言,孙兰香是最聪明最漂亮最具有气质最高贵学位最高前途最光明的,这是作者想要告诉读者的。
但是,我们读完整部书,唯一记得住的,仍然只是书中开头地方孙少平回家路上在罐子村遇到替姐姐看屋的哭着的孙兰香,最多还能记住通过插叙交待的她小时候跟二哥孙少平一起检露水回来替奶奶治眼睛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将草尖上的露水弄掉。剩下来的就模糊一片了。也许是作者太想把兰香这个人物写好了,因此,才会写得一塌糊涂,因此才会在每次写兰香的时候,反复用“稍稍烫过的头发从耳根顺过去”、“出落成一个高挑的姑娘”、“校花”之类干瘪的词语去形容她。事实上路遥在兰香身上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再漂亮再有气质再有学问再聪明,也得通过具体的事例来突显,而不能一个劲儿在那里空喊着。所以,即使兰香考的是国家重点大学,交的男友是省委副书记的儿子,身材再高再漂亮,读者也会感到模糊,记不住。
【第4句】:爱情之外的唠叨
即使我对《平凡的世界》评价并不怎么很高,但单从阅读的角度来说我还是非常喜欢的。本文仅就爱情角度来谈点自己的想法,事实上还可以从很多角度来谈。但一部长达100万字的巨著,远非我1万个字就能够说得清楚,况且,从来没有一部书可以被完全解读。既然单独列出,命了小标题,不凡再多谈一些。
很显然,作者在写孙、田、金三家的时候,每家人的个性都是暗合一致的。比如孙家的不怕吃苦,勤劳,具体体现在孙少安两兄弟对待劳动上。比如田家的执著,具体体现在田润叶、田润生和田小霞对待爱情上。比如金家(以金波金秀家为参考对象)的外柔内刚,具体体现在金波、金秀及金强身上。
其次,说几点作者在创作过程当中的无意借鉴和模仿。其一是金俊文的大儿子金强的哥哥金富在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后,一直在外偷东模西,这里的写法极像是对《阿Q正传》中阿Q进城那一段的扩写(当然阿Q对狗革命跟堂吉珂德大战风车又是何其神似);二是孙少平跟师父的婆娘惠英姐的关系,总令人想起贾平凹的《天狗》中天狗和师娘。
最后说说关于人物的塑造,其实,在前面分析爱情的时候已经说过了,也就懒得说了。
此次阅读《平凡的世界》又让我对创作有了新的认识。经过一番反思,我发现我这几年创作一直在犯一个错误,那就是我一直在给批评者写作,即我每当创作的时候想得更多的是,这么写那些批评家会如何来看,很少考虑到读者。在我阅读《平凡的世界》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到,再好的小说,首先得让读者读下去!
感谢《平凡的世界》,感谢路遥。
那些《平凡的世界》中的经典语录
引导语: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与奋斗……送你《平凡的世界》里最走心的20句话,愿你在这平凡世界中能活出一番不平凡! ●生活!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令人费解?令人难以想像?
●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世界就不是冰冷的。
● 即使没有月亮,心中也是一片皎洁。
● 在最平常的事情中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来。
● 活着,就要时刻准备承受磨难!
● 青春炙热的浆汁停止了喷发,代之而立的是肃穆的山岗!
●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人的痛苦却时时在发生。
● 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
● 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条件去寻找终生伴侣。
● 她,不是在举行婚礼。而是她青春的葬礼!
● 只有用无尽的泪水,来祭奠他那永不复归的青春之恋。
● 权威是用力量和智慧树立起来的!
● 凡事不是一成不变的,包括人的关系。
● 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
●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与奋斗!
● 要知道,春天的道路依然充满泥泞!
● 当然,普通并不等于庸俗。他也许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但他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在许许多多平平常常的事情中,应该表现出不平常的看法和做法来。
●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永恒的痛苦,也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
●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好好地管教你自己,不要管别人。
● 青年,青年!无论受怎样的挫折和打击,都要咬着牙关挺住,因为你们完全有机会重建生活;只要不灰心丧气,每一次挫折就只不过是通往新境界的一块普通绊脚石,而绝不会置人于死命。
● 要知道,春天的道路依然充满泥泞!
●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命运总是不如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难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 当然,普通并不等于庸俗。他也许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但他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在许许多多平平常常的事情中,应该表现出不平常的看法和做法来。
● 因为你能痛苦,就说明你对生活还抱有希望!
● 生活!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令人费解?令人难以想象?
●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世界就不是冰冷的。
● 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叫人尊重。
● 人的一生中关键的就那么几步,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
● 在最平常的事情中,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来。
● 活着,就要时刻准备承受磨难!
● 青春炙热的浆汁停止了喷发,代之而立的是肃穆的山岗!
● 生活永远是美好的,人的痛苦却时时在发生……
● 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
● 人的生命力,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强大起来的。
当然,普通并不等于庸俗。
他也许一辈子就是一个普通人,
但他要做一个不平庸的人。
在许许多多平平常常的事情中,
应该表现出不平常的看法和做法来。
●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 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 喜欢海,不管湛蓝或是光灿,不管平静或是波涛汹涌,那起伏荡漾的,那丝丝的波动;喜欢听海的声音,不管是浪击礁石,或是浪涛翻滚,那轻柔的,那澎湃的;喜欢看海,不管心情是舒畅的或是沉闷的,不管天气是晴朗的或是阴沉的,那舒心的`,那松弛的……
● 在最平常的事情中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人格的伟大来。
● 你永远要宽恕众生,不论他有多坏,甚至他伤害过你,你一定要放下,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 人和人之间的友爱,并不在于是否是亲戚。
● 你知道,幸福不仅仅是吃饱穿暖,而是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第2句】:少平想起他做活的那家人对他的情义们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友爱,并不在于是否是亲戚。是的,小时候,我们常常把亲戚这两个字看得多么美好和重要。一旦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我们便很快知道,亲戚关系常常是庸俗的;互相设法沾光,沾不上光就翻白眼;甚至你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也常常是亲戚们造成的;生活同样会告诉你,亲戚往往不如朋友对你真诚。
● 连伟人的一生都充满了那么大的艰辛,一个平凡的人吃点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 一个人的命运不是自己想改变就能改变了的,至于理想,只不过是职业好坏的代名词罢了
● 生活中有那么一种人,你藐视甚至侮辱他,他不仅视为正常,还对你挺佩服;你要是在人格上对他平等相待,他反而小看你!
● 通过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历尽千辛万苦而酿造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哪来的更有滋味!
● 在一个人的思想还没有强大到自己能完全把握自己的时候,就需要在精神上依托另一个比自己更强的人。也许有一天,学生会变成自己老师的老师——这是常常会有的——但人在壮大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求得当时比自己的认识更高明的指教。
● 一个安静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有些空虚,有些凄凉。坐在星空下,抬头仰望美丽天空,感觉真实却由虚幻,闪闪烁烁,似乎看来还有些跳动。美的一切总在瞬间,如同“海市蜃楼”般,也只是刹那间的一闪而过,当天空变得明亮,而这星星也早已一同退去……
● 既要脚踏实地于现实生活,又要不时跳出现实到理想的高台上张望一眼。在精神世界里建立起一套丰满的体系,引领我们不迷失不懈怠。待我们一觉醒来,跌落在现实中的时候,可以毫无怨言地勇敢地承担起生活重担。这是孙少平教给我的道理。 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做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要做到这一点,路还好长。
●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至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多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有的最后归宿。热情的诗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 是的,如果一个人是按自然法则寿终正寝,就生命而言,死者没有什么遗憾,活着是人也不必过分地伤痛。
● 从古到今,人世间有过多少这样的阴差阳错!这类生活悲剧的演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个人的命运,而常常是当时社会的各种矛盾所造成的。
● 一个中学生要养成每天看报的习惯,这样才能开阔眼界;一个有文化的人不知道国家和世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这是可悲的!
● 只要不丧失远大的使命感,或者说还保持着较为清醒的头脑,就决然不能把人生之船长期停泊在某个温暖的港湾,应该重新扬起风帆,驶向生活的惊涛骇浪中,以领略其间的无限风光。人,不仅要战胜失败,而且还要超越胜利。
● 也许人生仅有那么一两个辉煌的瞬间——甚至一生都可能在平淡无奇中度过……不过,细想过来,每个人的生活同样也是一个世界。即是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因此,大多数普通人不会象飘飘欲仙的老庄,时常把自己看作是一粒尘埃——尽管地球在浩渺的宇宙中也只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
● 她不怕这个家穷,她从小就穷惯了。不管别人对她的丈夫怎么看,这个忠厚善良的农家姑娘,始终在心里面热爱着这个被世人嫌弃的人----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曾在她哪没有什么光彩的青春年岁里,第一次给过他爱情的欢乐啊! 看到这句我脑子里就跳出一句话 “在有生之年能遇见你 , 竟耗费我所有运气” 。 兰花爱上的或许不是王满银,她爱上的是他曾给过她的那份情意。
● 生理的缺陷似乎带来某种心理的缺陷:在生活中她最关注的是别人的缺点,好像想证明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不完整的。 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手指头都数不完。人似乎无时不刻都想保持自己的优越感,这似乎不是缺点。但保持自己优越感的方式是通过只关注别人的缺点病将其发扬光大,这样不仅让拥有缺点的本人感到不快,还会树立自己眼缝儿窄的形象。这样是不人道的,我是这样认为的。
● 那样真实的情感,那样朴实的性格……在当今社会竟然可以说是灰飞烟灭了。亲爱的人儿们啊,你是否还记得,曾几何时,男女坐在一个角落叙叙话都会引得两人脸颊发烫;哪怕可以吃上一个白馍馍便意足心满。生活的重担让人们一刻也直不起腰板,悲哀和苦难远远地望不到尽头,即便这样每个人都几乎是善良的,可爱的。都是相信真情并恪守诺言的。我真的被打动了。我将和你们一样,永远不被世俗污染!
● 一切都毫无办法。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只好听命于生活的裁决。这不是宿命,而是无法超越客观条件。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者实现。
● 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由无数普通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长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
●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用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 人活着,接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不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历许多磨难。 磨难使人坚强。
● 忘掉!忘掉温暖,忘掉温柔,忘掉一切享乐,而把饥饿、寒冷、受辱、受苦当做自己的正常生活······
《平凡的世界》书中的结局
《平凡的世界》最后结局是孙少安继续经营砖厂。少安媳妇癌症,死。少平还在矿上挖煤。田晓霞当记者被洪水冲走,死。少平在矿上那个老大哥事故,死。润叶则跟丈夫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润叶丈夫车祸,残废。其他人的日子也过的很辛苦。欢迎阅读《平凡的世界》书中的结局,一起来了解:
第三部 第54章
暖洋洋的太阳照耀着都市的大街。公园里和道路旁已经处处绿意朦胧。风中飘着一团团雪白的杨絮。街心花园的第一批鲜花,也在不知不觉中竞相开放了。古城的春天稍显即逝,人们立刻就有一种身临初夏的感觉。
街头的行人稠密起来。人们纷纷走出户外,尽情享受阳光和暖风的抚爱。那些时髦的姑娘已经过早地脱掉了外套,穿起单薄的、色彩鲜艳的毛衣线衣。到处传来春游的孩子们的歌声。城市一改冬日的灰暗,重新显出了它那多彩的风貌。
孙少平的伤已经完全好了。雷汉义区长代表矿上来为他办出院手续。他准备过几天就返回大牙湾。
这期间,妹妹兰香和她的男朋友仍然一直给他做工作,让他调到省城来。他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拒绝他们的好意。尽管他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心中有数,但不好当面向他们进一步解释他的想法。他们应该意识到,他和他们的处境不尽相同。不同生活处境的人应该寻找各自的归宿。大城市对妹妹和仲平也许是合适的,但他在这里未必能寻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想等以后适当的时间用另一种方式向他们说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其实,这期间最使他伤神的倒不是兰香和仲平一再劝他来省城工作。他苦恼的是金秀对他表示的热烈感情。自从她把那封恋爱信送到他手中,他就一直苦苦思索自己该怎么办?
秀可爱吗?非常可爱!她是那样的热情,漂亮;情感炽热而丰富,一个瞬间给予男人的东西都要比冷血女人一生给予的还要多。她使他想起了死去的晓霞。她也是大学生,有文化,有知识,有很好的专业。她无疑会是一个令男人骄傲的妻子。双方感情交流也没什么障碍,他们从小一块长大,一直以兄妹相待;这种关系如果汇入夫妻生活,那将是十分美好的。
秀要成为他的妻子?他要成为秀的丈夫?他一时又难以转过这个弯。他一直把秀当小妹妹看待;在他眼里,她永远是个小孩子,怎么能和她一块过夫妻生活呢?想到这一点,他就感到别扭。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和秀的差异太大了。他是一个在井下干活的煤矿工人,而金秀是大学生,他怎么能和她结婚?秀在信上说她毕业后准备去他所在的矿医院当医生。他相信她能真诚地做到这一点。但他能忍心让她这样做吗?据兰香一再给他说,按金秀的学习情况,她完全可以考上研究生。他为什么要耽搁她的前程?如果因为他的关系,让秀来大牙湾煤矿,实际上等于把她毁了。他现在才记起,他曾给金波也说过这个意思。
所有这一切考虑,不是说没勇气和一个女大学生一块生活。当年田晓霞也是大学生、记者。但秀和晓霞又不一样。晓霞在总体素质上是另一种类型的女性。虽然他和秀一块长大,但秀决不会象晓霞那样更深刻地理解他。他和秀之间总有一种隔代之感。
怎么办?这比兰香和仲平要他来大城市工作更难以回答。他知道秀在热切地等待他的回话。给他交了那封信后,她尽管和往常一样细心而入微地照料他,但他们之间已明显地产生了一种极不好意思的成份……生活是这样令人感慨不已!
孙少平不由想起十年前他的初恋。他想起了他爱上的第一个女人郝红梅。富有戏剧性的是,十年前的那场感情纠葛发生在他和顾养民之间;没想到十年后,他又和顾养民纠缠在一起。不同的是,十年前,郝红梅离他而去爱顾养民;而今天,金秀却要离开顾养民而爱他了!
生活似乎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圆。
但生活又不会以圆的形式结束。生活会一直走向前去!瞧,十年过去了,所有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就拿他们几个说吧,养民已经到上海去读研究生;而前不久他震惊地获悉,郝红梅带着前夫留下的孩子,竟然和他同村的另一个同学田润生结了婚,现在就生活在双水村。而他,当了一名干粗活的煤矿工人,现在受了伤,住了院,却被养民爱着的金秀爱上了……直到现在,他也不知如何与金秀谈这件事。他能感觉来,秀对他的爱是多么强烈!他不能用简单的三言两语来拒绝她,这样会伤害孩子……是的,孩子。他现在还认为秀是个孩子!但是,他又不能简单地响应她爱情的呼唤。如果是那样,那伤害的不仅是秀,还有他自己的心灵。
孙少平左思右想,不知他该怎么办。
想不出个妥当的结果,他就不能轻易对她表示什么。好在他很快就要离开省城;等离开时,说不定他能对这件事做出结论性的决定……
区长雷汉义帮他结完手续后,他就算和医院告别了。他让区长先回去,他自己还想在省城逗留几天;他知道,他还有些“事”需要处理。
雷汉义临走时,才迟疑着从衣袋里摸出两份矿上的文件给了他。
孙少平一看,这两份文件都是有关他自己的。一份是通报表彰他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另一份是批评他作为班长,元旦那天让喝醉酒的工人下井,违反了规章制度,决定给他记大过一次。
孙少平把两份文件揉成一团,塞进了自己的衣袋里。雷汉义安慰他说:“不管是表彰,还是处分,都是些球!回去只管掏咱的炭!”
但孙少平的心情却是沉重的。这是一种永远不能互相抵消的存在,就象他五官正常的脸上那道丑陋的疤痕。他倒并不特别看重这两份让他哭笑不得的文件,而是由此伤感地想到,这正好说明了他那负重前行的生存处境。
仲平竭力要求出院后的少平到他家去。但他谢绝了。兰香理解二哥的心情,也没有再坚持。少平随即住进了一家个体户开办的小旅店。
他住进旅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惠英和明明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什么时候回大牙湾煤矿。
几天之后,在少平即将离开省城的时刻,金秀和兰香相跟着来旅店找他,想陪他出去到街上转转。但少平推诿着不想去。最少在眼下,他不愿带着脸上的疤痕,和任何女性相跟着逛大街,他无法忍受陌生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和身边两个漂亮的妹妹。说实话,对脸上的那道疤痕,尽管他显得不在乎,但内心却为此而万般痛苦,爱美之心人人有,更何况,他正当青春年华!至于他的脸倒究被毁到了何种程度,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勇气去照镜子。
金秀见他执意不到街上去转,就提议他们三个人一块到她的宿舍去坐坐;她说她们宿舍实习的同学都没回来,就她一个人。医学院离这儿很近,少平也就同意了。金秀本来不想让兰香去,但她有口难言。
三个人到医学院金秀的宿舍后,秀特意让少平坐到她床上休息。她让少平先一个人待一会,自己随即又拉了兰香,到外面去采买吃的——她想好好款待一下少平哥。
兰香和金秀走后,少平一个人没事,就在秀的枕头边拿了几本医学杂志看。他在无意间发现秀床铺那头的`墙上挂一面圆镜子。他犹豫了一下,过去摘下那面镜子。当镜子就要举到面前的时候,他闭住了眼睛。
他闭着眼,举着镜子,脚步艰难地挪到了靠近房门的空地上。他久久地立着,拿镜子的那条胳膊抖得象筛糠一般。在这一刻里,孙少平不再是血性男儿,完全成了一个胆怯的懦夫!
我看到的将会是怎样的一个我?他在心里问自己。你啊!为什么不敢正视自己的不幸呢?你不愿看见它,难道它就不存在吗?你连看见它的勇气都鼓不起来,你又怎样带着它回到人们中间去生活?可笑。你这可笑的驼鸟政策!
他睁开了眼睛。呀!他看见,那道可怕的伤疤从额头的发楞起斜劈过右眼角,一直拉过颧骨直至脸颊,活象调皮孩子在公厕墙上写了一句骂人话后所划下的惊叹号!
他猛地把那面镜子摔在水泥地板上;一声爆响,镜子的碎片四处飞溅。接着,他一下伏在金秀的床铺上,埋住脸痛哭起来……
他听见了敲门声——是秀和兰香回来了。
他爬起来,用秀的毛巾揩去了脸上的泪痕。接着,匆忙地拿起扫帚,把满地的碎镜片扫到门后。在手捉住门锁柄的时候,他停留片刻,以便自己镇静下来——尽管他知道这是徒劳的。
在门打开的一刹那间,他看见两个妹妹都怀里抱着一堆吃的东西,脸色苍白地愣住看他。她们显然感到这屋里曾发生了什么事。其实,他自己的神态就说明了这一点。
不过,她们很快说笑着走过来了。以后,她们一直装着没有看见门背后的那一堆碎镜片。
两个女孩子象演戏一样,大声说笑着,甚至有点咋咋唬唬,在桌子上铺开了块干净的白布,然后把那些罐头、啤酒、果子露、牛肉、面包等等吃的东西都摆好,让他坐到“上席”上,并且开玩笑称他“革命老前辈”……吃过东西后,少平没让她们送他,自己一个人来到大街上。
啊,最为严重的时刻也许已经过去了!
现在,他行走在这人流如潮的大街上,不管有多少含义复杂的目光在他脸上扫射,他也坦然如常。不知为什么,他甚至感到自己的情绪渐渐亢奋起来。
他在个体户的小摊上买了一副黑镜,随即就戴起来——部份地遮掩了脸上那道疤痕。接着,他又到商店买了一件铁灰色风雨衣穿在身上。这打扮加上脸上那道疤,奇特地使他具有了另一种男子汉的魅力——这正是他想象中自己的“新”形象。在下午剩下的最后一点时光里,他还到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其中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些原材料对人类未来的影响》。
当天晚上,他静静地坐在小旅店的房间里,分别给妹妹、仲平和金秀写了两封信。在给兰香和仲平的信中,他向他们“阐述”了他为什么现在不想来大城市工作的想法。他说他也许一辈子可能和煤炭打交道。在给金秀的一封很长的信中,他主要向她表明为什么他不能和她结合的理由。他祝愿亲爱的金秀妹妹和顾养民或别的一个男人幸福地生活……第二天,孙少平提着自己的东西,在火车站发出了那两封信,就一个人悄然离开了省城。
中午时分,他回到了久别的大牙湾煤矿。
他在矿部前下了车,抬头望了望高耸的选煤楼、雄传的矸石山和黑油油的煤堆,眼里忍不住涌满了泪水。温暖的季风吹过了绿黄相间的山野;蓝天上,是太阳永恒的微笑。
他依稀听见一支用口哨吹出的充满活力的歌在耳边回响。这是赞美青春和生命的歌。
他上了二级平台,沿着铁路线急速地向东走去。他远远地看见,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正向他飞奔而来……
《平凡的世界》里感人的爱情故事:热尼亚·鲁勉采娃
引导语:《平凡的世界》中曾经提到的那个热尼亚·鲁勉采娃的感人的爱情故事,大家是否了解?下面就是小编收集的这个爱情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我们中学时代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堂课结束了。虽然前面仍有漫长而艰难的考试,但是中学的课程再也没有了,往后将是讲座、讨论会、或参加就某一问题的学术研究,——全是成年人的字眼!——在高等院校的阶梯教室和实验室进进出出。但中学的小课堂和矮桌椅不会再有了,我们中学时代的这十个春秋就在那熟悉的、有点儿沙哑的铃声中悄然逝去了。还记得那铃声从楼下的教师办公室里慢慢悠悠地传上来,传到我们十年级所在的六层楼时,总要迟一小会儿。
我们激动,我们欣喜,同时又不知为什么怀有一种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想到自己在转瞬间由中学生变成了一个有资格结婚成家的大人而感到腼腆,茫然不知所措。大家在楼道和教室里徘徊,仿佛害怕走出校园,落入一个茫茫无边的陌生世界里去。我们的心头萦绕着一缕不可言状的情感,犹如在逝去的十年当中,彼此还有什么话儿未全说完,中学时代的生活尚未过够,身上依然保持着少年的天真稚气,似乎这一天忽然使得我们茫然无措。
敞开的窗口映出湛蓝的天空,窗口上的几只鸽子从粗嗓眼里发出咕噜咕噜的热烈的叫唤,苍翠的树木散发的清香和洒过水的柏油路所蒸发出来的气味混杂再一起,充满了整个空间。
热尼娅·鲁勉采娃朝教室里探了探头:
“谢廖扎,打扰你一会儿行吗?”
我走到走廊里。在这不寻常的日子里,热尼娅也显得与往常不太一样了。她的衣着象往常一样有些古怪:那条去年就显小了的连衣裙,短得遮不住膝盖,外面套着一件瘦小得连胸前都扣不拢的毛衣,里面衬着洗旧了的白绸衫,脚穿一双圆头平底童皮鞋——这身打扮象是从她妹妹那儿拿来的。她那头浓密的淡灰色的柔发虽用许多发卡和小梳子勉强别住,但还是散落了下来,遮住了她的前额和面颊,而且有一缕额发时常垂落到她那短小的鼻子上,总惹得她气恼地把它撩开。与往常不同的是,她面颊上泛出一层淡淡的红晕,那双忽而严肃正经、忽而漫不经心的灰色大眼睛里,闪耀着生气勃勃、亲切动人的光芒。
“谢廖扎,我有句话想跟你说:咱们俩十年以后再见面吧?”
热尼娅从来不开玩笑,所以我也一本正经(http://http://www.semjishu.com//wenxue/)地问:“为什么?”
“我想知道,你将来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热尼娅撩开那缕讨厌的额发,说道。“知道吗,这几年来,我一直很喜欢你。”
我一直认为热尼娅是不会说出这种话来的,而且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感情。她的全部身心都扑在共青团紧张的工作上(她是我们的团小组长),沉浸在对星球世界的幻想之中。即使在百忙之暇,她嘴里所谈的也都是恒星、行星、日珥、运行轨道及宇宙航行之类的东西,除此之外,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别的。我们当中只有一小部分同学对自己未来的前途有所考虑,而热尼娅从六年级就立志要当个天文学家。
我和她从未有过亲密的交往。我们俩同级不同班,平时也只是因团的工作才有接触。几年前,我因犯了一个错误,险些被开除出少先队,由于伙伴们的全力保护,我才保住了红领巾。但是,只有刚到我校的热尼娅一直坚持要把我开除。这件事在我对她的看法上投下了一道阴影。后来我才明白,热尼娅当时那么“冷酷无情”,完全是出于她对自己、对别人的要求十分严格的原因,而绝非出于恶意。她的心如同水晶一样纯洁,她是一个对信念忠贞不渝的坚强姑娘,总希望周围的人都象她自己一样。相比之下,我远不是一个“正直勇敢的骑士”。此刻她那突如其来的青睐使我不禁又惊诧又尴尬。我回到往事的记忆中,寻找解开这个谜的钥匙。然而除了我们在清水塘的一次见面之外,别的一无所获……
假日的一天,我们相约到希姆基水库划船,集合地点定在清水塘公园的一座高大的凉亭旁边。但是天公不作美,一清早就下起了蒙蒙细雨,应约来到集合地点的只有我、帕夫利克、尼娜和热尼娅。尼娜是因为她一到假日就在家呆不住才来的,我为尼娜而来,帕夫利克为我而来,可热尼娅为何而来,我们就不清楚了。
以前热尼娅从没有参加过我们的小小聚餐会,也从来不同我们去看电影,逛文化公园和爱尔米达日公园。但大家都明白,她这并不是自负清高,而是实在抽不出时间:她参加了莫斯科大学组织的一个天文小组,还参加天文馆的什么活动。我们非常敬佩热尼娅这种为理想而奋斗的精神,不愿去打扰她。
我们四个人在四面透风的大凉亭里见面了。凉亭犹如一把巨大的木伞,伫立在林荫道中。雨,一会儿倾泻如注,象成千条无情的鞭子抽打大地,一会儿飘飘洒洒,如上万根缠绵的丝线,几乎看不到,听不见,然而它却一刻也未曾停止过。密密层层的灰色阴云飘过房舍的屋顶。希姆基水库看来是去不成了,可是热尼娅还是劝我们上什么地方去玩玩,只不过那次她却破例做了一个小小的让步,而在平时,她对于规定做的事是说到做到的。偏偏那天不走运!她那件毛绒外套的纽扣上挂着一小包夹心面包,这个小小的纸包使我不禁有几分感动。显然,热尼娅没想到可以在小吃店、咖啡馆、甚至餐厅里对付一顿早点,那些地方都是我们在外出游玩时经常光顾的。我出于对这个小纸包的一片怜悯之心,提议道:
“咱们就在这湖里划一会吧,”我指了指从湖心亭下露出头来的破旧、干裂的平底木船说道。“咱们就把这儿当希姆基水库。”
“当地中海,”帕夫利克插了一句。
“或者当做印度洋!”热尼娅兴高采烈地接着说,“要不就当做格陵兰岛沿岸!……”
“我们不会淹死吧?”尼娜问道。“要是真出了事儿,那就太遗憾了——我已经接到去莫斯科艺术剧院看首次公演的邀请了。”
船上没有桨,我们就在岸边捡了两块破木板,舀出舱里的水,开始了环球航行。在我们当中,除了热尼娅之外,大概没有人觉得此项航行会有什么乐趣。正当我和帕夫利克没精打采地划着水,热尼娅却在设想我们的航行路线:穿越博斯普鲁斯海峡,途经苏伊士运河,驶进红海,阿拉伯海,绕过大巽他群岛和菲律宾群岛,尔后进入太平洋。
热尼娅过迟的童心是那么可爱动人,但却叫人心头油然升起一缕淡淡的怜悯之情。
“你们瞧,”热尼娅指着那被雨水浇淋得光溜溜、亮闪闪的柳枝条,及其后面科利泽依电影院的那几根湿漉漉的阴沉的圆柱说,“棕榈,藤萝,大象,咱们到印度啦!”
我们面面相觑。十七岁的年轻人总是故作姿态,以蔑视和嘲讽,摆出肆无忌惮的样子掩饰自己那脆弱易伤的心灵的,但她却用出奇的天真口吻来掩饰自己如此天真的情感。
“我们正驶近所罗门群岛!”热尼娅以一种不祥的声调通知大家。
“可不是嘛!”我们的好心人帕夫利克附和道。“瞧,那儿站着一群土著人!”他用手指着一群在贮水池坝旁对火抽烟的孩子——他们就住在清水塘公园附近。
在雨幕中我们继续进行这次兴味索然的航行。只有热尼娅不知疲倦地发出口令:“右满舵!”“左满舵!”“升帆!”“降帆!”她根据星座来判断航向,因为我们的罗盘在风暴中打碎了。她还借此机会,给我们上了一堂天文课。在这堂课上,我只记住了一点:赤道那边的星空总是同我们在这里所见到的相反。后来,我们“遇难”了,热尼娅向我们分发了“最后的干粮”——就是那几块被雨水打湿了的夹心面包。我们没精打采地嚼着,而热尼娅却向我们津津乐道她是如何喜欢鲁滨逊的生活。
我被雨浇成了个落汤鸡,划船划得精疲力竭,手也给木板扎了不少刺儿,这一切都使我悻悻不快,于是便回了她一句话,没有比《鲁滨逊飘流记》这书更庸俗的了。
“书里通篇尽是什么吃、穿、用之类的生活琐事,无休无止的伙食帐,真可以称得上是一首日常生活的颂歌!……”
“乌拉,前面就是海岸!……”
“在哪儿?在哪儿?”热尼娅惊喜地问。
“那不就是,就在湖心亭旁边,”尼娜平淡地说道。“总算到头了!小伙子们,我已经冻僵了,不喝杯咖啡可不行。”
热尼娅不好意思地望了望我们,两朵绯红的晕彩飞上了面颊。
“那还用说?”她果断地说,“咱们就去喝个酩酊大醉!”
我们把船划到木桩下面,刚一上岸,迎面碰上了我的老对头利亚利克。这个小流氓在近几年既蹲过监狱,又进过劳动教养所,现在却生得身强力壮,肩膀也宽阔了。他皱着眉头盯着我们,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强盗相。擦身而过时他用右肩撞我一下,又用左肩撞帕夫利克一下,嘴里还骂了一句脏话。他知道蹲过监狱以后,就更可以肆无忌惮了。我们怕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那狼藉的名声。因此,坏名声反成为他威慑的力量,而我们这些自认为规规矩矩的孩子,在他面前却觉得渺小,象个没能耐的窝囊废。谁敢惹这号亡命之徒呀!……
“小流氓,不许你骂人!”热尼娅冲他喊道。她还不知道利亚利克是个什么家伙。
利亚利克一言不发,转身直冲我们走来。热尼娅上前拦住他的去路,把他那顶耷拉着帽沿的.旧帽子往鼻子上一拉,接着,照他胸口用力一推。只见利亚利克连连后退了几步,绊到拦护草坪的铁丝上,随又身子一仰,滚进铁丝后面的草丛里去了。
这一下利亚利克现了原形:他不过是个跟我和帕夫利克一样的小毛孩子罢了,那副唬人的凶相现在根本不屑一顾。
“你干吗推人呀?”他嘟嘟哝哝地抱怨道,一边摘下那顶遮住了眼睛的破帽子。
后来,我们来到一家咖啡馆,坐在一个湿淋淋的花条帆布凉蓬下,喝着冰镇啤酒和滚热的浓咖啡。热尼娅只喝了一杯啤酒,发卡不知怎么一下子从她那浓密的头发里脱落了下来。她满脸绯红,大骂自己是个没用的废物,不可救药的人。当时我们真有点替她害羞,生怕服务员不再给我们添啤酒了。热尼娅从来没有比今天在咖啡馆里更象一个早熟的姑娘——她披散着头发,短小的连衣裙下裸露出两个滚圆的膝盖。热尼娅还说,在第一次宇宙飞行时她甘愿去牺牲;若想征服宇宙,没有牺牲的代价是根本办不到的;她死了,但能保全一个更有价值的人的生命。
我们知道,她讲的都是肺腑之言,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心灵的高尚;相比之下,我们是多么渺小,即使啤酒刺激了我们的激情,也决不会象她那样热烈,因为我们只怀有一种苟全的企望……
从那以后,热尼娅再也没和我们一起玩过。我们曾多次请她参加我们的舞会,但她总是推说没工夫。也许,她是真的抽不出时间,她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莫非她那唯一的一次是为我而来,又为我才破例第一次做了让步,无可奈何但仍略带傲慢地说一句:“那次没能如愿!”……
“热尼娅,你为什么早不对我说呢?”我问。
“早说有什么用?当时你那么喜欢尼娜!”
我顿时感到,一种莫名的沮丧和忧悒袭上心头,仿佛失去了什么一般。
“那我们何时何地再见面呢?”我又问。
“十年以后的五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在大剧院正中的两根圆柱之间。”
“要是那儿的圆柱配不成双怎么办?”
“那儿只有八根圆柱,谢廖扎……到那时,我就是一个著名的天文学家。”她又郑重、自豪、十分自信地补充了一句:“如果我变化很大,你就凭报上登出的照片来认我吧。”
“那时候,我也会成名。”刚说到这儿,我倏地停住了——我根本没想过,将来我会在哪个领域成名,甚至连报考哪个系我还没决定呢。“不管怎么说,我一定开着自己的小汽车去……”
这个回答实在可笑,然而我却找不出更合适的话来。
“好极了,”热尼娅笑了,“那你就开着带我去满城兜风……”
光阴荏苒,转瞬已过多年。热尼娅在列宁格勒上大学,她的音讯我一无所知。一九四一年冬,我在打听旧友的生死下落中得知,热尼娅在战争爆发的当天就辍学进了航校。一九四四年夏,我住在野战医院,从收音机里听到了授予空军少校热尼娅·鲁勉采娃“苏联英雄”称号的命令。我从前线回来后才知道,热尼娅的英雄称号是在她牺牲之后追认的。
生活的道路不断向前伸展。有时我会蓦地想到我们约定的那件事,尤其是在约期临近的几天里,我有一种强烈的忧悒和不安压在心头,仿佛我熬过的所有岁月,都是为了这次约会。
我没有成名,没能兑现向热尼娅许下的诺言,但是还有一点我没有失信:我在一堆缴获的汽车当中,以廉价买了一部旧“奥佩尔”。我换上一套簇新的衣服,开着“奥佩尔”向大剧院驶去。假如那次真的能见到热尼娅,我就会对她这么说,我经过无数次的彷徨,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道路,我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出版了,目前我正在写第二本。虽然我对这些书并不满意,但我相信,我一定会写出满意的书来。
我把汽车停在街心花园旁边,向卖花女人买了一束铃兰,朝大剧院正中央的两根圆柱走去。那儿果真有八根柱子。我在那儿伫立片刻,把铃兰献给了一位脚穿运动鞋,身材纤瘦的灰眼睛姑娘,然后驱车回家去了……
我真想让时光在霎那间停止流逝,让我回顾一下那逝去的年华和我自己,让我看一眼那身穿短连衣裙、外套绒衫的少女,那缓缓而行的笨重的木船和在浅蓝色的湖面播撒下万点水滴的蒙蒙系雨,倾听一下“咱们到印度啦”那激动的喊声,找回那颗蒙昧无知的少年的心,这颗心曾轻易地错过了决定命运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