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及注释 商鞅立木建信的启示
《商鞅立木建信》是有关诚信的一篇文言文。以下是文言文之家(www.wywzj.cn)整理的《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翻译和注释,《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启示,欢迎阅读。
【文言文】
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两黄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黄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黄金,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注释】
(1)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2)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3)金:古代货币单位.
(4)布:公布;颁布.
(5)具:准备就绪.
(6)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7)辄:就.
(8)期年:一整年
(9)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启示】
1、诚信很重要。“人无信而不立”,要想让别人相信自己 ,必须“言必信,行必果 ”。
2、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能得到民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