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公辛与弟怀或礼于君或礼于父》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雕龙文库 分享 时间: 收藏本文

《郧公辛与弟怀或礼于君或礼于父》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郧公辛与弟怀或礼于君或礼于父

【原文】

吴人入楚,昭王奔郧,郧公之弟怀将弑王[1],郧公辛止之。怀曰:“平王杀吾父[2],在国则君,在外则雠也。见雠弗杀,非人也。”郧公曰:“夫事君者,不为外内行,不为丰约举,苟君之,尊卑一也。且夫自敌以下则有雠,非是不雠。下虐上为弑,上虐下为讨,而况君乎!君而讨臣,何雠之为?若皆雠君,则何上下之有乎?吾先人以善事君,成名于诸侯,自斗伯比以来[3],未之失也。今尔以是殃之,不可。”怀弗听,曰:“吾思父,不能顾矣。”郧公以王奔随。王归而赏及郧、怀,子西谏曰:“君有二臣,或可赏也,或可戮也。君王均之,群臣惧矣。”王曰:“夫子期之二子耶?吾知之矣。或礼于君,或礼于父,均之,不亦可乎!”

【注释】

[1]郧(yún)公:令尹子文的后代斗辛。怀:斗怀,斗辛的弟弟。

[2]平王:楚平王,楚昭王的父亲。吾父:指斗辛的父亲蔓成然。

[3]斗伯比:令尹子文的父亲。

【译文】

吴国军队攻入楚国国都,楚昭王逃奔到郧地,郧公的弟弟斗怀想要杀害昭王,郧公斗辛阻止他。斗怀说:“楚平王杀了我的父亲,在国都内昭王是国君,而在国都外他就是我的仇人。见到仇人不杀,那就不算是人了。”郧公说:“事奉君王,不能因为在国都内和国都外就改变自己的行为,不能因为国君的兴盛和衰亡就有不同的举动,如果已经尊奉他为君王,那么尊卑次序就要始终如一了。况且只有来自敌人才谈得上有仇,不是敌人便不记仇。自古以来,在下暴虐而杀死居于上位者称作弑,在上暴虐而杀死居于下位者称为讨,更何况是君王呢!作为君主而讨伐臣,怎么能记仇呢?如果大家都去仇恨君王,那么还有什么上下尊卑之分呢?我们的先人用善行来事奉君王,在各诸侯国都很出名,从斗伯比以来,一直没有什么过失。现在你因为这件事而败坏名声,这不可以。”斗怀不听,说:“我思念父亲,不能顾及那些了。”郧公便跟昭王一起逃亡到了随国。昭王回国后对郧公和斗怀都给予了赏赐,子西进谏说:“您有两个臣子,一个应该赏他,另一个应该杀掉。君王如今同样对待他们,恐怕群臣就会忧惧了。”昭王说:“您是指子期的两个儿子吗?我知道了。他们有一个对君王有礼,有一个对父亲有礼,我同样对待他们,不也是可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