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丘论楛矢》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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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丘论楛矢》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孔丘论楛矢

【原文】

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1],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2]。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3]。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4],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5],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6]。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椟[7],如之。

【注释】

[1]隼(sǔn):鹰的一种。楛(hù)矢:用楛木做杆的箭。石砮(nǔ):石制的箭头。

[2]陈惠公:陈哀公之孙,名吴。

[3]肃慎:古代北方部落名。一作息慎、稷慎。商周时居东北地区,从事狩猎。

[4]九夷、百蛮:泛指南北方各少数民族。

[5]栝(guā):箭尾扣弦的地方。

[6]大姬:周武王的长女。虞胡公:虞舜的后代,封地在陈。

[7]金椟(dú):用金带装饰的木盒。

【译文】

孔子在陈国时,有一只鹰坠落在陈侯的庭院里死了。原来是楛木做的箭射穿了它的身体,箭头是用尖石做的,箭身有一尺八寸长。陈惠公派人带着这只鹰,来到孔子住的馆舍询问。孔子说:“这只鹰来得够远的!你看它身上的箭是北方肃慎氏制造的。从前周武王打败了商,开通了去往南北方各少数民族居住地的道路,命令他们各自拿出本地的特产进贡,使他们不忘记各自所从事的职业。于是肃慎氏就向周天子进贡楛矢和石砮,箭长一尺八寸。武王为了彰明他能使远方民族归附的威德,以此来告示后人,让他们永远看到自己的权威,所以在箭尾扣弦处刻上‘肃慎氏进贡之箭’的字样,把它送给大女儿,并随嫁给虞胡公而带到他的封地陈国。古时候,帝王把珍玉分赐给同姓,用来表示血缘的亲近;把远方敬献的贡品分赐给异姓,使他们不忘事奉天子。虞胡公是异姓,所以把肃慎氏敬献的贡品分给了陈国。国君如果派管事的去旧府里寻找,大概还能找到。”陈惠公于是派人寻找,果然在金饰的木盒里发现了楛矢,像孔子所说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