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业《秣陵口号》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吴伟业
秣陵口号
车马垂杨十字街,河桥灯火旧秦淮。
放衙非复通侯第,废圃谁知博士斋。
易饼市傍王殿瓦,换鱼江上孝陵柴。
无端射取原头鹿,收得长生苑内牌。
作者简介 吴伟业(1609—1672年),字骏公,号梅村,别署鹿樵生。江苏太仓人。明崇祯四年(1631年)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左庶子等职。清顺治十年(1653年)被迫应诏北上,翌年被授予秘书院侍讲,后升国子监祭酒。三年后以奉嗣母丧为由乞假南归,此后不复出仕。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初学以唐代元稹、白居易为代表的“长庆体”,后自成新吟,称为“梅村体”。著有《梅村家藏稿》《绥冠纪略》《春秋地理志》。
题解 秣陵,秦始皇改金陵为秣陵。口号,诗歌创作中口占的意思,即时作诗。此诗为清初作者重游南京城时所写。
简析 诗人身为明朝遗老,重游清初的金陵即景生情,口占此诗。全诗具体描绘了南京改朝换代后的沧桑巨变,物是人非。通过对旧都残宫、故景旧物的今昔对比,充分表达了作者强烈怀旧的遗民心理与深沉的金陵情结,凄怆而悲愤之情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