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艺术欣赏的主体条件
文艺美学研究·艺术欣赏的主体条件
在艺术欣赏过程中,主体不能缺少下述条件:
第一,身心感觉条件。文艺作品对于欣赏者来说,是一种社会的对象物,对这种“外物”必须能加以感受,能加以思维,始能进行欣赏。而感受和思维,必须具备相应的五官感觉,它们是比较发达的,并且不是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文艺作品对于欣赏者构成对象世界,欣赏主体通过感觉的接收器,直接感受文艺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存在,形成欣赏者与欣赏对象的对象性关系。欣赏者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占有对象,是人的欣赏能力的现实性的实现。文艺欣赏过程中,对于欣赏者来说,是以五官感觉为起点的精神感觉和实践感觉的全面奏效。
第二,经验知识条件。对艺术品进行审美欣赏,这必须有一定的生活经验知识。生活经验越丰富,越深刻,特别是对与特定作品有直接关系的生活经验的丰富深刻,就更有助于对艺术的审美欣赏。否则,就要影响艺术欣赏的效果,甚至难以进行艺术欣赏活动。艺术创作者没有生活经验就不能进行创作。这是因为他没有生活经验就没有反映的基础条件,就不能实现从生活到艺术的转化;而艺术欣赏者生活经验的重要性在于,欣赏者总是在自己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去接触艺术品,接触中他固然能为艺术品所创造,但就是被创造,也是在自己的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被创造的,所以生活经验就成了审美欣赏主体感受和判断艺术品中的真善美的知识条件。艺术欣赏中的主体的生活经验的不同情况,常常造成不同的效果。
第三,艺术修养条件。马克思说: “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艺术修养对于进行艺术欣赏的人来说,乃是按对象本身的规律性造成的一种主体条件,它属于人的实践能力范畴;加强这种修养也从一个特有的方面丰富了人的本质,它可以实现艺术审美欣赏主体对于对象的规律性的适应。艺术的构成不能脱离艺术的规律,不合乎规律的作品是不可能成为艺术的欣赏对象的。但是如果艺术欣赏者没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任凭怎么好的作品也难成为他的对象化的存在。马克思强调有音乐感的耳朵,不仅是在说明自然素质,其中更有属于精神和实践感觉的艺术修养在内。